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 蝴蝶山(上)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4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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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了几天的雨,蝴蝶山的枞槁林里一定长满了清香的枞菌,实在是心痒难耐,已经到了非去不可的程度。
    大人们都说最近在蝴蝶山里发现了一些奇怪的脚印,像是野猪和豹子的。
    寨子里其他几个大大小小的孩子说他们每天都受到家长的“勒令恐吓”,要是接近蝴蝶山会被打断腿。
    而我,对于他们对自己家长的抱怨爱莫能助,可以算是在对寨里小伙伴们的同情里长大的。
    从小到大,父母亲从来没对他们的三个宝贝女儿说过一句重话,更别说打骂了。
    高考后回来的这几天里,每天都是睡到自然醒,香香地吃了父母热在鼎罐里的早饭,然后在出去玩之前去地里跟父母打招呼。
    母亲从地里走到我身边,看看我的背篓里是不是忘了带水和柴刀,然后拍拍满手的泥巴,用手背擦一擦我额头的汗水,叮嘱我“不要到山林去玩,打柴、打猪草的时候一定不能越过蝴蝶山与探花寨交界的那片柑橘林”。
    还有父亲暖暖的一声“云宝,莫跑远!”
    父母亲从来都不需要过分担心我,这个他们最小的女儿。因为我安静听话,体质极好,从不闯祸,从学前班开始,便有着骄人的学习成绩。没有一点常理上“幺女”该有的娇气、精怪和反叛。
    跟父母亲说去画风景素描的时候是说的实话,当时面对着双亲,被心底的不忍控制住了要去枞槁林的想法。
    可脚不由自主地迈向了柑橘林方向,于是,逼着自己走回了家,站在阶沿上,忐忑不安。
    “三姨!”瘦瘦小小的易丽娜出现在面前,漂亮的公主裙,披着头发,带着粉红色发箍,凉鞋上套着塑料袋。
    “吃早饭了吗?”这句礼貌用语是我在寨子里说的最多的一句话。
    “都快11点了,我可是每天三餐按时定量的,早餐八点,午餐12点,晚餐5点。”12岁的小女孩说起话来就像21岁。
    想叫她吃中饭,还没到她吃午餐的时间,可除了吃饭,自己和这个小女孩还有什么可说的吗?
    从小到大,丽娜喜欢跟着我的原因,是我后面跟着他哥哥。小丽娜天不怕地不怕,只怕他哥。
    “我觉得大人们在隐瞒着什么,我哥回来过几次,可是从没见他往林子里搬什么野猪回来,”丽娜神神秘秘地对大人们的警告表示怀疑,“你觉得我哥会搞不定几头野猪吗?”
    十二岁叛逆期的小女孩,总是和大人唱反调。
    “那和我一起去探索真相吧!”我逗她,知道她肯定不去。
    这个爱漂亮、有洁癖的小姑娘自从10岁后,就再也没跟着我们去过丛林。
    “三姨,要成大学生了,可以不听尕公的话了?”满鼻梁雀斑的小家伙反到将了我一军。
    易峰、易丽娜两兄妹,除了言语犀利,从长相、身形,到爱好、脾性基本上再没任何相同点。
    “云姐,现在到处都是烂泥,等路干一下再去吧,”晓梅踮着脚尖走过泥路,到了我家石头阶沿上,才敢站稳,“去我家玩吧,我从雪靖带回来了一些十字绣还有鞋垫。”
    邻家文文静静的乖乖女,小我两岁的晓梅相信每个土家女孩都是心灵手巧的,我也不例外。
    她觉得我总有正常起来,能和她一起坐下来静悄悄地打毛衣的时候。
    因为在山里泥泞的路边,我静悄悄的站着画风景素描;在喧闹的课间十分钟里我静悄悄地埋首功课;在运动会的班级看台上,女生们为跑道上的校草激情四溢地呐喊时,我静悄悄地看着手里的小说,津津有味。
    所以,某一天,我也有可能开始静悄悄地爱上穿针引线。
    不知道这种逻辑何不合理,但晓梅确实是这样想的,她亲口告诉过我。
    “晓梅,又想教三姨拉鞋垫吧,要我说多少次,三姨不可能爱上刺绣的,就像你永远考不了第一名一样。”丽娜偏着头,斜眼看着晓梅。
    对于年龄没有大于自己5岁以上的人,丽娜从不使用尊称,这我早已习以为常,叫我“三姨”,一定是他哥哥易峰逼的。虽然对全世界包括自己的父亲易要阳都持批判态度,这个初生牛犊对他哥哥却出奇得俯首帖耳。
    记忆中,丽娜第一次对晓梅使用这么刻薄的语言,虽然她们性格各异,一个俏皮乖张,一个温婉娴静,可因为晓梅能忍能让,所以关系一直还过得去。
    还好,晓梅一如既往,没把丽娜的不友好放在心上。
    “云姐,一定要去的话,千万不能进林子。”晓梅笑着看了一眼丽娜,往我的背篓里放了一瓶水,“早点回来哦!”
