正文  第一章 蝴蝶山(下)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3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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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探花寨有一条寨里人世世代代刨出来的出寨的毛坯路,约两米宽,于山间蜿蜒七八里后,在鸣凤破与寨外通向镇上的公路汇合。
    “顺风车不走我们寨子方向,不好麻烦别人……”他耸了耸肩。
    勉强相信吧,我的智商够不到侦探级别。
    “看样子张云儿要改名叫‘张大胆’了,”他把我的背篓放在茶树下,“敢独闯野猪林呀!”
    “我没打算走多深……听到你叫我了……才过来。”本来就不善于表达,加上想到了母亲的叮嘱,觉得有一种负罪感,于是,吞吞吐吐。
    “正愁拿什么装枞菌呢,刚好借你的背篓一用。”他用自己的背包擦掉茶树凳上的露水,“请上座!”
    我走到茶树凳前,脱下底子上黏满泥巴的凉鞋,爬上凳子坐了下来,荡着两条悬着的腿。
    他放下背包,把灰色T恤的短袖子挽了上去,露出了整个手臂结实的轮廓,蹲下身,拿起我的凉鞋在旁边的石头上磕了起来,泥巴一坨坨掉了出来。这种老式凉鞋鞋底有一些格子,在雨后泥泞的山路上走,泥巴会填满每个格子,从小,我们就用这种方法来弄掉鞋底的泥巴。
    这只是个18岁的少年,却如此细致,贴心,这很大一部分要归功于我的父亲,易峰和寨里其他男性一样,是父亲的信徒,崇拜者,然而学到父亲精髓、有父亲风范的,只有易峰一个。
    “走吧,找虫菌去。”我从茶树凳上跳下,却一下子扑倒在了地上,右手掌在地上擦破了皮,血渗了出来,接着便是灼热的刺痛。
    想到了我那经典的笑柄和二姐甜蜜的嘲笑:笨手笨脚的小笨笨,18岁了还只会打歪七扭八的平针,一个月还拉不完一双鞋垫。
    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对女红没有一点兴趣?曾经真心怀疑过自己是不是被捡来的,因为母亲、大姐和二姐全都心灵手巧到极致,打毛衣、拉鞋垫、坐布鞋、织围巾等等全都信手拈来,不在话下。可是看着镜子里自己和母亲几乎一个模子刻出来的脸,我被迫打消了非她所生的念头。
    找到了勉强说得过去的一个理由:我遗传了父亲的系统。可是这也过于牵强,因为父亲动作敏捷,身形矫健,雷厉风行。而我,清清瘦瘦,笨笨拙拙,身体协调能力差,极缺运动天赋。
    我和父亲最大的相似之处是我们都对风靡街头巷尾的打麻将和打牌毫无兴趣。
    在我又一次进入自己心理世界的时候,易峰转身朝远处的一株苦蒿子跑去,摘下苦蒿叶子,用双手把叶子揉碎,然后放在干净的石块上,找来平滑的石头把苦蒿叶碾碎成糊状,最后把绿色的苦蒿子糊敷在我破皮流血的手掌上。刺痛顿时被清凉的镇静感所取代。
    换做我的父母亲,他们会直接把苦蒿叶放进嘴里嚼碎,易峰曾经也企图那样做过,不过我拒绝敷他嚼的药,于是后来,他改为用石头碾。
    “云儿,你别去了,等着我。”易峰关切地说。
    “我可不是林妹妹。”我拿起柴刀,朝山腰的虫膏树林方向走去。
    “小金刚,跟在我后头。”易峰的声音里充满了无奈。
    他把手里的木棍递给我,“帮主,拿好打狗棒,属下在前面开路。”
    随着青壮年们的离村,除了放假回来的我和易峰,丛林的访客屈指可数,多年前丛林里被人们日复一日踩踏出来的道路早已不复存在,滕蔓丛生。
    纠缠交叠的刺丫藤条在手握柴刀的易峰面前,像煮熟的面条一样无力苍白,我望着易峰矫健的背影,清闲地徜徉在新开辟的丛林小道上。
    易峰是我唯一一个男性朋友,而且是很好的朋友。和他在一起,惬意,自在,自然。
    其实,我一直只重视“好朋友”三个字,忽略了他的性别。
    就算他在我面前脱下T恤,把健硕的腹肌裸露出来,我也启动不了鉴别性别的思维程序。
    正想着、偷笑着,易峰还真脱掉T恤转过身来看着我。
    “喂,罗汉,我不知道你已经练成不怕针扎刺戳的金刚不坏之身。”我打趣到。
    他咧嘴笑着,满身汗水。
    接过他的T恤,放进背篓里。
    由于他的赤膊我从小看到大,所以,没有相应的羞怯感产生。习惯真是个可怕而奇怪的东西,它抹灭你一切常态化的感官与思维能力,让你的脑海变成一汪不论扔进多少颗石子也不会泛起一圈涟漪的湖水。
    开拓了20分钟左右,我们到了枞槁树林,一股股枞菌清香扑鼻而来。落叶覆盖的枞槁树脚,田田地生长着或大或小的肉黄色枞菌。
    采了大半背篓后,稀松的太阳光斜落林间,已经下午了。
    来到石林的水井边,我把大树叶挽成漏斗形状,从水井里舀水清洗易峰摘来的野果。
    易峰在地上凿出了一个坑,把背篓里的红苕和土豆放进去,再撒上薄薄的一层土,把许多干树枝折断放在上面,生起火来。
    火快熄灭时,我们在水井边的大树下坐了下来,一起吃着洗好的野果,有小红果、龙船果、山杏子。
