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无可奈何花落去 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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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皇的最高处在灵山,灵山上万物遍生如远离尘世的桃花源,父亲是在边疆塞北遇到我的母亲岳西华,那里只能看到一片荒漠。父亲谭秦那时候还是个年轻气盛的大将军,但并未被封王,因为母亲,军队与马背上的民族和睦相处,保家卫国。勤劳勇敢是这个民族的血性。夜晚中北皇的灵山恰似塞北的宁静,也许血液里就有塞北民族的遗传,我也很爱灵山与那片大漠,我也喜欢骑马奔腾在这片土地上。
这五年来,边境不断有战乱,将军王谭秦击败边境蠢蠢欲动的边塞国,难免常年在外出征,一走就是数月。
北皇国内倒也稳定,不管是因为父亲大人还是皇慕轩,总之是励精图治使百姓从当年的祸乱政变中走了出来,过上了安稳的日子,苛捐杂税减至历年来最低,遇到天灾,还开仓放粮,这使得国内没有暴动,人心所向现在的朝廷,百姓称赞他们的将军王与皇帝。朝廷还推出一套选拔治国人才的制度,但凡有治国之才的人,哪怕没有显赫的家室,只要肯为朝廷效力、为百姓造福,便可进朝为官。
对于普天之下的百姓来说,这连年的战乱,让他们辗转波折,还没有吃上自己种的粮食,就要收拾家当躲避战乱。即使到了丰收的季节,一多半粮食也是上缴当地权贵与朝廷。因此,很多地方的土地变成了荒地,无人耕种无人管理。百姓宁愿吃树根,宁愿颠沛流离。由于北皇与南岳是目前乱世中战乱最少的国家,天下百姓趋之如骛,都想挤入这俩国家享受片刻的安宁,没几年,北皇与南岳的子民已经达到上线。京城里的百姓接踵而至,夜晚常有盗窃甚至人命案,致使朝廷不得不颁布新令,流民难民不得进入京城,地方朝廷必须为流离失所的难民提供庇护所,银子由权贵富商支出。
京城又恢复了宁静,地方的难民也减少了许多,但是这些制度只能解一时之急,负面效应就是权贵们由于利益损失,不再拥护朝廷的统治者。
迄今,我仍对父亲大人六年前乃至如今阻碍我进宫耿耿于怀,所以不管他提出什么要求,我都叛逆而行。
父亲让我学武,我虽然拗不过,但是只要不用心学,这学来的武功在行家面前就是花拳绣腿没有任何杀伤力的挠痒痒。别人家的孩子学武,免不了挨些教武师傅的皮肉苦,但是作为将军王的女儿我的师傅,别说对我体罚,就连对我大声呵斥的胆子都没有,我练武,流汗都少有。
在灵山上,有一个官办的马场,马场场主为朝廷的军队培养精锐的战马,除此之外,也为官宦家提供一个游玩之所,尤其在炎炎夏日,灵山是天然的避暑圣地,来此避暑的达官贵人可以任意选自己喜欢的马驹穷游灵山,如果遇到自己十分钟意的马驹,而此马驹又没有被别人选了去,可以向马场主人索要了它,只要奉上大把银票,马驹也可以继续养在马场,但是别人就不能再骑它。
这次我选的是一匹小马驹,才出生五个多月,白色的毛身,额头有一道黑毛,是匹看起来顽劣的小雄驹,我给它起了一个很傻的名字“元宝”。马场负责骑马人安全的纳兰把我支到元宝的马背上,纳兰是马场主人的大儿子,今年已经二十五岁,从我六岁起在这里学骑马,纳兰便是在一旁负责我的安全。可能马鞍是新上的,作为小马,还不习惯于它身上的枷锁,刚开始拒不配合我指挥它向前奔,还几欲想把我摔下马背,控制不住这匹泼马。
纳兰忙接下即将掉落元宝的我,我站稳后惊魂未定,看到纳兰将元宝的头绳绑到附近的杨树上,然后拿起手中极细的马鞭,转身狠狠抽到元宝的马身上,元宝吃痛立即抬起前腿,落下又猛蹬后腿,还发出撕心裂肺的啼叫。
“还敢蹬腿?”纳兰又狠狠的甩出一鞭!