    “我哥说他就在朋友家玩一天,今天下午就该回来了,下午再去吧。”小孩就是小孩,丽娜以为全世界人都和她一样都离不开他的救世主哥哥。
    “云姐,还是等一下易峰哥吧,进山一定要易峰哥陪着才安全。”晓梅也跟着丽娜急起来,和丽娜一样,崇拜她们的易峰哥哥。
    有两个疼我爱我的姐姐,我非常满足。我见过的有哥哥的女孩都是古灵精怪的,像寨子里的丽娜、玉华,高中同学翟之玲、付诗琪,所以觉得自己这种闷闷的性格是不适合有哥哥的。要是有个弟弟,倒还不错。
    “这几天,我都没进林子,我不会进林子的。”试着给了她们一个“放心吧”的眼神。
    没想到丽娜马上笑了起来,接着,晓梅也被传染,两个小女孩拉着手笑到了一块儿。
    带着点不好意思,我飞快地离开,朝蝴蝶山跑去。这下彻彻底底相信了自己的眼睛,和嘴巴一样,都不会说话。
    到了一眼望不到尽头的柑橘林,没费多少时间就扯了一大捆喂猪的鸡肠草,这种翠绿鲜嫩的藤状草喜欢长在柑橘树脚。
    水井在蝴蝶林里,本来可以借着喝水的由头进一下林子,可晓梅不是给了我一瓶水么,晓梅,一贯如此善解人意。
    不记得从初一还是初二起,乖巧可人的晓梅开始大踏步成熟。知道了男女有别,刻意和易峰保持开了距离,看我的眼神陡然从敬爱转为怜爱,弄得我曾一度怀疑比她大三岁的自己是不是有智障的苗头。
    大姐两年前毕业后进了雪靖县城教书,自从一年前二姐和邻村的同学男朋友去了深圳闯世界后,晓梅受二姐之托照看我,于是,在学校里,我们反转了身份,高一的她无时无刻不对我这个高三的学姐嘘寒问暖。
    看我衣服洗不干净,教我怎样把洗衣粉和肥皂交替使用从而达到最佳洁净效果,教过几次,发现我穿的衣服上仍然有浅浅的圆珠笔印后,干脆把我换洗的衣服抱走亲手洗了。我推辞时,她说易峰的衣服也是她洗的,照顾哥哥姐姐是应该的。
    从某一天起,晓梅每天中午都会把饭给我送来,不清楚她是从何得知我几乎不吃午饭的。
    如我所料,班上那几个游手好闲的男生对娇俏可人的晓梅垂涎三尺,于是我叫她不要再来了。可第二天,易峰陪她一起来送了,有了易峰这样彪悍的护花使者,哪个渣男不退避三舍。之后,他们天天来给我送饭,等他们走后,送的饭,只好转送给同桌小胖向书香当加餐了。
    在当面给生活费被她百般拒绝后,我把钱装进了信封里,给她寄了过去。谁知道她让易峰把钱送回来了,我不予接收,又让易峰退了回去,最后,晓梅找了五十块让易峰带给我,实在不忍再给易峰添麻烦,算了,就这样吧。
    高三一年,都是在晓梅的温情照顾里度过的。
    作为报答,我拉上易峰,利用周末和各个假期绞尽脑汁给她补习功课,可她就是学不好,成绩最多只在中等状态。
    从背篓里取出晓梅放的水瓶子,一口气喝下了大半瓶,然后长长地舒了一口气,盯着身前的蝴蝶山。
    山里真的出现了野兽?
