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相忘  第三章:辛苦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1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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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我总觉得别人为我做事那是理所应当的,当这个别人换成我的亲人时这种感觉就更加的明显。
    我发火不吃饭时有人哄着,理所应当
    我没钱撒泼打滚怒口大骂,理所应当
    我看不顺眼随手毁坏家用,理所应当
    ……
    太多的事情下面跟着的是都是这四个字,但这一切的付出真的是理所应当的吗?
    -2-
    我一直是个脾气不好的女生,还很任性,在还小的年纪里和很多人一样偷偷的攀比,我时常发火,最多的对象总是我最亲的亲人。
    不久前看过一个帖子,我很喜欢这样一句话——你能伤害到的人只能是这个世界上最爱你的人,因为别人根本不可能在乎你。
    我已经不是过去的那个小孩,也不再是那个不懂事的年龄了,我也不是生活在象牙塔的公主不懂得生活的艰辛。怪在什么地方呢,怪在我懂事的太晚,让自己的亲人为我操碎了多少心,独自流了多少泪。
    小的时候喜欢吃喝玩乐,学校的小店是我最常光顾的地方,当时小店的东西对我这种‘穷人’来说都是天价,即使只要五角。我会回家向爸妈要钱,不给就要发脾气,一发就不可收拾起来。
    我也不知道你们有没有我这样的家庭状况,我家在乡下,我自出身起家里就欠了一屁股债,有好几万,那时候算得上的天价债务了,每过一段时间就有一堆一堆人来家里催债,那时候我还小根本就不了解情况还一个劲的跟着家里闹,脾气躁常常拿家里的东西做出气,这种差脾气一直保持到我成年才开始有缓和的趋势。
    -3-
    他们是我父母生我养我难道不是理所应当的吗。一直这么认为。
    现在写出来还觉得有点好笑,当初的自己怎么这么傻还一点都不自觉呢。
    自己活在自己编织的世界里,满心以为地球是围绕着自己转动的,眼前只看得到他们付出时的当然模样却根本不去在意身后是什么。
    我小的时候妈妈想去看爸爸上班我也闹着要去,我还记得爸爸那个时候帮厂里拖货,晚上要上班一直要到凌晨五六点才能回家(其实我已经记不清了),车子的后面有一张小的可怜的躺坐,我困了妈妈就把我抱到上面睡觉了。
    这件事情太久远了,要不是刚才一瞬间想到记录下来我都快要将这事忘了,毕竟当时年龄小记得不清,只是隐约的记着我躺在上面看爸爸的位置,前面是车开着的头灯……
    真的想想就感觉到心酸起来了,不分日夜的工作赚那几百块的工资,还要生活还要还债,我那时候又不懂事非要念我哥哥的学校,我们当地的‘贵族学校’进门就是八千入校费,当时还是借了钱的,这事一直到我初中之后才知道。
    爸爸真的很不容易,他那时候还年轻脾气也不太好,他是个爆竹我就是跟带火的柴,和他一碰到就会爆炸,没少挨他的打。小时候也怨恨过,各种些小纸条恨不得他出点什么事还向着天发誓实现我那‘恶毒’的梦想我绝对不会后悔,现在则是无比的庆幸我的‘恶毒’没有成功的机会了,否则我将会这辈子都活在阴暗的自闭世界中吧。
    我需要记住的是我现在长大了,我很爱他。
    我妈妈也是个脾气不好的,我小时候被打多是拜她所赐,现在想想还会带点小脾气,但她也在我身上花了很多心血这点是毋庸置疑的,再怎说她也是我的母亲,她养我是事实,她打我也是事实,但她也是关心着我的。
    她会烧很多菜然后把最好的留给我和爸爸,把所有剩下的残渣都吃掉。我以前老是怪她为什么吃这么多都不见得变胖,我在外婆面前说妈妈特别会吃但是不变胖也不知道怎么做到的,外婆告诉我这是因为她把好的都省给了我吃,剩下的都是没什么肉的边角料。
    那时候我知道其实我在成长的过程中忽略了很多很多的细节,错过了很多父母给我的爱,那个时候我知道他们是那么幸苦的在外工作那么幸苦的打拼,为了生活为了我……
    于是我的世界理所应当这四个字离我越来越远,如果一定要是的话,那么将来要做一个孝子,这点,才是真的理所应当该办到的事。
    ——致我的爸妈,你们幸苦了,原谅我只写了其中很小很小的一点小事,有些事情还记得但我不愿将其抒写,因为我觉得有些事情这辈子都不会忘掉的。
    愿一世平安,长命百岁。
    我爱你们。
    ------愿岁月安好,现世安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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