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米传 第一章 南方,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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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沿海的夏天每年都是潮湿的,然而,比潮湿更让人郁闷的是没完没了的白昼,感觉夜晚永远也不会降临,只剩下令人昏昏欲睡的蝉鸣。其实,我原先是喜欢夏天的,可以整日呆在冷气充足的房间里,没有人会冒着36摄氏度的高温来打扰你,生活得以清净悠闲,尽可以做自己喜欢的事情。
我是郭子米,南方人,却在北方上大学,这是大学以来的第一个暑假,这一年来我的日子平静如一汪死水。而且,我本以为将来也会如今年一般乏善可陈。
不幸的是,这个夏天,我安静的生活被无情的打破了。我总想着避开麻烦,然而有些事情你越是逃避,它就越缠着你,像是一片沼泽,你只能一边坐以待毙,一边期待转折。
就在昨天,我还趴在T167列车硬座上抱怨长路漫漫,归乡遥遥无期,这会儿,我已经在我柔软的大床上度过了一个美妙的夜晚。假日的好处就是,你可以和你的被子长相厮守,睡到地老天荒,没有闹钟、没有鼾声、没有早读、没有任何因素可以无情地拆散我和亲爱的被子。除非,除非出现了一些平日里你万万想不到的奇闻怪录,例如,你竟然在假期设了闹钟,例如,你的手机会躺在洗衣机里。可想而知,当你总算记起设置闹钟的目的时,你就会发现,大事不妙!
“子米先生,这是您的迟到菜单,有初中的,高中的,今天又刚刚推出假日套餐,多种选择,包您满意。”林夏说话依然元气十足,她扔下手中的《十八春》,伙同方齐,一齐冲刚坐下的我摆出诡异的微笑。
是的,今天是我们高中的铁三角,我、我的同桌方齐,还有前桌林夏小姐三人聚会的日子,地点就在方齐家里。可是当我早上醒来的时候却在洗衣机里发现了我的手机。当然,当我这么解释的时候,林夏根本不信。
“你的意思是,你爱上了你的床,接着你的手机就和洗衣机搞在了一起?”我很佩服林夏,她总能想出一些怪诞的修辞,让人无言以对,只能干瞪眼。她把刚刚挺直的腰板狠狠地往沙发上一靠,继续着她未完的批判。
“还有你,方齐同学,你要再用这种花痴的眼神盯着科比看,我劝你趁早嫁给他算了。”说完,林夏将手中的半个雪糕直接塞进了嘴里。
“你说我是gay?”方齐的反应总是慢半拍,他从电脑前抬起头,一脸茫然,接着,翻了个白眼。他是个大高个,高中班上的头号科密,他说过,在科比投篮的时候,世界是静止的。
“哦,正好,在美国同性恋合法。”林夏再补上一刀,一脸无辜,丝毫不顾方齐几乎快要翻晕过去的白眼。
这就是我们三个,尽管看似不靠谱不兼容,但是,本着求同存异的原则,我们总要凑一块儿享受着这不靠谱不兼容。与此同时,我们似乎都忘了高中那会儿的破事,那些日子里,我们走在同一条校道上,却各自心怀鬼胎,谁也没有敞开心扉,最终,无数的话藏在心里发烂、腐臭,直到毕业之后,眼泪、怨恨统统都在离别的那一刹那爆发。
我们真的忘了吗?不,我们都记得,只是没人愿意提及。但是,如我所说,逃避是徒劳的。
终于,我们勇敢的林夏小姐还是触动了最敏感的话题。
“方齐,我得告诉你件事。”
这件事得从我还在北方的时候说起,当时林夏通过电话告诉了我一条消息,听完后,我认为,我为周遭环境做出了贡献,因为我一口气吸掉了不少雾霾。她告诉我,秦可怀孕了,还说,这个消息由我告诉方齐比较合适。不过,我当然不会上当,这就像告诉一个皇帝,您的爱妃怀了别人的孩子,说完后,你很有可能就此小命不保了,他才不管你是不是孩子他爹。
“你打哪儿打听来的?谁的孩子?”当时,我不是很信,虽然林夏的语气不像是恶作剧。
“你别管我从哪儿听的,去还是不去?”林夏认真时候的声音是温柔的,完全联想不到那个常日里蛮横任性、说话像是泼硫酸的丫头。
“你怎么让我相信这是真的?”
