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二章 烟味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2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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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帧一帧的记忆自由排列组合,挥霍着残缺不全的叛逆,勾勒出一匹野马的形象,一副少年的尊容。
    如游魂地飘荡,白色的烟雾,在黑夜的冰冷里,筑起一座寂寞的城。光晕投下的光圈里,蹲着心事袅袅的洛锦,烟圈从他的嘴里,鼻孔里浓浓而出,升起一阵阵如同火山岩浆迸发之后的蘑菇云,在头顶久久不散。这种味道并不是洛锦所能承受的,一种呛人的味道,眼泪跟着留下来,肺里是一种苦涩的炽烈。烟圈越来越淡,坠落一层薄薄的银色烟灰,落在洛锦黑色的夹克上面,仿佛残雪的碎屑。
    简帧就是那一味牵挂的苦,呛得自己肝肠俱断。她的记忆是被时光给偷走了吗?十年前的那个嚷着以后长大要娶简帧的小男孩,就这样被时光给遗忘了。“操。”洛锦的心里有一阵说不来的痛苦,握紧拳头对着路灯杆子狠狠地挥过去,拳头碰到铁杆,瞬间一阵红的艳丽的血液顺着手心,自由落体。直到累了,洛锦挥汗如雨。扔掉皮夹克,靠在铁杆上望着夜空发呆。
    当洛锦六岁的时候,还叫洛东的时候,简帧五岁。两个人亲密无间,常常如影相随。洛东被人欺负的时候,总是被简帧过来拉起来就跑,那种风里奔跑的感觉,洛东从来都不会忘记。洛锦下过决心,此生非简帧不娶。自己一定要变得强壮起来,这样有坏人出现,自己才能将他们打败。简帧也在洛东的面前说过,愿意长大之后做洛东的新娘。只是后来,洛锦不得不与简帧分开,还改了名字。十年不见,简帧早已不记得那个十年前的自己了?
    当洛锦在火车站碰到简帧的时候,欣喜若狂。他一眼就能从千万人里将简帧认出来,因为简帧的那一双大眼睛是洛锦见过的最好看的眼睛。他只想给她一个惊喜,只是简帧从来都不愿意接受一个这样陌生人的身份。况且洛锦知道简帧深爱着苏画年的时候,心里更是难受,就算自己告诉了简帧的身份,简帧也未必会喜欢上自己。但是洛锦发誓,不管如何,一定要和简帧在一起。因为爱的权利,谁也资格去否决,除非是当事人自己放弃了。
    简帧可以不记得自己,但是自己却始终放不下简帧。洛锦想好了,就算简帧爱着苏画年,但与自己爱着简帧又有什么关系了?他是一个骨子里很强的人,从某个方面来说,这一点是和简帧极为相似的。他喜欢用叛逆的方式,来抵抗着这个世界?从来不选择顺从。因为他的意志选择了自己的存在,而不是为存在而存在。
    洛锦拾起烟头在自己的手腕之下,深深地摁下去,烙下一枚圆圆的暗红色的印痕。压着牙关,这一阵痛苦,让他获得了轻松和快感。起身离开,简帧,我是一定不会放弃你的。
    门开的那一刻,是洛枕山,眉头里迈着一种严肃,盯着洛锦开口:“又去哪里厮混了,身上居然还有烟味?你抽烟了?”洛锦不想搭理洛枕山,换上拖鞋,转身瞥了一眼洛枕山:“抽了,那又怎样?”洛枕山用力抓住洛锦的胳臂,语气变得很严厉:“我是你父亲,你做什么都要经过我的允许。以后再不学好,别怪我对你动手。”洛锦轻轻一甩,挣脱了洛枕山的手:“上梁不正下梁歪,自己连个父亲的样子都没有,凭什么教训我?”洛锦的目光冰一样地与洛枕山针锋相对。洛枕山一个巴掌扬起,一滴殷红的血液从洛锦的嘴里溢出来。“没用就会在家里打儿子,要不是你,我妈会死那么早吗?离我远点,以后少碰我。”洛锦擦掉嘴角的血迹,转身去了浴室,重重关上门。洛枕山立在门口,浑身发麻,仿佛中风了一样双腿哆嗦。
    洛锦脱了背心,站在那里,将热水器的喷头水量调到最大,热乎乎的水汽蔓延而上,一下子将洛锦包围在白色的水汽里。水顺着喷头喷洒而下,仿佛一场瓢泼大雨,洛锦逼着双眼,背后不只有多少伤疤,都是拜洛枕山所赐。水汽氤氲里,洛锦的心里默默地想起妈妈金娟。曾经那么一个完整的家庭,金娟总会拉着自己的手逛街。那是一段幸福的时光。曾经那么的美好,一切都被洛枕山给毁了。五年前,金娟回家目睹洛枕山和一个陌生女人在床上缠绵,直接夺门而出,从十二层的阳台上跳落下去,没有一丝丝的决绝。当洛锦背着书包回家的时候,只看到很多人围着,挤了好半天,才发现那躺在地面已经浑身冰凉的妈妈。那个场景洛锦一辈子都不会忘,暗红色的血迹如同一条黑紫色的章鱼用它长长的爪子吞噬了金娟的身体,那瞪圆的眼睛直视着这个她曾眷恋的世界。那么善良的一个女人,不应该就这样地死去,洛锦开始憎恶这个世界,用一种叛逆的意志抵抗着所有的应该。他最痛恨的就是那个被称为父亲的男人,进入家门的那一刻,洛枕山衣衫不整地从卧室里出来,床上还有一个正在穿衣服的女人,这一切仿佛是耻辱一样地刻在洛锦的心上,洛锦丢下书包,推开门扯着女人的手:“给我离开,这是我妈妈的床。”泪痕还挂在脸上,眼睛里充满了仇恨。“太没礼貌了。”女人从床上起来,在洛枕山的脸上亲吻了一口,带着一股妖冶的香水味道离开屋子。“小东,外面发生什么呢?”洛枕山听着外面传来一阵吵杂的声响。洛锦死死地盯着洛枕山,眼泪大把大把地流,嘴里却说不出一句话来。洛枕山顺着窗子一望,下面人群围着的空旷地方躺着自己妻子的尸体,一下子冲了下去。
    金娟的丧礼上,洛锦没有滴下一滴眼泪,因为他要用这双愤怒的眼睛望穿这世间的罪恶。那一段时间,洛锦仿佛变了一个人一样,变得冷漠,变得桀骜不驯。洛枕山对于洛锦来说,到底是什么,自己已经懒得去想,因为一旦想起,就会觉得十分恶心。
    水汽迷蒙,一直淹没到野狼刺青的宽厚肩膀,洛锦真想在这种梦里面静静地睡去,因为这样就会觉得金娟一直没有走远,一直都陪在自己的身边。有多少时光可以倒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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