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天生我材必有用 16、路人甲有点小紧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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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福海突然间顿悟,原来自己就是传说中的炮灰角色,也叫路人甲,经常被成当背景或者空气,主角们都视若无睹的那种人,长相普通、个性普通、生活平凡,总之没有什么闪光点,当然更不会亮瞎谁的白金狗眼。之所以这位仁兄能够在一个晚上总结出这么深奥的人生哲理,是因为主君们的身边都来了一位官配,闪亮亮华丽丽隆重登场,就连自己记忆里向来形单影只的单身狗胡万全竟然也有了姘头,还是来自大洋彼岸的外国货,纯种的雄性。
这一认知着实将高福海震撼不已,从内心到外壳来了次大扫荡,没想到哇没想到,平时都是老胡惊讶于自己的结婚早要孩子早,弄得自己以为自己属于另类,至少是区别于城里人的另类,可闹了半天,原来他胡万全才是另类中的另类,另类之王。
一顿饭吃得心不在焉,似乎是还没捋顺这里面的人物关系,一个男人怎么能喜欢另一个男人呢?不过要说起喜欢来吗,自己其实也挺喜欢老胡的,不过还喜欢学校的导师和西瓜摊大哥,食堂卖饭师傅就更好了,每次都因为和自己是老乡而多给半勺肉片子,那个香喷喷滑溜溜的口感呦……赶紧打住,这些喜欢都不假,可老胡对于那位什么夏四天妹妹好像不是这样的意思,那他到底是什么意思呢?为啥叫他妹妹?难不成那大高个儿其实是个女的?问题是咋看也不像啊……
“嘿嘿,老胡,我还以为你喜欢宋姐呢。”高福海喝的也有点多,酒壮怂人胆,终于把憋了一晚上的话说了出来。
“啊,呵呵,哈哈。”胡万全心说那是以前了,瞄了一眼张德光,“人家早就名花有主了。”
“你不会是因为宋姐不要你,你才这样的吧?”不怕死的继续撺掇。
“啥呀,你别逗了,”胡万全一拍高福海的脑袋,眼角余光扫射到夏思甜正坐在屋子另一角和宋艺馨叙旧,拉过老高的脖子压低声音道:“你可别害我啊,没看见两边的家属都在呢么。”
“他真是你媳妇?”
“嗯,对呀。”
“胡哥你可别逗我了,他是男的呀。”
“我没逗你啊,男的就不成么?”胡万全挑眉,既然能把夏思甜介绍给高福海认识,就说明经过这几个月的接触,自己已经从心里面接纳了他,从今以后不再是外人,是类似于大秦、艺馨、德光那样的好朋友。
难道自己看错人了?
“唉呀妈呀,”高福海一拍脑门子,“这可太好了。”
“?”
“前些日子我媳妇怕双胞胎闺女不好养,让我和你商量下当干爹,我还嫌你长得不好看不结实呢,这下可好了,夏哥身体多棒呀,我闺女要是认了他当干爹,以后肯定特高个儿特白特漂亮……”
“……谁是你夏哥。”我不认识你我不认识你我不认识你。
“老胡老胡我再问问你,”胡万全肯定高福海是喝多了,从一开席的少言寡语到现在的好奇大王只两瓶啤酒之隔。
“难道我宋姐已经结婚了?”
胡万全咧着嘴牙疼,还什么我宋姐,“对,你宋姐去年就结婚了。”
“啊,去年……”高福海满脸迷茫之色,“那她咋不生孩子呢?”
“哎呦我勒个去,你以为人人都和你似的那么早要孩子呢。”胡万全彻底没啥说头,面对这么一朴实的孩子说啥都是犯错误,把他拉到自己身边的小集团里来,到底是对了还是错了呢……
想来想去脑仁疼,高福海晃悠着胖胖的脸蛋,搞不清楚闹不明白,还是回家老婆孩子热炕头去吧,那才是真正的喜欢。
“老胡,你知道么,我今天有多么高兴。”从饭馆出来,高福海拉着胡万全唠叨,“高兴么我。”
“嗯嗯知道你高兴,”胡万全从身上往下扒拉高福海,“现在我要回家了。”
“成,你回去吧,”高福海冲胡万全挤挤眼睛,又朝夏思甜挑下眉毛,满脸的坏笑,“你瞧我这记性,夏哥我走了啊,拜拜~”
高福海骑上26自行车,挥一挥手,奔着北边一直扎下去,带走了一片云彩。
身后仿佛依然能传来高福海的魔音灌耳,胡万全已经醉倒在夏思甜怀里。
“这人可真逗。”夏思甜胸腔宽阔,说话低沉好听。
“他那是紧张。”胡万全笑眯眯抚摸着夏妹妹的后脑勺。
“嗯,我懂,”抓住乱摸的手,捏紧在身前,“咱们回去吧。”
“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