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死或生   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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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与我最心爱的男人站在山顶,看着夕阳。虽然,我不明白为什么他带着我爬了这么久的山,仅仅只是为了站在山顶看这夕阳。但是,我爱他,所以我选择了义无反顾的跟随。我与他携手相坐与山顶。那一抹抹红晕染红了天际。很美,很美。但不知为什么,我的心,蓦的一紧。我紧紧的牵着他的手。我感觉他的手动了一下,然后,便挣脱开。我看向他,眼中莫名充满惊恐。他对我一笑,站起来看着远方。我看着他与天际容在一起,在这一刻,我心中无比高兴与满足。这是我爱的男人。
    “双双”。“嗯?”“对不起。”“啊?啊——”紧接着,我充满震惊,这个我心爱的男人,将我推向了悬崖。这仿佛是万丈深渊,在他手推向我那一刻,我泪水决堤。我看到他的嘴唇蠕动着“对不起。”哈哈,对不起?!为什么,为什么要如此对我。你爬了这么久的山,只是为了让我记住那一份炫目的红色?我恨你!强烈的不甘与愤怒充斥着我的脑海,不要,不要,不想死,不想死,不甘心,不甘心。
    我在一片黑暗中醒来。这是天堂还是地狱?但是我明白,我没有死。或许,我,穿越了。兴奋淹没了一切。在现代,我曾无数次的梦想能够穿越。我在黑暗中醒来,上天在我心死之后圆了我的梦。即使如此,我仍然开心,因为,我到了异界。这里没有人烟,没有森林,没有山,没有水。有的,只是黑暗。睁眼,闭眼,都是黑暗。我看不见我的身子,我的腿,我的脚。触觉与感官告诉我它们的存在。呵呵,多么讽刺啊。
    生前我是个怕黑的人,因为我怕鬼,怕那些不知名的东西。我也害怕一切能够纯净到极致的颜色,黑色,白色,红色,黄色。。。。。。
    没有了开始的兴奋,我无比恐慌与无助。我不断向前走,黑暗,黑暗,还是黑暗。我在这个地方快要憋疯了。我忽然能够明白鲁滨逊在那荒岛的心境。他比我好。我只记得走了很久很久,这里,没有尽头。
    很久很久,走到我不想走了。直到到我的心也如同这黑暗般的平静,如一潭死水,惊不起任何波澜。我很惊讶我竟然还能保持理智没有疯掉。我怕我连记忆也会消失,那样,我或许只剩一具躯壳,与这无边的黑暗相容。
    从某种意义上来讲,从我在这里醒来的那一刻,我或许已经不是人了。因为没有人能在这只剩黑暗的地方不吃不喝,不需要休息,不会感觉疲惫与困倦。我怕在最后,我这承载了现代记忆的躯壳化为养料,滋润这黑暗。
    我开始在想前世的生活。我想起了与那个男人在一起的点点滴滴。从高二时的相识相知,高三的一起相约考到同一所大学。为了怕妈妈发现而每次聊天后便删除记录。直到大学毕业我们仍在一起,那时候的终于能够“光明正大”。为什么,为什么明明那个爱我我也很爱他的男人,我的初恋,在给了我一个无比美好的画面后亲手摧毁。
    我无比清晰的记得他亲手将我推下悬崖的那一刻。我眼中的难以置信,以及他的愧疚,和那嘴唇蠕动的三个字。他站在那里,背后是夕阳染红的一片天空,他的双手还保持着推我那一刻的动作。他的脸,还有他的眼,他的唇。。。。。。
    睁开眼,仍是那片黑暗。脸上似乎有什么异样,我动了动僵硬的手触摸,那是泪。嘴角咧了咧,我开始沉睡。闭上眼,在这片已经熟悉了的黑暗中,渐渐入眠。然后,睁开眼,醒来。再回忆前世,然后入睡,醒来。。。。。。一切都那么自然。每一次醒来后,回忆都在慢慢减少,但每一次都能清楚记得他推我的那一刻,无法忘记,每次一都像是在心中划一道伤痕。但越来越浅。
    我高中之前的记忆基本淡忘,再次醒来,这黑暗,在慢慢发生改变。一点一点的光在黑暗中出现,一点一点的壮大。那光存在于我的眼,我曾试过动我那僵硬的肢体去探寻那光明,但我发现,光明就在我眼前。她随我而动。我便也不去管了,依旧沉睡,再回忆。。。。。。
    当我又一次的醒来,两种极致的颜色在我眼中,一黑,一白。我的心开始逐渐苏醒,我能感觉到它在微微颤动。而我的脑海,仍是那个身影,和那夕阳,璀璨中凋零。“我,来自现代。”“我,来自现代。。。。。。”
