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十二章 不杀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4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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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刀锋已过,枫叶萧萧。
    李归凡惊愕。惊愕地睁大着双眼。
    没有死。他没有死。
    就在野田那记必杀的“燕返”即将穿透他心脏的时刻,刀锋却突然改变了方向。
    所以,刀锋是擦着他的左臂过去的。
    左臂的白衣已破,慢慢从里边渗出血来。
    野田的刀锋虽已饮血,但李归凡却保住了性命。
    “为什么?他为什么要突然收手?适才那一击,我已必死无疑的。”李归凡除了惊愕还是惊愕。
    这时,野田往对面凉亭处大喝道:“你这混蛋!为什么要在背后偷袭?”
    李归凡呐呐地回转身去,只见从对面凉亭处正缓缓走来一青年。此人不高不矮、不胖不瘦,着一袭深蓝色锦袍,头额上缠着一条狐皮缎带。
    狐皮缎带是灰白色的,上面醒目的绣着一个金字:“唐”。
    只见他边走边赔笑道:“野田君莫怪,晚辈无非是怕出什么篓子,所以想助你一臂之力。”
    他的笑容很甜,就仿佛是少女的笑容一般。其实仔细看看,他眉清目秀的样子,岂非也跟少女的容颜很相似?
    就在他回完这句话后,唇齿一相摩擦,发出一种近似于莺啼般的声响。
    声响余音未绝,四面八方突然人头涌动,竟不知在何时,这处曲长的亭廊已被二、三十人围了起来。
    李归凡心想:“这下可更麻烦了,一对一那个野田,我已胜负难料,如今再加上这些人。”
    他握紧手中的剑,兀自叹笑道:“看来我已非死不可。”
    那锦袍青年已来到他的对面,带着笑道:“李少侠果然好剑法,在下不甚佩服。”
    李归凡也带着笑道:“不敢不敢,其实刚才我本已必死的。”
    锦袍青年道:“可惜啊,可惜。”
    李归凡苦笑道:“确实很可惜,那一击我已束手无策,若不是野田手下留情,只怕我如今已是泉下之鬼。”
    锦袍青年顿了顿,又道:“不过,你现在只怕要再死一次了。”
    他环视一下四周,继续道:“如今这情势,你再无半分胜算。我们这些人本都是江湖中一等一的人物,若再加上本来就与你势均力敌的野田君,你已必死无疑。”
    李归凡又扫视了四周一圈,讥笑道:“好。好得很。想不到钱帛真能通天,朱四爷竟然能让闻名黑白两道的你们同时为他卖命。”
    “好极了!”李归凡不禁竖起了大拇指。
    “不过有一点我倒想不太明白,蜀中唐门怎么说那也是历史悠久,江湖威望隆盛的大宗门派,怎么也会为了钱财来助纣为虐?”李归凡话锋一转问道。
    锦袍青年一时语塞,有些无言以对。
    李归凡又道:“按理说,即使真的要来,也该由令门主独孤雪谷前辈亲自前来才对,即使他不劳尊驾,也起码得让贵派辈分高一点的前辈来吧?怎么却派你这我见都不曾见过的小辈来?”
    李归凡冷眼道:“莫不是你们看不起我李归凡?以为我李归凡当真就如此好对付?”
    锦袍青年面已转灰,冷道:“死到临头还如此嘴贫。对付你,我们已经足够了,又何必劳驾我师父。”
    李归凡亮睛一瞪,道:“或许,这只是你的意思吧?尊师可能根本未知此事。”
    锦袍青年手掌中已现出毒镖,这是蜀中唐门所独有的武器。
    “如今多说无益,我们这里高手云集,即刻便可送你去那死地。”
    洛阳奇虎门门主管峰;江西生死盟二当家杨延礼;漠北苍鹰任千行;关东混元手元标;闽南怪侠一枝花;“圣手书生”刘裕达••••••甚至连江左怀月派掌门铁勒也在其中。
    李归凡不禁暗叹道:“确实是高手云集,黑白两道该来的不该来的都已来了。”
    他用手一握掌中的无名剑,剑光明烈,杀气陡升。
    然后盯着那锦袍青年道:“那便不必再说,我虽已必下地狱,但亦要你们同往!”