看到元宝撕心裂肺的嘶叫,我不忍心,上前阻止道:“纳兰,小马性子本身就顽劣,不如我重新选匹马,赤兔是你们马场这里最好的马,凉薄是赤兔的配种马,与赤兔伯仲之间。既然赤兔已经被父亲大人和娘亲选走,不如我今日骑凉薄。”这么小的马驹不懂事也属常情,我又何必让纳兰为难它呢。
危急之下,我扯住了纳兰手上的马鞭。纳兰急忙松开马鞭,这要是让外人看了去,他还有命?
“汐公主有所不知,你这样不是在帮这畜生,反而是害了它。”纳兰收起鞭子细与我道:“元宝虽然是匹小驹,但是受成年官人喜爱的成年马驹不在少数,而小马则由于初生牛犊不怕虎顽劣不堪,不受人待见,如果再过三两个月,元宝如果再不能得到哪个人类的喜欢,或者不能当战马,场主一定会把它当作弃马送上绞场。小马不被人喜欢就是因为它的野性,送上屠宰的多为小马与老马。”在马场,纳兰唤自己的父亲是“场主”,而非“爹”。
“就像人类一样,从儿时桀骜不驯到成年后的沉稳历练,是经过了多少曲折的过程,没有任何人可以守着他最初的本性从一而终,对于他不喜欢的事情,必须有一天说喜欢,我们每个人都是为别人而活,不可以有自己的性格,为了生存,必须适应强者的规则。”
说罢,又一鞭劈了上去。而这次,我没有阻止,因为,他说的没错,畜生是如此,人又何尝不是呢。
一声又一声的鞭声接踵而至,许久之后,许是拿鞭的手磨起了泡,胳膊酸软,眼见元宝终于支撑不住,后腿膝盖跪地,望纳兰的眼神如见魔煞。
跪在地上的元宝已经被纳兰打到皮开肉绽,我蹲到它面前,抚摸了它黑色毛处的额头,“年少无知的时候,顽劣欠管教?你也不过是匹无知的小马而已,不如我允诺你自由让你开开心心过一辈子如何。我有可能得不到的,看你能否得了去。”
“纳兰,元宝我要了,从今往后,元宝只归本公主一人所有,谁也不许给它带马鞍与绳索,它愿意回马场便给它食草,如果喜欢奔腾于这山水间,就由了它去。”说罢,解了树上的绳索。
“一切听公主安排。”纳兰取下元宝一切枷锁。元宝的眼睛淌出了泪,似乎是知道我为它做的安排,感激我给它的生机。
“公主既然如此乐善好施,何不去屠宰场看看,那里每日有屠宰不完的马,有的马只是在战场上腿受了伤,以后不能再奔跑,但毕竟曾经立过汗马功劳;有的马它也是曾经有主的,只是主人骑着它与别人赛马输给了人家,一怒之下就下了杀令,那些衰老的马也不能浪费草资源必须上刑场。即使公主有财力救下所有的马,公主何不拿出救马的善心多去想想人,想想城外的难民,公主买一匹马的银两能满足一个难民一年的温饱,公主究竟有多善良,能救多少天下苍生于水火?屠宰场还会把吃不完的馊马肉分给城外的难民。公主在自己的视野小圈子里只会做这些以为自己大发慈悲的事。”
纳兰是我的朋友,在我面前有话从来不遮不掩不去避讳我是将军王的女儿这个身份。我从六岁起就喜欢在这里骑马,每次伺候我的也是纳兰,自然与他是熟识了些,这要是换了旁人定是不敢对我说这些话。
“你!纳兰,我能做的确实有限,那你又做了什么,用鞭子抽打畜生让他们听话,然后告我这是你爱他们的方式,你在马场所得的银两有去救难民吗?”我很愤怒纳兰对我救元宝的质疑,但是无法反驳,可是他又做了什么,别忘了马场以及那屠宰场是他纳兰家的,他觉得不合理的地方他为什么不让他爹去改改。