    我不再沉睡,每天只是盯着那一黑一白,一黑,一白。当黑白都同等的那一刻,我的身体,便如爆炸一般点点化为虚无向各方肆虐。
    “我的灵魂从现代而来,我的身体自洪荒中诞生,亘古将它毁灭。如我所愿,世间万物生灵,以汝之鲜血助我重塑。”
    以前世的相貌,我重生在这异界。站在街上,看着来来往往的行人,与忙碌的商贩,一时有些迷茫与不知所措。我就站在那里,一站,便不知是多久。我不记得周围发生了什么,我从看到这里的一切时便有种不知名的兴奋。我的脑子很乱很乱,我在想,想为什么。我在想,想发生了什么。只有些片段闪过但无法连接。当我回过神,这里的一切都发生了改变。当我移动了一下,所有人便如看见鬼魅般的惊叫着跑开。
    我的身体上面积满了灰尘,我想,我知道了为什么人们跑开。我只一抖,灰尘便迅速消散,露出了我的白衣,素色斗篷,蓝色围巾。我深蓝色的眼睛看着人们惊慌的跑开。低头苦笑便动了动身子,向城外走去。
    我不知道该去哪里,过去与未来在交替。我在人们的眼光中出了城,我就这样迷茫的走着,穿过了森林,走在了官道上。黑暗与白昼早已将我的情绪淡化,尽管这是个全新的世界。
    “姑娘。”“嗯?”当我的蓝眸对上他的脸的那一刻,我的未来便发生了改变。因为爱情,所以出现。陈东,一个温柔如水的男人。我骑上了他的马,他带我游历四方。他是一个大家族的次子,因为母亲所爱的男人被父亲所杀,所以自小母亲便很不爱他。
    他便处处受欺负,父亲一代枭雄,根本不会同情弱者,即使这是他的孩子。直到有一天,这个家族唯一对他好的弟弟被他同父异母的哥哥打死,他便下定决心要成为强者,要让这个家族消失。那一天,他离开了家族。那一天,他与我相遇。
    他带我四方游历,他对我百依百顺,我爱他尽管他很弱。我看着他一天天的变老,我便帮他变强,我便帮他恢复容颜,我还帮他如愿以偿的杀了那个家族的所有人。他也慢慢强大起来。但是渐渐的,我觉得他在利用我,利用我的强大,还有贪图我的美貌。当我有一天终于确认,却是他正在与令一女子欢好。他太天真了,他以为走远一点我便不会知道。
    我绝不允许我的男人背叛我。所以,我杀了他,还有那个女人。我招来了上万只的秃鹫,我看着他在我们面前一点点被吞食,我听着他与那个女人的惨叫之声。到最后,连骨头也没有剩。很好。我并不生气,但我要让他生生世世都不会好过。
    我找到了重生后的他。我看着他修炼,一点一点的强大。我看着同样温柔如水的他爱上了一个美丽的姑娘。然后,我将那个姑娘夺来,当着他的面让她一点一点的死去。我看他心痛极了。这样一世一世,又一世。我发现我总喜欢重复做一件事,不管它无不无聊。
    这一世的他出生在皇室,但我稍稍一动,便让他从小生不如死。我看着他一点一点的挣扎,这么久,只有他让我终于提起了一丝兴趣。我一觉醒来,发现他就快要成长为神级。嗯,很不错嘛,卫瞾。你这么久,还是第一次能够变的这么强大呢。当然,于我来讲,还是很弱。
    他在人类所谓的渡劫中差点失败,我帮了他,让他没受什么伤,还让他成为了神。他似乎是察觉到了呢,神色中带着不安。嗯,不安么?这样才好。我看着他在慢慢的变强大的,在他每次修炼时,我都会帮他。我看着他越来越不安,越来越烦躁。嗯,很好。
    卫曌爱上的那个异族男子,我让他在他的面前凄美的死了。而他也终于知道了我的存在,他说总有一天会如我所愿的变强,然后杀了我。我告诉他除非我愿意,否则他就算是修炼到死也没有可能。那就是,没有可能。那一刻,我看到这个在人前没有低过头的男子流泪,血泪,配上他那容颜有种异样的美。
    “你若能成为这里的强者,我便让你杀了我。”嗯,已经够了,这里,没有值得留恋的了。之后他大概是为了能杀我,所以很用功。当他成为除我之外,这世界的强者之后,我如他所愿。或者说,我是自己杀的自己。也罢,也罢。
    我不属于这个世界,当我从洪荒中诞生,我便失去了一切探索的性质。当我有一天睁开眼,那时我在万丈深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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