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社会型人格 第七章 消灭证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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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怀着激动的心情,回到家。家里的灯在我放学回家的时候就被我打开了,创造一个给人感觉家里有人的错觉。
我把脚上的皮鞋脱下,放回鞋柜,当然,我把上面的泥给洗掉了。那双鞋是我那父亲的,如果弄脏了,他会知道我穿他的鞋,那样的话一顿毒打是在所难免了。
我进了房间,把那双沾有血迹的手套给烧了。家本就在偏僻的地方,挖个坑烧个手套简直是小菜一碟的事。
烧完手套,我才去洗澡,顺便把那个带有凶杀现场泥土的包给洗了。把里面的东西放回原位,把那双洗干净的鞋子放在屋旁的泥地上沾了些土,最后把那那身衣服洗干净,晾到院子里。
胶带放到了那个破旧的柜顶上,刀放到了抽屉里,拿绳子和针都是我在半年前买的,还是在城里买的,没有人会记得半年前卖出去的东西,何况他们根本就查不出绳子和针的出处。
手套是我冬天戴的毛线手套,它们早已破旧不堪了。
我在作案时穿的父亲的皮鞋,这个使行动有些不方便,但是足以应付一个带伤的女人。
兴奋的大脑始终冷静不下来,不管是在刷鞋子还是洗澡,洗衣服的时候脑海里都在回放刚刚的事情。
兴奋的神经使我彻夜难眠,回想起刚被我杀掉的女人被针扎到流血的眼睛的样子和她喉结处的针,想起她因本能咽唾沫时喉结上下滚动的痛苦表情。她咽气时翻出来的眼白,那应该是她死不瞑目的表现吧。
在极度兴奋的状态后,我睡得很熟,很沉。
第二天报纸就爆出了她的遇害消息,当然没有把死者的死态发表在报纸上。上面说这是一件惨绝人寰的凶杀案,警察还承诺一定会查找出凶手,给死者一个交代,但是呢,结果不言而喻。
我在学校照常上学,我的成绩依旧处于中上游水平。我依旧表现出软弱的一面,没有丝毫变化。
我照常生活,学习,一个月以后,那则杀人事件就那么的悄无声息的石沉大海,再也没有人提及。仿佛这个世界上就只有我一个人怀念她,就只有我一个人记得她曾存在与这个世界上。
你知道吗,我在大学之前都没有想过要杀掉我那可敬的父亲,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即使他在我高中的时候还打我,辱骂我,但是我却一直没有想弄死他的想法,直到大学时我才想过杀他。
如果我不告诉你的话,至今也不会有人知道那桩案件是我干的。我把那张报纸收了起来,作为纪念,只不过没多久那张报纸就被我父亲拿去点火用了。
话说到了现在我都在为警察汗颜,他们真的很没用,我杀了这么多人他们才找到我。”乔晟边说还边看向摄像头,像是想通过摄像头把自己对警察的不屑传达给录像室的狱警。
人一旦没了恐惧心理,那他就不再是一个正常的人,他将是一个恶魔。即使外表看起来是一个优雅、高贵的成功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