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斯布斯顿学校 晨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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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丝接着说:“或许有一种魔法阵可以解决这个问题,只是这个魔法阵并不简单,可能你们上学后才能完成。”耐性这种东西,对于孩子们的培养也是很重要的。
“老师说的是以空间之泪为核心的空间转换阵吗?”圣德瑞娜猜测地说,要转送到并没有设定转送魔法阵的地方,而且要靠着记忆来转送,那就只有这种方法了吧,而且驱动这种魔法阵可是需要顶级魔法师的精神力作根基的。枫木接着二姐的话说:“嗯,我因为职业偏向与法师,也在书本上看见过这样的阵法,虽然并不太了解,但是这种阵法的工序非常的繁杂,而且用的东西都不是平常的魔法材料。”这俩的话让风灵和龙应天看他们那是一个崇拜,约舒亚没反应。
修丝笑着点了下头,说:“圣德瑞娜的阅读还真广,待看完藏书楼的六楼一下的书后,有什么需要就上六楼找书看吧,当然,小枫的学习也很认真那么这件事情就这样决定了吧,我会联系我属下的一些大法师来建造这个空间转换阵,到时候小枫也可以去跟着吸取一下经验。”
对于老师的决定,他们是没有什么意见的,圣德瑞娜非常开心,她想自己在坦斯布斯顿的开学前都会呆在藏书楼看书,她看了大哥一眼,她知道。,自家大哥也是应该有这个决定的,大哥是喜欢藏书楼的氛围,的确,圣德瑞娜并没有猜错,约舒亚正有这样的打算,不过他其实更喜欢在藏书室中修炼而已,当然,枫木就更满意了,老师这样的说就意味着他能在上学前好好地跟大师级的法师吸取经验。满意的人有,不满意的人当然也是有的,比如性子有些急的应天小孩和爱热闹的风灵小孩,“老师,那个阵不能简单一点的么?”他是魔师,并不太了解法师的行当,当然,对于魔法阵也就没有枫木了解,他只是觉得一时间不能去温吉斯城的遗址而感动有点不开心,而风灵却嘀咕了一下,然后拉着修丝的衣袖问:“老师,我们都没要到外面看过,我能不能趁着还没有开学逛一下王都啊,都说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风灵说得煞有其事一般。
修丝笑了笑,说:“这个‘不如’是你自己加上去的吧。”好吧,风灵红着小脸笑笑,手还拉了拉旁边的龙应天,但是,龙应天并没有回应,他还沉浸在不能现在去温吉斯城遗址的事情中。修丝说:“喜欢去逛也可以,但是要带着我安排的人,而且,你可以和小天一起去,小天,怎么样?”说着,修丝就看着刚回过神来的龙应天,龙应天明显愣了一下,然后从风灵给他做的口型中知道是逛王都,哪有不答应的道理,就连忙点着头,温吉斯的事情,先放一边,反正急也没有,自己肯定会去的,所以说,其实龙应天还只是一个孩子,当然,他也不大。
当天晚上,孩子们就舒舒服服地在属于自己的华丽房间中安静地休息了一晚上。
早上,勤奋的人总是早早地就起来修炼的,当然,懒人在别人的监督下也会好好修炼的。在公爵府的修炼场中,有四个人正在两人一组地对战,旁边站了一个小女孩做裁判,他们都是只有十一二岁的小孩,还很稚嫩的年纪,但是,他们的对战却并不稚嫩,一男一女的组合他们的基础应用魔法运用不断,随手拈来,还不带重复,这可想而知他们的魔法运用得有多么的纯熟,知识量是多么的丰富,他们的对手是两个男生,这两个男孩也不简单,前面那个男孩的防御魔法实在出彩,他手中的棋盘白光不断闪烁,把对手的很多魔法攻击都挡住了,在他后面的那个男孩也很不错,魔法运用得虽然没有对手密集,但是大张大合见也让对手很困扰,当然,站在旁边的挂名裁判也没有闲着,手中的笔不断在两队之间画动,让两队的人都时刻保持一定的魔法能量,让比赛延长,这就是他们老师教他们的早练方法,这样不仅能起到实战的效果,还能修炼自己的精神力,是一个很不错的方法。
他们就是修丝斯图亚特斯的弟子,一男一女组合的是约舒亚和圣德瑞娜,两个男孩组合的是龙应天和枫木,而,在一旁的是风灵,因为风灵主修的是魔医,并不适合战斗,即使是战斗型的魔医也不会喜欢正面抗战,他们更喜欢暗地解决,一次,风灵的任务就是站在一旁,不断修复对战孩子身上的损伤和为他们恢复魔法能量,这也是锻炼一个魔医的团队合作能力。
这种对决,一般都会坚持两个多小时,当风灵的魔法能量用尽为,两队的魔法能量也同时消耗着,然后,谁消耗得快谁就先败,这也是修丝训练他们如何更好控制魔法能量的好方法。
这次,是约舒亚他们胜利了,不过也只是胜出了一秒的时间,约舒亚和圣德瑞娜在学习魔法上本来就要比龙应天和枫木早,但是,在与这两人的对练中就已经慢慢地被追上来了,这也提醒了这两个不太好实战的两孩子一些警醒,对练结束后,五个孩子就直接在原地修炼恢复自己的魔法能量。其实,在这种情况下,一般来说,他们都会有所提升的,这就是他们这种罕见天赋的好处。
约舒亚和圣德瑞娜恢复得最快,先后离开了,约舒亚和圣德瑞娜都去藏书楼,约舒亚是去自学新魔法,而圣德瑞娜就是去看书,增加知识量,然后接着恢复过来的分别是风灵和枫木,这两小孩都有着魔医那强悍而又罕见的自然属性,枫木离开了,说是去试验室,他去当一下助手,这是非常难得的机会,而风灵就在一边等着龙应天,嗯,他们早已约定好今天出去逛逛王都,当然,龙应天在枫木离开了不久后就完全恢复了,他们去问约翰爷爷取了一点金法币就出门了,在魔法世界中,一个金法币就能够让一个平民魔法师吃一周了,当然,在魔法世界中,最高的币种不是金法币而是金魔币,一个金魔币就足够一个平民魔法师吃一个月了,当然,龙应天他们可不敢一下子要这么多钱,而且他们也没有想过要买什么东西。
公爵府的地段很好,是贵族的地段,但是,物都有双面性,就是因为在这样的好地段,住的魔法师都不是平民,而是贵族,对于陌生的人,自然麻烦也就很容易找上门,而龙应天和风灵正好就因此而遇上了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