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十三章 飞絮   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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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朴胜基的房间一目了然,不想洪麟,王祺总是恨不得把最好的东西都给洪麟摆在房间里。朴胜基的房间里只有一张木榻,老旧的桌椅和柜子。朝中很多人认为朴胜基喜功好利,连曾经的王祺也是这样认为。一心追求荣华富贵的人,怎会甘愿住如此简陋的房间?
    可就在这个房间里,王祺难得一夜好梦。
    集市上人来人往,很是热闹。男子驻足在小摊前,忽然就挪不开步子。摊子上琳琅满目都是些小玩意,花粉胭脂,发簪珠花,都是女孩家喜欢的东西。小贩看着俊气的男子,笑道:“这位少爷,是要送东西给喜欢的姑娘吗?”
    男子没答话,只是挑了发带,轻轻点头。萍水疑惑的将视线移向朴胜基,才发现那人已经付钱买下了手中的发带。绯红的色彩,如同嫁衣一般。上面没有绣任何花朵,只是散着绣了些水纹。这条发带,少爷一定是想,有朝一日能送给那位即将出嫁的心上人吧?
    “少爷,这么不挑蝴蝶穿花或是鸳鸯的图案?”出嫁的新娘,不是都爱那样的发带吗?
    “嗯?”自己的心思,原来连萍水都瞒不过。朴胜基坦诚道:“你说的图案,他不喜欢。”殿下是男子,头上绑着女孩家常用的花色,像什么样子呢?只是自己手中的发带,不知他有没有机会送给殿下。“而且,我也不知道还有没有机会,送给他,看他戴上。”攥紧在手心里的发带并不是特别好的料子,也没有宝石装饰。只是难得针脚细密,绣工细致。殿下的头发很黑,配上这样的颜色,定会很好看。
    萍水默然。若是少爷的心上人已经做了别家夫人,想是不能再要其他男子送的东西了吧。朴胜基也不再说话,只是看着绯红的发带出神。殿下的头发被洪麟打理得很好,无论是用金冠绾起,还是用玉簪固定,都说不出的合适。发带,他很少看殿下用呢。
    “只要是少爷送的,那位小姐定会喜欢。”也许是朴胜基的模样太落寞,萍水于心不忍,说了一句谎话。
    “多谢你,萍水。”即使是句谎话,我也谢谢你。
    面前就是城门,朴胜基马上又要离开这个他逗留了三日的地方,继续往前走。王宫离他越来越远,殿下也是。不,他的殿下,从来未曾和他亲近过。
    “少爷,您看。”萍水指着前方聚集的人群,道:“又有新的榜文了,难怪萍水刚刚看到那么多骑着高头大马的人。”
    “你想看就去看看吧。”萍水年纪还小,正是喜欢凑热闹的时候。朴胜基牵着马往前走,道:“我在城门外等你,看完了快点过来。”
    “是,少爷。”见朴胜基应允,萍水高兴地一路小跑而去。
    朴胜基暗自摇头,萍水这样哪里有大家闺秀该有的样子。而后他开始释然,萍水本就和他见过的官家小姐们不一样,无拘无束。
    “少爷。”一刻后萍水出现在朴胜基面前,随手抹了把额头上的汗水,气喘吁吁道:“少爷,今日的榜文可是大事呢。”
    “你识字?”
    朴胜基好笑的看着她,萍水红着脸摇头道:“只认识少爷教的那几个字。”
    “那你怎么知道榜文上写着什么?还每一次都看得那么起劲?”萍水喜欢扎在人堆里看王城送来的榜文,再拉着朴胜基说上半天。
    “我是听看榜文的读书人念的。”萍水道:“少爷不要打岔,您还没听发生了什么事呢。是这样的,元王回来了。”
    “元王?”眉毛不禁皱起,处心积虑要夺取王位的元王?若是他回来了,殿下的处境会很艰难吧?朴胜基握紧自己的佩剑,第一次知道,什么叫做无能为力。他还没有办法重新拿起这柄剑,也没办法保护殿下。如今,他只能期望,宫中的玄希和秋辰能护殿下安全。
    “嗯。可是元王在还没回宫时就失踪了,殿下大怒,将随着元王回来的仪驾全部凌迟处死。说若是民间谁有元王的消息,赏金千两。”
    握着佩剑的手慢慢松开,朴胜基道:“殿下果然仁厚非常。”只是有人从来不知珍惜。
    殿下的魄力无人能比,朴胜基倒是白白担心了一回。提起的心还未完全放下,朴胜基又听萍水说:“还有,殿下新纳了一位妃子。说是在一次外出回宫途中遇见的,温文尔雅,有几分故去王后的模样。殿下一见便念念不忘,后几经寻访,终于找到了这位女子,现在昭告天下。”
    “如此一来,殿下到真是位痴情的人。”痴情故去的王后,便找了位于王后相像的女子做后妃。殿下是何时遇见那位女子的呢?在上次与他分别以后吗?所以说,帝王家的人,哪里有什么真心?可殿下,朴胜基一直追随的殿下并不是这样的人。那时在宫中,谁都看得出来,殿下连命都可以给洪麟。他对着洪麟的笑容,是假装不来的。
    “萍水,我要回王城一趟。你若不想回去,便留在此处。我会替你置办一处屋子,让你安家。”再次抬头时,朴胜基微微弯起了嘴角。他笑自己,朴胜基你真是没用。离开这么久,走了这么远的路,朴胜基也无法忘记殿下。甚至,再听到任何有关殿下的消息后,不止一次想要回到殿下身边。直到最后,朴胜基也只有,很没骨气的往殿下身边走。
    “少爷为何还要回去?”
    “因为放不下我的心上人,因为,我想看他戴上我挑选的这条发带。”
    “可少爷不是说,那位小姐已经成亲了么?”
    “那么,我便回去抢。”
    萍水看了面前的人半响,她从来也没见过,少爷这般神采奕奕的样子。而后,萍水道:“萍水知道了,我随少爷回去。我的命是少爷救的,少爷去哪,萍水就去哪。”
    “萍水,你不能跟着我一辈子。你会遇上喜欢的人,然后变成他的新嫁娘。跟你的夫君,过一辈子。”
    “等萍水能遇上那个人再说吧。”其实她早已遇见,只是那人不喜欢她。她跟他走了一路,他都在想别人。对了,而今,他要回去见自己喜欢的人。
    萍水,你又怎么配得上站在你面前的少爷呢?萍水笑笑,道:“少爷,我们赶路吧。这样,你也能快些见到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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