    其实,生活在八面山深处的野兽扩大了活动范围也不奇怪,近年来,各个寨子的青壮年陆续外出打工,寨里渐渐人丁稀落,老的老,小的小,山林早已人迹罕至。
    蝴蝶山是连绵起伏的原始山脉中,离我们探花寨最近也是最小的一座,曾经,那里是我们人类的地盘。
    于我,蝴蝶山永远有着母亲的温柔和父亲的温暖,有着耀眼的快乐和清澈的幸福……
    山里有一块块大小不同,形状各异的狗牙根或天堂草铺成的厚厚的草地,草地镶嵌在蜿蜒起伏的山顶坡脚,山坡浮动在碧绿青葱的丛林里,丛林依偎着欢唱叮铃的悠水河……
    我对大自然这沁人心脾的物化赐予,和这不加修饰、欣欣向荣的生命景象有着难以用言语形容出来的眷恋。
    几天前在高考鸦雅雀无声的考室里,便想念着丛林里那棵弯向地面,树干离地就半人高的老茶树了。
    我在雪靖县城念了三年的高中,这是个正在疯狂都市化的县城,金碧辉煌的夜景;鳞次栉比的高楼大厦;摩肩接踵的商品房;粉堆玉砌的沿江大道;川流不息的十字路口;人声鼎沸的步行街……
    三年里,四里八乡汇聚而来的同学们都或多或少融入了城市。濡染雪靖城里人的口音,比如把“讲话”说成“港话”;把“没有”说成“迷有”;把“写字”说成“洗字”;把一句话的最后一个字嗲嗲得拖上两秒;入乡随俗地流连于卡拉OK,肯德基麦当劳,甚至泡吧喝酒。
    我,成了名副其实的都市化钉子户,在交错的长的一模一样的街道上很难不迷路;在封闭喧闹的茶楼包厢里几乎不能呼吸;在女装店应接不暇的步行街里无聊到要爆炸。
    发现自己没有用一个涉及到“讨厌”或者“反感”城市的词汇,这不是违和,对于城市,我的态度确实谈不上负面,只是无法让自己主人公化,适应不了城市标志性的生活状态。这种感觉,就像“我不同意你的说法,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对我而言,昂首的都市霓虹是一种鼓舞振奋的人类进化,原始的家乡小村则是一袭撩人心曲的氤氲晨阳。
    探花村和附近的七、八个村落坐落在远离尘嚣的群山之中,绵延古今的黑土瓦、老木房、大火坑、腊肉炕;连亘千年的牛拉犁口耕田、挑桶水井担水,背背篓打猪草;恒古不变的苕洞、守棚、甘蔗坑……
    眼前的探花村里,最多的是老人和孩子。安土重迁的老人们或许愿意去看一看山外的繁华与昌荣,却绝不愿意真正离开这片土地。
    “儿不嫌母丑,狗不嫌家贫”,淳朴憨实的山里老人怎会抛弃这片“晴天一身汗、雨天两脚泥”的舐犊家园。
    于是,余老太回绝了已在深圳安家落户的儿子儿媳;五伢婶娘推却了在浙江打工、最后嫁给老板的女儿的盛情邀约;我的父母亲,拒绝了住在县城里的教师大姐关于接两位老人去城里住的,多次提议。
    而我,无比庆幸父母亲没有搬离这里,因为这样,我就可以在放寒暑假时回到这片让我魂牵梦绕的土地,饕享几个月的“返老还童”时光。
    18岁,我就觉得自己老态龙钟了,因为老是梦见自己和小学时好朋友玩耍的场景,还常常会从梦里笑醒。我的潜意识里,一定觉得自己老了,只有老了,才会这么沉湎于过去。
    蝴蝶山就在眼前,和过去的多少年一样,召唤着我。
    空山新雨后,此时的丛林宛若出浴的仙子,美轮美奂。太想念我的“茶树板凳”,想念茅草轻拂衣脚,粘草籽贴满裤腿,刺藤刮扯发丝,想念那融化在丛林里的时光。
    丛林,是让我身体里的每个细胞都出奇地欢呼雀跃的地方。
    渴望融身于近在眼前、触手可及的丛林,这种渴望殷切到不可抑制。
    就算真有野兽,它们也是刚入驻的,在全新的地域里,必定战战兢兢,如履薄冰,理论上,应该是它们怕我这个主人。
    把柴刀握在手中,砍掉盘绕在入口处的阎王刺藤,背着背篓踏进了久违的蝴蝶山,呼吸里弥漫着山林特有的木草香,对于这种味道,我有着近乎贪婪的拥有欲。
    远远的,听到了一声“云儿”,非常熟悉的,易峰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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