崭露头角 第七十八章:天下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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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头和矮壮士也曾经和离朔一起跟在萧望云身边,虽然说不是很了解的萧望云的为人,但是他的行事作风,他们都深有体会。
所以,石头继离朔之后,开口道,“我跟在誉王身边也有一段日子,誉王和其他贵族并不一样,他虽然身份高贵,但是身上并没有贵族的架子,反而平易近人,
经常和我们开无伤大雅的玩笑。这也是我,还有小强哥等人愿意跟在誉王手下的原因。”
矮壮士也点头附和道,“是的,一直以来,誉王都很照顾我们,而且誉王府的人也没有敌视我们,反而,是我们经常捉弄他们,但是他们却从来没有和我们真正的拼过命,
大家反而像朋友一样,互相斗斗嘴,开开玩笑,也过的很开心。”
当然石头和矮壮士都知道,这有很大的原因是因为离朔,若不是自己的帮主抓住了誉王的心,誉王又怎么会如此好欺负,连带他手下的人都好欺负。
反正,对他们来说,只要离朔在,不管是誉王还是那些护卫,都很好欺负。
矮壮士话音落下,又陷入一阵沉默。
这个时候突然有人问道,“我们不识字,也不会武功,我们去投誉王,誉王会要我们吗?”
这人一问,立马有人符合。
离朔听了微微一笑道,“不识字又有什么关系,不会武功又怎样?难不成就没有其他才能了?我们丐帮擅长的从来不是咬文嚼字,也不是高深武功。我们的优势是耳目众多,
我们的优势是打探情报。兵法有云,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没有我们精确的情报,他们前线打仗又怎么可能会轻易地取得胜利?所以说,并不是文武双全就能够
扬名天下的,我们这些文盲,武瞎也可以啊!”
“更主要的是,我们打探情报,比他们那些奸细啊,暗探啊要容易得多也安全的多,谁能想到在地上要饭的叫花子是致命的尖刀呢?”离朔话音一落,矮壮士立马接口道。
他们这么一说,倒是终于引起了其他人的共鸣。
再后来,不管提出什么问题,什么疑虑,离朔三人也一一解答,直至最后,离朔吩咐,让他们回去考虑,如果愿意跟离朔走的,就明天过来报名,不愿意的,也不勉强。
就这样,丐帮大会开了两个时辰,才缓缓散场。
“帮主。”在人差不多走光的时候,毛毛突然叫住离朔。
离朔看着他,示意他说下去,毛毛犹豫了一下说道,“我觉得帮主做的对,我也很想跟帮主走,但是,我不想离开家。”
离朔点了点头说道,“我知道,其实,有许多人都不想离开家,而且,我们帮中还有一些老弱妇孺,他们也不可能走。所以,我也在想如果毛毛也跟我走了,
那么这里怎么办?现在正好。毛毛,我们虽然走了,但是不管是我还是小强还是石头他们,余城都是我们的家,所以,如果毛毛你在我走后,还认我这个兄弟,我有件事要交给你。”
“帮主说的是什么话?”毛毛正色道,“你永远都是我的帮主,是我们这些弟兄的帮主,即使你不在,你依旧是我们的帮主。”
“好。”离朔笑道,拍了拍他的肩说道,“如果说,天下所有的乞丐都加入丐帮的话,那么丐帮将会成为一股强劲新的势力,这股势力,可以成就一个国家了。
所以,这也是我的一个愿望,但是,天下那么大,那么多国家,怎么才能将那些乞丐并入丐帮呢?我心中是这样想的,如果我跟着誉王,那么也许会到很多国家,
很多都城,那么每到一个地方,就培养一些乞丐,让他们加入丐帮,是不是意味着,丐帮在每到一处地方,它的势力都在增强呢?但是,我一个人不可能管那么多人,所以,就有了分堂。
你们还记得阿干吗?他曾经是个海盗,后来他也加入了我们,我把白革的乞丐,组成一个新丐帮,让他做了分堂的堂主,也就是说,成为了白革的丐帮帮主。
所以,你既然还认我,那么,我把余城接下来的兄弟交给你,让你成为余城的丐帮新帮主。”
“帮主……这……我……”
离朔的要将天下乞丐并入一家的想法,也曾经开玩笑一般地开过,但是他们从来没有想过,这个梦想会实现,而毛毛更没想过,离朔会将余城交给他管理,让他做新帮主。
离朔又拍了拍他的肩,说道,“乱世缺的是人才,我们丐帮却从来不缺人,所以,毛毛如果可以的话,我希望你能在余城培养新人才,如果他们愿意跟着我们,我们举手欢迎。”
“帮主放心。”毛毛继续道,“我虽然不能陪在帮主身边,但是力所能及的事情,我一定会完成,至于培养新人,那更不在话下,只要能帮主做点什么,我就心满意足。”
离朔微笑着点头,“谢谢你,毛毛。”
毛毛摇头,表示不用谢。
这个时候,石头突然搭上毛毛的肩问道,“毛毛,你无亲无故,无妻无儿的,怎么要留下来,说说原因。”
“还用说嘛,一定是看上接口买豆花的豆花妹了,我记得,以前他就用脉脉含情的眼神瞅着豆花妹。”矮壮士接口道。
两人一人一句,立马把毛毛的脸说的通红。
离朔无奈地摇了摇头,溜达到河边,躺在河边看星星。
这时候,那小黑人,突然出现在离朔身边,睁着一双和脸一样黑的眼睛看着离朔。
离朔突然笑了笑,“你看什么?”
小黑人皱了皱眉道,“为什么你看起来和传说中的不一样?”
传说中?
离朔有些诧异地看着小黑人,小黑人继续道,“我刚来的时候,听毛毛哥讲了许多关于你的事,但是,今天看见不一样。”
离朔哭笑不得道,“哪里不一样?”
“他们说你的脸永远都是黑的。”小黑人指了指自己的脸,继续道,“他们还说,你的鞋永远都是破的,还会露出一只脚趾头。”说完他又指自己的破鞋,
又道,“他们还说,你已经二十多岁了。可是,你今天脸是摆的,鞋子是好的,就连年龄,也只比我大几岁。”
离朔终于明白所谓的不一样了,他起身说道,“那是以前的我,现在嘛,我不是跟了誉王吗?我总不能和以前打扮一样,这样会丢了他的脸,再说了,
我现在吃的用的都是他的,干嘛不用白不用,对吧?”
“那年龄呢?”
又是年龄,这真是个敏感的话题。
“我虽然看起来比你大不了多少,但是实际上我已经二十三岁了,怎么说呢?不出意外的话,我就是三十岁,大概也是这种样子。”
好吧,虽然有些自恋,但是娃娃脸就是娃娃脸,离朔担心的是,他如果五十岁了,会不会还被人调戏。
“真的吗?”小黑人看着离朔的脸,似乎在很认真的研究,突然他趴在河边,洗了洗自己的脸,然后转身对离朔道,“为什么你看起来好像比我大几岁而已?”
那小黑人洗了脸也是非常清秀的模样,看起来只有十二三岁,在他认知里,离朔的确比他大那么几岁。
离朔只能指着自己的脸说,“我的是娃娃脸,虽然不想承认,但是的确是,娃娃脸看起来比实际年龄是要小的。”
小黑人还想问什么,离朔连忙岔开话题,问他一些其他的事情,又给他讲了几个故事,这才让小黑人不纠结他的脸和他的年龄问题。
离朔觉得不管是他的脸还是他的年龄,都是一个敏感话题,以后,还是少谈为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