“很简单,她现在就住在我家。”
这下好了,不用再疑心真假,不用再犹豫不决,你可以正式迎接一场全新的腥风血雨了。顺便提前挖个坑,做好埋葬暑假的准备。
“嗯?说吧,没准我真的可以考虑和科比的婚事。”方齐仍旧盯着电脑屏幕,他依然沉醉在科比唯美的跳投之中。生活就是如此,它总是挑你不设防的时候,突然给你套上一个麻袋,然后对你拳脚相加,所以人们不得不小心翼翼,过日子像扫雷一般,如履薄冰。更加可悲的是,我们根本没有选择的余地。
“秦可,她怀孕了。”林夏用坚定的眼神告诉方齐,她不是在开玩笑。
我以为这下,方齐的世界真的该静止了。然而,他只是淡淡一句,“与我无关”。
我知道,他在撒谎,我们都知道。
喜欢一个人,六年,追一个,三年,接着,你成功了,却发现这仅仅是因为对方因为厌烦而作出的妥协,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我不知道,也不想知道,但如果你想知道,你可以去问方齐。
我记得初中时,我和方齐在数,班上喜欢秦可的男生有几个,数着数着,方齐发现用不着这么麻烦,他问我,全班有多少男生?我回答说,35,他说,就是这个数了。我哈哈大笑,却不知道,早在那时候,他就认真了。仿佛就是那一刻,他已经在心里暗暗策划好了一场又一场送给秦可的生日惊喜。由此可见,内向的人多么可怕,他们表面看起来风平浪静,内心却积攒着一拨又一拨的风起云涌,你不知道哪天,它突然就奔涌而出,一发不可收拾。更令人唏嘘的是,这种能量一旦用完便不复存在,当你看到现在不论做什么事都心平气和的方齐时,你就会明白,有些东西,失去就是失去,再也回不来了。
“她和那个男的分手了,就是因为怀孕的事。”林夏小心翼翼地补充道。
“我说了,与我无关。”方齐的话听不出情绪,脸上看不到表情,他看球的时候就样,他说,别人看的是热闹,他看的是门道。我相信他说的,因为我从未在斗牛中赢过他。
“可是,她现在要做人流,”我说,“我觉得,她需要你。”我和林夏交换了一下眼神,没错,我们其实是商量好了的,今天就是要劝方齐陪秦可去做流产,没准秦可一感动,回想起曾经方齐做过的一切,就此爱上了他,那就皆大欢喜了。最重要的是,我和林夏都知道,他从未忘记秦可。要确认这种事情实在是太简单了,当你和一个人聊天的时候,一说到某个人,对方的词汇量就骤然缩减,只剩下一个“嗯”字,你问一句,他“嗯”一下,你不说话的时候,他就一声不吭,就是情商再低的人也知道,这个人对他来说,意义非凡。
“到此为止”,方齐合上电脑,他说,“谁都不许再提她了,咱们不说好的去爬山嘛”。他笑着,想要结束这个话题,但是,很多东西往往就是欲盖弥彰,他藏不住眼睛里的疲倦。
“你就这么不管她了?”林夏有点儿生气,“你难道忘了高中吗?你追了她三年。”
林夏真是缺心眼,这不是直接戳中方齐的痛处嘛,上了大学之后,秦可就成了聊天时的禁忌,我们尽量不提高中,更不提方齐追了秦可三年这件事。
果然,方齐发飙了。“我说了,秦可现在和我一点儿关系都没有,她是她我是我,我们各过各的生活,互不相干,这世界上有那么多婚前怀孕的女人,难道都要我去安慰?林夏,你既然精力那么旺盛,有心情翻别人的旧账,为什么不好好理理你自己那点儿破事,你不是高中时就告诉我你喜欢子米吗?为什么不乘此机会向他表白,哦,我明白了,子米已经不是单身,你追他,就成小三了!”