    就在这时,只听得“嗖叱”一声,那是刀剑入鞘的声音。
    谁的刀剑已入鞘?
    狂武士野田四郎的。
    他的面容冷若冰霜,瞪视着那锦袍青年道:“霍青山,我平生最恨就是背后偷袭之人。今日且看在朱四君的面子上,我饶你一次,他日若让我再见到你这卑劣行径,我的刀绝不留情!”
    说完,他转身便要离去。
    那锦袍青年正是霍青山,他竟一时有些萌住。
    随即追问道:“等等,野田君,你这是要去哪里?”
    野田头也没回道:“离开这里。”
    霍青山急道:“可这小子还未收拾呢?”
    野田还是没回头,道:“现在是你们自己的事了。以多打少,我野田四郎从来不屑。”
    霍青山急得似要跺起脚来,道:“可野田君,莫忘了朱四爷,你难道不想要这笔巨额酬金了吗?”
    野田不屑道:“不要也罢。”
    霍青山已无语,目瞪口呆。
    “李少侠,希望你能活下来。他日再堂堂正正与你一战!”话语毕,野田四郎已消失在远方。
    李归凡望着野田离去的背影,心中也不知是何滋味,不禁摇头叹笑道:“真是一个固执的家伙,不愧于一个‘狂’字。”
    他们或许本该成为朋友。李归凡的朋友本就大多为个性之人,他们或狂傲不羁,或不屈于世,但他们却都有一个最大的共同点:固执。
    这里的固执,我们亦可把它理解为“执着”。为了信念,为了爱恨,为了想要守护的东西,而不顾一切的——“执着”。
    李归凡忽然想到了苏州城里那个执着的守财奴黄掌柜,那可是他屈指可数的老朋友。然后通过黄掌柜,他又想到了同样执着的林希如,那是他深爱却又不敢爱的女人。
    “希如,你可安好?”李归凡思绪万千,眼色已暗淡了几分。
    但局势已不容他多想,李归凡收了收神,凝视着霍青山,道:“怎么样?霍公子,还不一起杀过来?”
    霍青山心头不禁震了震,咬牙道:“你也别得意,就算少了那家伙,我们这里的人也照样可以送你上西天。”
    李归凡用手轻抚无名剑剑刃,淡笑道:“我相信。”
    霍青山又道:“我们这些人皆是江湖中有头有脸的人物,若是单挑可能尚奈何不了你,但若我们联手,则你必无丝毫胜算。”
    李归凡点头道:“我相信。”
    然后突然话锋一转道:“可空说这些有什么用?孰强孰弱我们一试便知。”
    李归凡的眼睛突然大亮,剑锋也已闪现出炽烈的光芒。
    这是李归凡要全力出击的征兆,此征兆一出,李归凡的剑必已攻向敌方。
    大开杀戒!
    想到悲惨无辜的梁牛栏,想到作恶多端的朱四爷,李归凡已心无旁骛。他早已决定:今日即使是大开杀戒,也绝不能放过那万恶的四爷。
    对方虽然人多势众,却无一人能料及李归凡的出剑速度。不一会儿的功夫,李归凡剑起剑落,已从亭廊的一边杀向了另外一边。
    无名剑已被染成了朱红色,顺着烈日仍在不断往下滴溢着鲜血。
    而就在他刚才正面突击的这一边,已横七竖八地躺满了尸体。这其中一具被挑破了心脉的,正是洛阳奇虎门门主管峰。
    他的心脏处被挑开了一个小口,小口正不断往外激喷着血液,他的表情看起来很平静,就仿佛是在一瞬间坠入了梦里般。
    只是,这是个永恒的梦。他绝不可能再醒来。
    李归凡的剑实在太快太强,快到他连反应的时间都没有,强到他可能至死都不知道,自己究竟是怎么丢了性命的。
    确实厉害!
