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我曾想过永远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3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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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出考场那一刻,好像世界开始泄气。本想着能否去到有你的城市,与你来一场精心策划的偶遇。是我太高估自己还是自己太低估你了?没错!我落榜了,但是我没有选择复读,而是选择了一个专科学校安置自己。而你,终于如愿以偿投向了蓝天的怀抱。事已至此,我曾想过的永远便成了泡影。
    那是五年前的夏末……
    我在火车站停下了脚步,回头看那座城市——那座从今以后不再有我的城市。是否我走后会有新的来者填补那个不起眼的角落?从此以后过着不知道曾经有我的生活。我也即将成为这座城市的过客,一个逗留稍久的过客。
    火车开动了,看着车外一棵棵不知名的树向后退着。我的生活也好像在倒带,过不了几天,我就会回到原先的起点。只是多了关于一个人的回忆。
    以后没有人会在我耳边唱我喜欢的明星的歌,不会再有人带我到操场打篮球,不会再有人在我被男生数落的时候站出来替我说话,不会再有一个人在上课的时候偷偷和我聊纸上QQ。就这样,我们开始远离彼此,直到那段青涩快乐的日子成为回忆。是的,不会再有那个人。
    一切的一切随着树影向后移动的节奏,一点一点的成为我的过去。是风太大吗?眼睛突然酸酸的,眼泪不停的从眼角溢出。我已经习惯了和你一起上课下课,以后我要和谁一起?突然有一种想让火车停下的冲动,不!是让一切停止。直到我可以轻松的和别人谈起你。此时此刻没有人在意我的想法,没有人在意我的心情,没有人知道发生了什么。即使我哭得很伤心,即使我的抽泣声打扰到了对坐的陌生人。
    我走了,在还没有跟你说再见的情况下。我走了,在所有人都没注意到的情况下。我走了,在我并不想走的情况下。我对着窗外轻轻的说着“再见”。即使我清楚的知道可能不会再见了。但我还是认真的告别着。希望从我耳边呼啸而过的风能把我的告别带到你那里。不管是梦里,还是记忆里。“再见,蓝正宇”
    我回来了,这片我出生长大的土地,可是一切都已经不是记忆中的那个样子。就像《追风筝的人》里阿米尔说的那样——我回到了我的家乡,却感觉自己像个游客。一切都是那么陌生。从小熟悉的叔叔婶婶也好像变得不是我记忆中的那个样子。我与他们中间多了一层薄薄的膜。如今的他们对我多了几分客套,是怎么了呢?也许只是因为我长大了吧。
    我知道在过些日子便会进入新的学校,面对新的同学,新的老师……一切都是新的,就连朋友也要重新去认识。
    蓝正宇,想你的时候我会看看天,那样眼泪就不会流出来了。想着我们相隔万里却同时生活在同一片蓝天下,沐浴着相同的阳光心里便有了些许安慰。可是,时光会不会把我们彼此的脸从各自的脑海中洗去?然后命运让我们在将来的某个午后擦肩而过。
    八月末,我被留在了叔叔婶婶家,也就是说我成了留守少女。这意味着我必须独自去面对我的每一件事情。不管是大事还是小事,只有我一个人。就这样我安静的等着开学,对于即将出现在我生活中的新客,我并没有猜想太多。不就是这样的吗!形形色色的人出现,逗留,然后离开。早已经安排好的事情便不再有什么好期待的了。但是不会再有一个人像你一样在我内心深处扎下如此深的根。是的,不会再有一个人。
    夏末,树上的知了不再热闹。空气也不再沉闷。我躺在叔叔家门口树下的凉椅上,享受着少有的夏日清闲时光。偶尔掠过一丝微风,偶尔传来几声犬吠。我开始意识到——我所处的这个地方不再有汽车鸣笛,不再有商贩的叫卖,不再有某个换季卖场传来的人声鼎沸。取而代之的是,清晨的几声鸟鸣,叔叔伯伯们劳动间传来的号子,和夜晚寂静的星空下断断续续的片片蛙声。这里的生活和我熟悉的截然不同,这里像极了一个恬静的姑娘,不受世人影响,自在的过着属于自己的小日子。
