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故事说给懂得人听  故事三则: 再错过   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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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记:我再也没在这个巴掌大的小镇见过他,我想,许是上天正告诉我说:没缘的人,即便擦肩也不会再见。
    一九九九年,QQ没有普及,手机对于小学生更是奢侈品,在那个信息极为不发达的年代,让我遇见他,我猜老天绝对是故意的。
    他爱打架,一副桀骜不驯的小混混样,自诩班里的四大天王,却长得一副招风的好皮相;我是老师眼里认真学习的乖学生,长着自己极为自卑的普通大众脸,臭美的年纪,却偏被家长理着一头短发。
    十几年的记忆,有些模糊,缓缓跨越好学生与坏学生的鸿沟,小心谨慎。那几年我们说不上几句话,唯一的一次正面交锋是班主任让李强给班会画版画,我在桌下小声嘀咕自己比李强画的好,他便“哗”一声站起来,指着我给老师看,说让我去给黑板画版画。
    嘲弄或是戏谑,这是上天对我的唯一一次怜悯。
    在那个年代,乖学生总是胆小的。所以我不敢在小学毕业时拉住他的手臂,告诉他我其实有多喜欢他。照他的性格,或许会皱皱眉挥挥手臂对我无厘头来那么一句:“你有病啊。”仅仅的奢望,不过想要一个他的联系地址,一个我不至于丢失他的方式,可在那个通讯比较落后的年代,我没有得到老天的偏爱。
    后来,我偶尔想起他,在小学升初中,初中升高中,高中升大学的一年年里,可我没再遇见他。没有他,我又不是活不成,只是他倔强的脸狂妄的语气,却在不经意间幻化成忘不掉的梦靥,扯着人心生疼。
    再遇见,在十几年后四通八达的社交工具上,他的每张照片,都残留着小学时代的轮廓,甚至不用确认,那一刻我便笃定是他。一大把的女朋友也好,KTV酒吧沦陷也罢,看着他如今的生活,我庆幸途经他最美好的年少,曾经陪着他长大;我庆幸在自己书桌的抽屉里,还有几张小学的集体照,留着他曾经年少纯粹的笑。
    十几年前我就想过,他长大后必定惨绝人寰的帅,果不其然。
    我不是主角,却偏不想承认自己是个过客。
    二十三岁的年龄,真是尴尬,非恋爱便是结婚的年纪,我没有力气再告诉他我那绝望如枯树般的想念。简短的两个字发送给他:“你好。”没有回答。闭着眼,我看到心底那个没长大的自己哭着的那句:“惟愿现实安稳,岁月静好。”
    …………
    十几年,小镇春夏秋冬,日复一日的想念,无处安歇的风。
    巴掌大的小镇,偏偏再错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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