    但是不是在这一侧的所有高手,都像管峰他们这样无丝毫还手之力呢?
    当然不是。这里有两个人,分明便已避开了李归凡的攻势,其中一人还在那一瞬间给予了还击。
    这两个人,一个是蜀中唐门弟子霍青山;一个是漠北苍鹰任千行。
    霍青山功力平平,能避开李归凡的杀招已属万幸,自然无力还击。适才在短瞬间迅速做出反应,并予以还击的人,当然便是任千行了。
    只见任千行身披一袭艳红色斗笠,身材高大魁梧,却又天生驼背,远远望去,活生生像极了一只健硕的红色乌龟。
    他既然这么像乌龟,为何不索性叫“漠北红龟”呢?原来他的“漠北苍鹰”名号,并非源自于他的外形特征。而是源自于他的一对兵器。
    什么兵器?
    “鹰钩”。这虽算不上天下间最好的兵器,但却绝对能算天下间最独特的兵器了。
    此“鹰钩”分雌雄两副,左雄右雌。是用西域特有的大马士革钢,配以猝火精炼而成的。雄钩长约三尺,有六爪;雌钩长约四尺,有五爪。钩身呈花白色,活像人们手骨的色状。让人见闻毛骨悚然、不寒自栗。
    相传此怪异兵器是由昔年西域的一位高人所传入,几十年前也不知是何缘故,便传到了任千行的手中。任千行习得此“鹰钩”绝技,遂横行漠北,敌手难顾。
    李归凡胸前无疑也裂开了一个小口,鲜血流溢而出,染红了一片白衣。这正是适才被任千行“鹰钩”所伤的。
    但李归凡看都没看伤口一眼,提声道:“刚才伤我者莫不是‘漠北苍鹰’任千行?”
    任千行正色道:“正是在下。”
    李归凡瞟了他一眼,点头道:“你的武功还不错。”
    任千行冷哼道:“当然不错。这亦用不着你的肯定。”
    李归凡忽又摇头叹息道:“只可惜,待会这对‘鹰钩’可能就要失传了。”
    任千行用力拧紧手中一雄一雌的“鹰钩”,等李归凡说下去。
    李归凡继续道:“适才我以一敌十,无暇顾及全部人,但如今,我第一剑便可向你,你的这对兵器自然便要失传了。”
    任千行勉强笑道:“年纪轻轻,口气到是不小!你尽管来试试,这次我非把你心脏掏出来不可。”
    话已至此,李归凡已无需多言。
    男人间的决斗毕竟不是泼妇骂街,说得再多再狠又有何用?
    真正的决斗只有用剑,用血来说明。
    只是白驹过隙的一瞬间,无名剑便已穿透了任千行的胸膛,距其心脏绝没有超过两寸。
    但就是这短短的两寸,却足以证明“漠北苍鹰”此前所言并非大话。毕竟放眼整个江湖,能躲过李归凡剑锋的人,本就不多。
    剑是穿着胸胛两肋而过的,任千行微一闭气,竟生生用胸肋真气将剑锋夹住。
    李归凡双瞳紧缩,着实也吃了一惊。
    但几乎就在剑被夹住的同一时刻,一雄一雌两幅“鹰钩”,已迅疾向李归凡的脑袋扑来。
    “鹰钩”似白骨般森寒,却又如旋风般势急。
    李归凡也不慌乱,索性右手稍一弃剑,左手重重地拍了任千行一掌,然后借由掌力后劲,凌空倒掠开去。
    落地时,李归凡由于仍吃势不住,铿锵退了不知几步。
    厉害!确实厉害!
