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十六章 ;近水楼台先得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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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洒里的水顺着夜少麟英俊迷人的脸颊流了下来,夜少麟用力的抹了一把脸,之前还可以逃避这个问题,可现在他却是清清楚楚的知道自己在想些什么了。
没错,他喜欢千麦麦。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或许是回国时的初见,也或许是小东西因为情书和他闹脾气的时候,抑或更早…
深邃的眼眸划过一丝犹豫,如果千麦麦是个女孩子还好,他可以名正言顺的说喜欢她,追求她,娶她。可问题是千麦麦却是个男孩儿,自己也是个男人。同性间相爱让他自己都有点不安,更何况是对于年龄尚小的千麦麦。
放弃?不可能!坚持?那样或许会吓跑小东西。该怎么做呢?夜少麟用柔软的毛巾把身子上的水珠擦干,穿上浴袍,若有所思的回了卧室。
坐在床头,从烟盒里抽出一支烟,修长的手指夹着香烟,点燃,看着零星的烟火,夜少麟低眉沉思。既然不能吓跑那个小东西,那么就只能让小东西喜欢上自己,这样一来,一切不就引刃而解了吗?淡色的薄唇在微弱的烟火下,慢慢勾勒出一个意味深长的笑容。
想明白之后,夜少麟换好衣服,健步如飞的走到千麦麦的卧室门前,抬手敲了敲房门。
房内的千麦麦听到敲门声,揉了揉睡意朦胧的眼睛,迷迷糊糊的走下床穿上毛绒绒的拖鞋,半眯着眼给夜少麟开了门。
夜少麟走进房间,顺手把门反锁。看着小东西坐在床边一副没睡醒的样子,黑色的眼眸浮上一丝柔情。
既然打定主意,要让麦麦喜欢上自己。那么首先,自己定要和麦麦住在一起,有一句话说得好,近水楼台先得月。不过,同住一个屋檐下当然是不够的,怎么样也得想办法共住一间房。
夜少麟双手轻按着千麦麦的肩膀,低下头凑近千麦麦的耳畔,轻声说:“麦麦,和我搬出去住。”夜少麟的语气轻柔而魅惑。
湿热的气息喷洒在千麦麦的颈间上,让千麦麦瞬间清醒了很多。他不习惯的摸摸脖颈处,黑亮的眼睛掺着不解:“我们为什么要搬出去住?”
由于千麦麦的动作,睡衣的领口开了大片,夜少麟不经意间看见千麦麦白皙漂亮的锁骨,喉咙微微滚动了一下, 他放开千麦麦,有些不自然的别过脸,声线低沉沙哑:“麦麦要开学了吧?”
千麦麦挠挠头,不明白开学和搬出去住有什么联系。他眨眨眼,说:“嗯,后天开学。”
夜少麟微微颔首,声音里带着诱哄:“出去住会方便一点,我已经把房子找好了。那边离你的学校很近,并且附近还有卖板栗的。”
说到后面,夜少麟刻意加重了语气。虽然时隔多年,可他仍然相信板栗对千麦麦的影响力不会因此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