林夏愣了一下,然后走过去,一个响亮的耳光扇在方齐脸上,接着,她径直走了出去。
事情发生得太快,我甚至没反应过来,方齐也没反应过来,他捂着嘴,而不是捂着渐渐发红的脸,似乎他是被自己刚刚的一番话吓到了,而不是那一巴掌,他歪着身体坐在沙发上,我拍了一下他的肩膀,然后跑出去追林夏。
或许我有必要说一下我和林夏的关系。我和方齐是到了高二才坐在林夏后面的,我平时话不多,但是林夏说起话来滔滔不绝,每当晚自习,她阴着一张脸转过身来的时候,我就知道这家伙又看不下书想找个人说话了。我这个人天生就不是早恋的料,也不懂如何讨女孩子欢心,但是我喜欢听她说话,我总是讶异,为什么稀疏平常的事情,从她嘴里出来,就变得鲜活,让人捧腹。我顶多算一个倾听者,但是我喜欢听这个女生说话。当然,我不奢望她会喜欢上我,我以为,我竟以为,她只是看不下书罢了。那时候的我真傻,我根本不懂,没有人会好端端的牺牲整个晚上和你聊天。
高二转瞬即逝,这一年里,我和林夏是前后桌,还是方齐屁股后面举着“秦可我爱你”的荧光牌子,在秦可生日那天夜里追着秦可满大街跑的活宝组合,也是愚人节那天各自背后贴着对方纸条,却都自以为是地在暗地里偷笑的二货,偏偏,我们不是情侣。然后,就是抗洪救灾般的高考,最终,我去了雾霾重重的邯郸,她来到烟花三月的扬州。
一出方齐家我就看到林夏的背影,芒果树沿着街道排着整齐的队伍,她踩着一地的斑驳,低着头走着。她的身影看上去还是那么瘦,不知道是从哪儿来的力量,居然把一米八的方齐打傻了。我追了过去,和她并肩走着。
“子米,方齐他没事吧?”我以为林夏是愤怒的,可她的眼神和方齐一样,是愧疚的。
“有事,”我说,“你那一下,掌力可不小。”
“胡说,我只用了三层功力。”林夏笑了,眯起眼睛,发出银铃般的声音,这一刻我突然问自己,为什么不可以爱上面前的这个姑娘呢?转念,我又想起远在北京的顾思齐女士,不行,我可是有家室的男人了。
“刚才,方齐说的事……”我试探着。我必须问清楚,林夏对我有意也罢,误会也好,我必须使她明白,顾思齐,她是我现在深爱着的女人。
“哦,对了,”林夏仿佛刚刚才听到这件事,随意的解释着,也不算是解释,她仿佛在想其它事,“那是高中时候和方齐开的玩笑而已。”她冲我一笑,“你可别自恋啊。”
我也笑笑,是我想多了,以她的性格,这种玩笑一天可以开一百回。
我送林夏搭上了公交,然后我也回家了。你问我他俩的事情还没解决呢,怎么办?其实我也不知道。我只知道,高中的时候,我们三个轮流着吵过好多回架,最后稀里糊涂的,都和好如初了。也许,我们都有健忘症吧,然而,恰恰如此,让我觉得林夏和方齐,这两个人,是我一辈子的挚友,不是因为他们有多可靠,也不是因为我多么具有包容精神,只是我一想到,如果我的耳边再也听不到林夏聒噪的声音,如果去年那个红色的傍晚,方齐真的就那么从五楼后仰下去,我的生活到底还剩下什么?每次这种想法一产生,空洞感便包裹整个大脑,我突然觉得,自己变成了个找不到糖果罐的孩子,是的,失去他们,我将会一无所有。
我回到家,奶奶正对着电视在看莆仙戏,奶奶不会普通话,那是她唯一看得懂的电视节目。她今年已经64岁了,可是老当益壮这个词用在她身上毫不为过,她甚至包办了一日三餐,不让我做一点儿家务。好在我中学时就寄宿在学校,否则,在她这种事无巨细的溺爱之下生活十几年,我真的怀疑我会不会错以为,“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其实是个中性词。
奶奶看到我很惊讶,她没想到我会回来得这么早。“糟了,我没做你的饭”,奶奶惊慌失措,简直像个做错事的可怜巴巴的小女孩,她说,“我不知道你会回来得这么早。”我可爱的奶奶呀!