    能迫使李归凡弃剑而倒退,但就这一点,任千行已名不虚传。
    可惜表面上看,李归凡是处于下风,甚至狼狈到连掌中剑也已弃了。但其实谁也不会看不出,真正的处于下风者,应是任千行才对。
    为什么?李归凡的剑不是已弃了么?要不是他反应及时,李归凡的脑袋此刻只怕也已被拍碎了才是?
    可别忘了,李归凡的剑虽弃,但却“弃”在了任千行的胸腔之内;李归凡的反应及时,恰恰因其高超的轻功和深不可测的内力使然。
    所以,从这一击过后,其实胜负便已分了。
    任千行已败,只是败得并不惨,败得并不辱没“漠北苍鹰”这四个字。
    望着眼前战况,一旁的霍青山已紧张得说不出话来。不但话说不出,连周身都不禁瑟瑟地发起抖来。就连一直紧握着毒镖的双手也不听使唤地抖着。
    快,太快了!这一战从开始到结束,从李归凡的一剑刺出到李归凡倒掠退开,就仿佛只发生在一眨眼之间。
    竟让他连发毒镖偷袭的机会也没有,简直连万分之一的机会也没有。
    自幼在唐门这样的名门大宗里长大,他并不是没有见过高手,他见过的高手比一般人见过的都多得的,可以说数不胜数。他亦见过很多知名的剑客,多得也已数不清了。但惟独像李归凡这般的高手,像今日李归凡这般快的剑,他却实在是没有见过。
    “他的武功,也许真不在独孤掌门之下。”
    想到这里,他悄悄地收起了毒镖,悄悄地向亭廊末端处退去。退去时的脚步很轻很轻,轻到就好似不踏在地上,而踏在云端一般。
    曲长的亭廊内,此刻除了满地的狼藉尸体外,便只剩下了两个人。
    一个身形巨长而驼背,艳红斗篷猎猎作响;一个身形高瘦而欣长,白衣似雪迎风飘逸。
    不知过了多久,白衣胜雪的少年缓缓向对方走去,在艳红色斗篷跟前停住。凝视着任千行道:“你确实厉害!竟能避开我全力一剑。”
    任千行的嘴角不断往外流溢出鲜血,冷冷回道:“那是当然,你的剑其实也不过如此。”
    就在他答话的同时,一柄已被染成血红色的无名剑仍横亘在他胸肋之间,距心脏只有两寸而已。
    他咬牙继续道:“若不是我准备不足,你、你的剑未必可以伤到我。”
    李归凡正色道:“我相信。”这回他是真的信了,任千行适才一战的表现,连他也不得不佩服。
    他接着道:“所以我不杀你,等你哪天准备充足了,再杀你不迟。”
    任千行瞪着李归凡,惊吼道:“为什么?你休以为我会领你的情。相反,下次再见时,我必掏出你的心脏。”
    李归凡也瞪着任千行的眼睛,什么话也不说了。只是右手扶按住其胸前挂着的剑柄,“哧”的抽出了剑。
    剑连着血与肉被突然抽出,任千行诺大的身躯再也支撑不住了,弯腰倒伏在地。只见他右手紧紧按抚住胸肋间的伤口,撕心裂肺般暴咳起来。
    李归凡亦不再看他一眼,只是提剑,缓缓从他身旁走过。边走边道:“从你眼睛里,我看出你并非大奸大恶之人,希望你以后好自为之,莫要再为朱四爷做事了。”
    声音渐行渐远,语音袅袅道:“至于你若不服我,随时可找我再战,我定当随时奉陪。只是那得等你伤好了之后。”
    余语毕,李归凡一袭白衣已淹没在亭廊末端的枯叶丛中。
    只留下亭廊深处,那个艳红色弯附着的背影。
    秋风俞厉,万物凋零。
    但一颗如春天般温暖的种子,却已在他心里慢慢地发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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