    过了十来分钟,易峰用木棍把坑里的红薯和土豆抠出来,用树叶包好拿了过来。
    美美的吃了一顿后,太阳已经蹒跚在西边山头了。
    望向天边,水墨画般的晚霞静静晕染,游离,像夕阳拖着的绯红的裙摆。
    易峰站在高高的分界坡边,凝望着天边的晚霞。镀上一层金属色的背影清俊,逸朗,却又隐隐夹杂着我从未在他身上见过的感伤,无助……
    也许,他在思念自己的母亲。
    我起身走了过去,站在他的身旁,看着脚下的分界坡。我不知所措的时候,会习惯性的朝下看,而他这种情形,让不会安慰人,不善言辞的我不知所措。
    按照我已经到高中毕业的文化程度,我估计分界坡大约以60度角向下延伸,高度约20米,小的时候,我和寨上的孩子们经常在这里玩到下午,等到太阳下山的时候,十几个孩子在分界坡上站成一排,呼啸着朝坡下的歇场坪冲去,然后在草坪上翻跟头,骑小牛……
    记得有一期黑板报主题是“增强体质、磨练意志、健康身心”,作为班上的黑板报供稿员,我查找了相关资料。
    刚好,有这么一个原理可对症用于此刻的易峰:运动能使人体发生一系列化学变化,运动者血液中会产生一种让人欢快的物质内啡肽,内啡肽能进一步增强人的心理承受力,起到强健心灵的作用,从而帮助消除人的负面情绪。
    “喂,留级生,快点,太阳下山了。”我笑着对他说,同时做好了开跑前的预备动作。
    易峰家搬来时,我上3年级。和我同龄的他却上一年级,因为他在搬来之前没上过学。我们虽然一样大,他却比我矮了两个年级,有时候我会打趣地叫他“留级生”。
    我开始往下冲,右脚已经向前迈去,却一下子被易峰攥住手臂拉了回来,显然,因为太过突然,他还没反应过来,所以用力过猛,眼看着我就要被他拉回的力量甩向前方的石堆,却又被他拉回,猛地一下子撞到了他的胸口,我的头立刻像上次被锄头砸到时一样疼。
    这是胸口还是沙包?眼前立马出现了许多飞向四面八方的金色小星星。
    “铁头功啊,张云儿!”他捂住胸口,装出很痛的样子,“看你的手,药都掉了。”
    他转身准备又去找药。
    “不要紧了,好了。”急忙叫住他之后,我紧紧闭上眼睛,小星星们渐渐散去了。
    “我看看。”他拉起我的手,说话的神情像极了父亲。
    易峰从骨子里透出的如父亲般的亲切,这就是为什么我不像排斥别的男生那样拒他于千里之外的最重要原因了吧,我觉得。
    “不能沾到水,知道吗。”他紧锁双眉,让我差点相信自己不是擦破了一点儿皮,而是中了一颗子弹。
    缩回擦破皮的手,背在身后,必须调节一下这凝重的气氛,我打趣道,
    “坦白从宽,是不是挑哪位美女做女朋友难到你了,晓梅可是说几乎整个高一的女孩子都垂涎于你的美貌。”不知道自己怎么会破天荒的开出这种两性玩笑,莫名其妙。
    易峰顿时哈哈大笑,半天才缓过气来,
    “张云儿,还没进大学呢,先解放思想了!”
    “留级生,我可是准大学生。”
    “张云儿总算与时俱进了!你哪天不编辫子了,我哪天找女朋友。”他笑得咳了起来。
    又在找我三股辫的麻烦,和所有朋友一样,尤其是上高中以后,个个非要穿凿附会,把我的麻花辫和清朝的大辫子对等出封建余孽的成分。
    搞得如果我换发型了就要普天同庆一样。
    “这么讨厌辫子,找个不编辫子的女朋友不就好了。”谈不上生气,对易峰,就是这种语言模式。和他在一起时,总是莫名其妙得有点小心眼。
    “要是可以那么简单……”他望向天边。没有像平素一样,笑着说N次“对不起,大人不计小人过”。
    “你,出什么事了吗?”试着开口询问,忧郁和易峰,可不相协调。
    “云儿,你知道我多想……”他紧皱着眉头。
    “多想什么?”我真的为他的样子感到担心,苦楚、难受、压抑,在此之前,这些情愫从来没有出现在易峰脸上。
    “多想……”他的双眼渐渐朝我凝聚。
    气氛里开始出现一丝尴尬的味道。
    慌忙移开和他对视的眼睛,他眼神里无端生出的一种男女情愫太让人难为情,我盯着脚上的凉鞋,双颊发烫。
    “多想告诉你,我有多喜欢你……”他的双手轻轻落在了我的肩膀上。
    “你吃错药了。”我确实像吃错药了一般烦乱。
    他凭什么这么轻浮,把十年的友情毁于一旦!
    我甩开他的手,一下子倒掉所有枞菌,背起空背篓飞快地朝丛林外跑去。
    这是十年来,易峰与我唯一一次称得上正面的情感交锋。也是一直以来我力求规避的事情。
    有些朦胧的美好,注定会在轻雾消散时蒸发殆尽。
    我不想他让自己对我的感觉浮出水面,我不想失去这个如亲人般让我依恋的好朋友,我希望他对我的情感有如我对他的一样,让我们一生一世,做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的知己,好友。
    我知道自己只是几近自私的,一厢情愿。
    这世界要是如此完美,也就不成其为世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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