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二十四章 这个中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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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得清秋一半好,应推明月十分圆。
又到了一年中秋佳节,没有什么比一家人团团圆圆聚在一起赏月吃月饼更和美的事情。
坐落在野阳城的宫王府此刻也是花好月圆一番热闹景象。就在今儿个早上,兴隆酒家的三千只各种馅料的月饼;流苏绸缎庄的锦衣绸缎;红玉花坊的名贵花木;素心阁的精致点心;那是成箱成匹的往王府内送,车如流水般往王府内涌。工蜂般勤劳的小厮丫鬟们各司其职,纷纷忙到腿软,各种张罗布置,终于赶在太阳落山前将王府装扮得华光璀璨,真是一副繁盛到奢靡的景致。
桂影斑驳,月色正浓,小桥流水,鉴月亭中——
宫王爷今日兴致颇高,今天不光是家人团聚的节日那么简单,更是儿子加封受爵的好日子。长子宫紫霄此次平边定疆有功,承蒙当今圣上厚爱,得了数不完的赏,更是为家族赢来了荣耀和尊敬。
宫紫霄一进门就给父亲磕了个响头“爹,孩儿回来了,给您请安,祝您福寿安康。”
宫王爷虽然年近半百,风采不减当年,身体依旧健壮,上前两步赶忙把宫紫霄从地上扶起,好好审视了一番,儿子此次出征,刚毅的面孔除了黑了些,身体倒是更加的结实了,边疆那群叛乱的狂徒又怎样?还不是被他精心培养的孩子狠削,虎父无犬子,他就知道紫霄不会让他失望,赞赏地拍了拍和自己齐头高的儿子的肩膀,声如洪钟道“紫霄,我的好儿子,半年不见,你又为宫家立下了汗马功劳,都快长得比爹还高了,你要继续努力,万不可辱没了咱们宫家的威名。”
“是,爹,孩儿定当谨记爹的教诲”宫紫霄恭恭敬敬地双手抱拳,纵使他在外面杀敌再勇猛,
人称屠魔将军,也不影响在家中,他做那个恭敬有礼,孝顺长辈的稳重长子。
宫王爷很是满意,指了指坐在一旁唛头啃月饼的次子宫长洺道“崽崽,你看你哥,骁勇善战,扬名在外,你是不是该和你哥哥学着点?”
被唤作“崽崽”的宫家次子宫长洺仰起头,擦了擦嘴边的月饼馅儿,莲蓉馅甜了点,不过还是很好味道的,他露出一个单纯清爽的笑容,白皙的脸蛋和月光同辉,笑微微的说“家中有哥哥撑着,天塌下来都不怕,我就负责陪爹爹养老吧,爹,要是我和哥哥都出去打仗,谁陪你?我可舍不得你。”
家里有本事的人有一个就够了啦,干嘛非要他们都那么有出息呢。
宫王爷虽然恨铁不成钢,但是对这个只有十七岁的小儿子还是没有办法不宠溺,意思意思责骂道“你这不求上进的东西。你也不能一辈子跟着爹娘啊。”
“爹也不是养不起我,就让我一辈子跟着呗。”宫长洺直冲宫紫霄眨眼睛“哥哥,你一回来爹就少不了要数落我,不过我还是喜欢哥哥回来,每次都会给我带许多好东西。”
宫紫霄被这么一说才想起来,自己带了不少礼物。有边疆缴获的奇珍异宝,也有皇帝御赐的佳品,便换来身边的侍卫“去把礼物拿来。”
礼物有好几样,都被精心的包裹着,最大的那份给爹,红色锦缎包着的那个是给娘的,还有个造型稀奇古怪的新奇玩意儿,自然是给可爱又淘气的弟弟的。
宫王爷豪气万千的直接拆开了礼物,顿时眼前一亮,这是一柄从边疆首领那边缴获的巨弓,并非普通材质做成,而是由一整根象牙直接打磨而出。只要能拉得开弓,几百米外的猎物都能射死。那名首领自然也非池中物,耗费了他不少时间和精力,而那人标志性的弓,自然成为他的战利品。可见王爷非常喜欢这件宝贝,不住的在手中摩挲。连连赞好。
母亲玄花是个话不多的人,不过华贵威仪,让人不敢造次,她不紧不慢的拆开了礼物,霎时光晕流转——好一朵七彩金步摇,六朵花瓣是由红绿渐变的顶级碧玺雕刻而成,栩栩如生,柔嫩的花瓣仿佛能随风飘落,而正中间,是颗圆润无比的夜明珠,甚至在白天都能看见其光晕。玄花取出金步摇,放在手中,是沉甸的质感,直接就插在发髻上,顿时人看起来年轻美艳。她侧过头摸了摸发髻,问宫王爷“老爷,我带这个可还好看?”
宫王爷似乎看呆了,半晌后回道“夫人不愧是野阳第一美人,只有如此魁宝,才能配得上显夫人气质。”说罢温柔地抬起玄花尖细秀丽的下颚“夫人总是年轻貌美,道让我觉得只有我一个人在变老了,那可如何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