“我吃过了。”我笑着对她说,然后转身上楼,听到她仍然在自言自语,“怎么这么早就回来了”。我饥肠辘辘,打开书包,将昨天在火车上吃剩的东西翻出来。我用嘴撕扯着干巴巴的面包,却感觉像是在啃鸡腿,面包啊面包,昨天怎么没发现你这么好吃。
接下来要介绍一下我的家族,你或许会觉得家族这个词很庞大,但是不用担心,它在我们这儿只不过是个孤零零的倒霉家伙。是这样的,大约在我五年级的时候,随着全国汽车数量的大幅增多,我们村掀起了一阵合资去外建加油站的浪潮。与之相伴随的,是家家户户都只剩下老人、妇女和儿童,过了几年,男人们在外的生意做活了,女人们便也跟了过去,因此,村子里几乎只剩下两种人--孤寡老人和留守儿童。当然,我就是留守儿童之一。
我清晰地记得,上初一的时候,在宿舍楼道里,母亲与我道别,她把一部黑白手机交给我,这是我这辈子使用的第一部手机。她嘱咐我常联系,泪水在她眼眶里慢慢汇聚。我觉得自己应该说些什么,虽然不是生离死别,但我好歹应该有些情感要表达,可是不知道为什么,那一刻,恍惚间,我突然觉得,眼前这个突然冒出来和我说再见的女人,是那么的陌生,我一句话也说不出,这时我才惊慌地发现,从小到大,我似乎从未和妈妈轻松地说过话,从来没有向她好好地撒个娇。很多年后,我想明白了,原来,我们的生活太过艰辛,没有奢侈的时间去感受天伦之乐。
貌似扯远了,现在,我的家里,只住着我还有奶奶两人,我的父系亲戚们几乎都在外地,包括我的诸多堂兄弟姐妹们,他们都没有上大学,同样跟着父辈去了外地,只有过年才回来。说实话,我很害怕见到他们,因为,我甚至忘了该如何称呼他们。与之相反的,我有一个表哥还有一个表妹,他们俩才是我的挚友亲朋,而现在,我就要去见他们。
一进门小贞就冲我扑过来,她栗色的长发打在我的脸上,迷了我的眼睛。“二哥”,她嗔怒,“你怎么才来?”
我揉揉眼睛,“我同学怀孕了。”
“啊哈 ̄”她的眼睛顿时发光,女人们听到这类消息都是这种表情,一张脸扭曲成八卦的形状,这是女性同胞们与生俱来的本领。八卦是人类的本能,这话果然靠谱。她阴笑,“行啊你,能耐大了,翅膀硬了,都把人肚子搞大了,什么时候介绍一下嫂子呀?”
“不是我的”,我无可奈何,她让我想起林夏,都是疯丫头。我问,“剀宾呢?”
“里面呢?”她说着把我往里屋拽,拽到半路猛地一回头,恍然大悟的样子,“不对啊,你同学怀孕和你迟到有半毛钱关系吗?”我朝白色的天花板翻了个白眼,赶紧推着她往里走。“二哥,你骗我”,她跌跌撞撞的说着,总算到了屋子里。
我们在一家名为“暗香”的茶叶店里,这是剀宾辍学后两年开的,他租了前后两间,前面那间有玻璃门,茶叶架,还有柜台。后面这间,与其说是卧室,不如说是我们三个的假日专属KTV。就比如现在,一打开门,张宇的歌声便肆无忌惮地朝我们袭来。剀宾坐在沙发上吸烟,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哪儿有你这么开门做生意的,”我笑道,“放着店不管,跑到后面K起歌来了”
“不管了,反正也要关门大吉了,”他在玻璃烟灰缸里暗灭了手中的半截烟,站了起来,他说,“这样,我不问你搞大人家肚子的事,你也别假惺惺的教我生意经,咱们唱歌好不好?”
我还没来得及辩解,小贞已经冲到电脑前,她像个泼妇一样嚷嚷,“我先点歌,谁都不许和我抢。”
这天晚上,我们唱了很多歌,其实,一有机会我们就会唱个不停。在这样的音乐里,和小贞抢麦,或是被嘲笑唱歌走调,都变成了幸福的事情,虽然房子是租的,虽然寄人篱下,但是,这个房间带给了我最奢侈的安全感。我不知道这样的夜晚还有多少,但是,如果可以的话,我愿意和我的兄妹喝干隔壁零售店的啤酒,在王菲的歌声中迷醉:
“但愿你的眼睛,只看得到笑容,但愿你流下每一滴泪,都让人感动,但愿你以后每一个梦,不会一场空。”
只是,我粗心地以为,剀宾口中的关门大吉仅仅是指今天。我竟然没有发现,一直装疯卖傻的小贞,望着剀宾时眼里的妩媚,已经不再是看一个哥哥那么单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