纳兰定睛看了看我,叹了口气,“对不起公主,刚刚我说的都是浑话,其实这几天我在质问我自己,我还可以做些什么,我不想我的能力只是去养几匹马。”纳兰坐到石头座上,拿起小树枝在地上比划。
纳兰望向远方:“近来南边的燕国蠢蠢欲动又犯我北皇国疆土,将军王已经下令三日后出征讨伐燕国,燕国也是一大强国,此次出征,将军王有意带上皇上,让皇上御驾亲征,这是皇上第一次御驾亲征。一来让皇上亲临战场学些实战经验,二来可以让将士们士气大增。作为皇朝人,我有责任义不容辞的护我国疆土,战马已经备好只多不少。”
皇慕轩要御驾亲征?他从出生到现在从来都没有出过宫闱的那四面墙的,而我六岁以后也没有进过皇宫,那道红墙内外的我们,六年没有相见过了,他还会记得那个喜欢缠着他叫他‘皇慕轩’的小女孩吗。
我十二岁了,虽然还有儿时的玩性,但是也已经逐渐懂事,政治上内忧外患,确实就像父亲大人与母亲那时候所说:有些事情我还不懂。
“公主,我想去从军。”纳兰想从军?他爹纳兰场主同意吗。纳兰这么不得志的神态就能得到结论:不可能!
“你都已经二十五岁了,还从哪门子的军,新兵大部分才十五岁。你出道已经比别人晚了十年了,再说,你爹可是把你当马场继承人来培养的。你走了,你让你爹一个人对着马场怎么办,你娘子还有你儿子怎么办。”我知道纳兰一直有雄心壮志,在马场是的确埋没了他的才能。
朝廷一直是鼓励从军的,如果纳兰当初十五岁就去从军,现在可能已经是在军队有一席之地。但是我想,即使不去从军,就不能为百姓造福了吗,为什么只有从军才是报销国家的方式。培养马场的战马,也是一种支持军队的方式。
纳兰头伸过来小声道:“这次皇上与将军王出征,我决定偷偷跟着他们的军队到前线,寻找机会上阵杀敌。”然后又恢复浑厚的大嗓门:“人生苦短,我不能在我老的不能动弹的之时再去遗憾年轻的时候没有去努力实现自己的理想。”
“公主,你必须为我保密,如果我有机会见到皇上,定为你转达你这六年的思念之情。”纳兰露出一抹调侃的笑。
纳兰为了自己的理想,竟然要偷跑去最前线。想要达成一件事情,可以如此的不顾后果。对于他的家人来说纳兰的做法无疑是自私的,可是对于国家来说,又是怎样的大爱,有时候,对与错真的很难衡量。如果纳兰成功了,事实证明他确实是战术奇才,那么不管他现在做的任何事情都是正确的,可是如果不幸他战死沙场,那么他现在所要做的一切都是自私的。
“你打算什么时候启程?”既然阻止不了他,我就会尽我所能帮助他。
“大军出征的当天晚上,不能因为我的失踪,让场主分心,大军没有了好马而战败,那我就是千古罪人。”纳兰站起身来,为他所做的决定全身充满了干劲。“公主,失陪了,我要去看看边界的地图,再想几个战术。”
纳兰骑了一批棕色的马而去,我在后面喊着:“记着交代给别人元宝的事情呀!”骏马上的身影挥了挥手,代表他记着了。
三日后,皇上御驾亲征,必经城门,我是否在城门口能见到六年未见的皇慕轩?似乎回到那个夏天,有个小女孩吃着桂花糕吹着风等待下朝后的那抹明黄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