    叔叔家有两个女儿,一个儿子。大女儿叫卫薇,比我小一岁。从某种意义也上说我们是一起长大的。只是后来我和爸妈一起去了外地便没在联系罢了。二女儿叫卫梓,小时候的她一直是由我照顾的。但是此时此刻即便我就站在她面前,在她眼中我也只不过是个陌生的姐姐罢了。叔叔的儿子叫卫杰,对他来说,我大概也只是个陌生的姐姐吧!接下来的一些日子我得和他们一起生活了。就像我更小的时候一样。所谓的“一些日子”我也不知道是多久。也许三年,也许五载。这得看我在外的父母了。即使这样,也没什么不好,对于我来说叔叔就好像我的第二个父亲,自小待我如亲闺女一般。只是在这样的日子里也许我会一直觉得自己这个外人一直打扰到他们一家人。
    八月很快就过去了,就像朱自清先生所说“在洗脸的盆里,在吃饭的碗里。时间匆匆的溜走了”。我来到了新的学校,新的班级。老师让我上台做自我介绍,我便大方的走上讲台介绍到:“各位同学,大家好,我叫卫文涵,是从外地转过来的学生,希望在以后的日子里和大家相处愉快。”说完我便回了座位。并没有注意到同学们的表情,可能觉得我很冷吧。
    蓝正宇,我已经开始新的生活了哦。现在的你发现我不见了吗?以朋友的身份在你身边呆了那么久,突然之间不见了,想必你会注意到吧。在这之后,会出现一个代替我的人。以朋友的身份陪在你身边,与你一起上课下课。记得我曾经对你说过:“正宇,如果有一天我走了,当你第二次见到我的时候我会变成你心目中那个样子”。那时候的你没有说话只是笑了笑,想必是想用这种方式来告诉我“不可能”吧。说真的蓝正宇,不管你信不信我都在努力。
    秋意渐浓,黑板上的字在我的眼里越来越模糊。提起笔却不知道要往作业本上写什么。只听见后座的同学写字时笔与作业本摩擦发出的刷刷刷的声音。老师写完放下粉笔的同时,他也放下手中的钢笔。他拍了拍我的肩膀:“卫文涵,给你!”他递过了他的作业本。此时的我有些许惊讶,脑子里也是一片空白。他叫刘毅,平时的他从来都不听课,上课不是睡觉就是玩手机。老师布置的作业也是快要收的时候才找同学抄的。今天是怎么了?难道领悟到读书的重要性了?我收起惊讶的表情,接过作业本轻轻说了句“谢谢”。他是我在这个班真正意义上认识的第一个同学,也是我以后的日子里一个重要的朋友。
    随着时间的流逝,我渐渐忘却了对于某个人的依赖。说是依赖可能重了点。
    我逐渐和班上的同学熟悉起来,他们一开始管我叫“新同学”,后来管我叫“卫文涵同学”,再后来他们都叫我文涵姐,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大概是因为我看起来比较大吧。
    西南方的秋天原来是这样,教室的窗外偶尔飞过一群白色的候鸟。或排成一排,或排成一个八字,向着我不知道的方向飞去。小时候老师说“候鸟冬天的时候要飞去南方。”可是,我所在的这个地方已经是中国的南部了啊。哦,可能会出国也不一定吧。
    我趴在阳台上懒懒的晒着这属于西南独有的秋日阳光,教学楼旁边的梧桐树在秋风的“戏弄”下微微的摆动着身子,不时发出莎莎的响声。它的叶子也经不住诱惑接二连三的从树上逃了下来。本以为那风会带它海角天涯,到头来它还是悄无声息的死在了梧桐树下。
    “嘿,要去打篮球吗”一个声音从我身后传来,他拍了下我的肩膀嘴角露出平常难见的微笑。
    我站起身来接过他手上的篮球调侃道:“你这小个儿,也会打篮球啊!小刘毅要不然我教你好了。”
    他瞪了我一眼拉着我就往操场跑。边跑边说:“我这个身高在我这个年龄已经算高的啦,再说了,谁说小个儿不能打篮球啦!”也是,他其实不矮,只是他比我们其他人小,而且他的身材本身就瘦小。与其他男生站在一起的时候难免显得“娇小”。到了操场他突然转身停下,由于惯性因素我也是猛地扎进他怀里。抬头间,只见他脸上挂着一丝害羞的味道,像极了一个小姑娘。
    他们在那边玩着,根据他那个得瑟样可以判断是个老手没错。我就呆呆的在旁边站着看。突然一个篮球直线向我飞来,还好我反应快,不然我的头上不一会儿就多一个包了。刘毅扯开了嗓门儿喊:“你不玩吗,站那儿干嘛!”一个简单的微笑,一个简单的动作。带着一个熟悉的身影从我面前跑过,一股熟悉的暖流直灌大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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