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望雪之都  第十八章 玫瑰葬礼(10)   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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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听说过曼珠沙华吗?花开一千年,叶落一千年,花叶永不相见。
    真像被诅咒的植物。
    我倒在客厅的沙发上,房间里静悄悄的,只有挂钟滴滴答答持续不断的声音,谢流云让我赶走了,因为我不知道在明白一切后,该用什么表情面对这个青梅竹马。
    用纳兰琴想的话来说,张旭一无所有,他有张家本家少爷的身份,但他没有继承张家的资质,他有享受亲情的权利,但他没有回报亲情的机会,他有一个虚幻的恋人,但他没有去爱的权利,他让不熟悉他的人羡慕,却让熟悉他的人悲伤。
    他有一个姐姐,也是他的恋人,然而张绮活着的时候,张旭还没有出生,等到张旭来到这个世界,张绮早已离开,如果之前的梦里相恋是人鬼殊途,那么如今的张旭,却只能依赖外界的帮助维持魂魄不散,等到仅存的力量耗尽,等待他们的也只能是分离,如果说张绮是曼珠沙华的花,那么张旭毫无疑问就是那叶,花叶永不相见。
    今天以前,我一直认为自己是孤独的可怜人,但现在我发现,与我相比,张旭更加可怜,至少我有谢流云陪着我在那个明争暗斗的家族里生活,而张旭却是孤身一人,没有人可以帮他,即使是他的母亲,即使是他的姐姐,张家并不普通,那样的世家大族,里面有多少尔虞我诈、明枪暗箭,他身为继承人,能活下来就是一个奇迹,不过高高在上的神明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张旭的生命,只有短短的十五年,仅仅十五年,十五年的今天,他的生日,就成了他的忌日。
    有些人生来就受到神灵的眷顾,一辈子顺风顺水从没有大风大浪,而张旭显然不是那样的幸运儿,硬是要比喻的话,他只能是献给神的牺牲品。
    姬家,唐家,陆家,纳兰家……这些庞大复杂、兴盛百年甚至千年的大家族,都或多或少牺牲了某样“东西”,来换取庇佑,换取强大,不幸的是,张旭就是张家献出的“东西”,今日的张家,已经不比当年,所以用他的人生,用他的生命,来换取张家又一个百年的兴盛吗?
    我忽然想起唐煜说的,有得必有失,有失则必有得,张家想得到渴望的强盛,就必定要付出代价,而这个代价,大概就是张旭吧?
    或许张家并不知道换取一个百年的代价是什么,但就算知道了又怎么样?没有人会因为可怜一个与自己无关的继承人而甘愿放弃百年的兴盛,换句话说,或许有许多张家人反而觉得这样的“代价”是占了天大的便宜。
    于是在这样的利益交换面前,张绮的爱情就显得渺小而不堪一击。
    眼角瞥见一抹火红,我抬眼看去,是玻璃茶几上一束火红的玫瑰花,不知什么时候摆在那里的,花瓣已经微微发黑,像黑色的泪。
    红玫瑰,象征爱情的花朵,但又有多少人知道,那是爱与美的女神的鲜血染成的色彩呢?有多少人知道,那轰轰烈烈的背后,是女神深海一般的泪水呢?所以说,红色的玫瑰,从来就充满了悲剧的色彩,尖锐的刺不是为了保护自己,是为了不伤害别人,告诫着陷入爱河的恋人们,爱情不仅仅是幸福,也意味着悲哀,然而爱情的世界,总是会有人受伤,不是吗?所以啊,张绮,你的玫瑰才会显得多此一举,何必冒着灰飞烟灭的危险去抢方向盘以免张旭被撞到呢?何必耗费修为在那样的烈日晴天尝试着为张旭挡住花盆呢?不论你如何努力,张旭还是死了,不是吗?
    人,究竟是为什么而活的?张旭那样的存在,那样毫无尊严的存在,这个世上还有多少?是一个,两个,还是成千上万,多得数也数不清?
    我抱紧怀里的书包,隐约摸到里面谢流云送的便当,哦,他说是“爱心便当”。
    谢流云,你说,我是不是也是姬家与某种力量交换的“代价”呢?如果我不是,那么姬家几千年的强盛,究竟是用多少“代价”换来的?我不愿想,也不敢去想,我怕想出点什么后,我会永远背负着罪的十字架,毕竟今天的姬家的地位,我的少主人的地位,这一切的一切,都是那些“代价”换来的。
    唐煜说张旭的死是命中注定的,那意味着张旭十五年的人生都是虚妄,他的存在就是为了他的死亡,不知为什么,我忽然觉得很不甘心,如果没有那笔可耻的交易,张旭不会死,更不会在死后魂飞魄散,可是再怎么不甘心,我也无能为力。
    在心里低叹一声,我掏出便当默默扒着盒里的饭菜,嗯,青菜有点咸,估计那小子盐放多了,炒蛋没有味道,好像除了食用油就什么都没有了,至于米饭……他是怎么把大米煮得这样硬的?
    这真的是谢流云的“爱心便当”么?不会是恶整我的道具吧?
    就在我狠狠吐槽谢流云的厨艺时,门铃声突兀地响起,我仰头看看挂钟,六点半,唐煜应该没下班啊?到底是谁呢?
    我打开大门,一个黑影快速地窜进客厅,虽然只是短暂的一瞥,但那身张扬的衣服还是让我知道了主人的身份——纳兰琴想,只有他能把规规矩矩的英伦风校服穿出放荡不羁的味道来。
    我阖上门,慢慢踱进客厅,之前隐约看见纳兰琴想把背着的一坨什么东西甩在了沙发上,走近一看,我诧异的“咦”了一声,那坨东西,居然是唐煜,准确地说,是烂醉如泥的唐煜。
    “Shit,装什么酷啊,又不是不知道自己酒量不好酒品又差,还在那里硬撑,真是,我一路把你拖回来我容易嘛我……”纳兰琴想抬脚想踢上两脚,但又似乎顾忌到什么把脚缩了回去,只是站在一边猛甩手腕,我偷偷瞧了一眼,他的两只手都磨得通红,看来是下了死力气把唐煜拖回来的。
    “喂,他交给你了,我还有事要忙。”纳兰琴想指指唐煜。
    “行,你去忙吧。”发现他在和我说话,我赶紧扬起一个大大的笑脸,可能是我太久没笑,以至于这一笑的效果有些惊悚,纳兰琴想居然像被吓到一样往后跳了一步,然后一脸戒备的看着我:“你想干什么?”
    ……我能干什么?
    我无力地挥挥手:“你慢走,不送。”
    他狐疑地盯着我看了一会,确定我不会威胁到他的人生安全后,才一溜烟跑了。
    有必要这样警惕吗?我的破坏力根本不能和你比好吗?我在心里鄙视了他一阵,回过头,唐煜还倒在沙发上,只是……为什么他连醉酒都醉得这么……好看?我怨念地扯着唐煜柔软的头发,发现自己越来越嫉妒这个脱离姬家的表哥,不论是外在还是内在,唐煜的先天条件都在我之上,如果他不离开姬家,那么离开姬家的必定是我,因为正统的本家血统并不能让我继承姬家少主人的位置,那个位置,向来只承认有能力的人。
    我从唐煜的卧室里搬来薄被给他盖上,然后坐在他脚边看着手腕上的镯子出神。
    手镯,便当,同桌,学长,哥哥……原来我的身边已经有这么多人陪伴着吗?
    我忽然无比庆幸,至少与张旭相比,我有朋友,有自己的人生,拥有这些,不就够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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