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章:苦命鸳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1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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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家是苏州丝绸大户,“南有山绸”里的“山”说的就是家父方如山。
    家父年少得志,声名远扬,对我自然是极其严苛。
    三岁识千字,五岁成佳句,十七八高榜得中。
    当然,以上种种都只是家父幻想中的我。
    相反的是,我方韫之却恰恰不是一块读书的料。
    三岁尝酒味,五岁懂美人,十七八花场老手。
    比起功名利禄,我更爱软玉温香。
    对此,家父怨子不成龙,恨铁不成钢,威逼利诱,屡次劝教不得果后,终于完全对我失去了信心,将持家重任转移到我二弟方去疾身上。
    我的这个小老弟比我小十二岁,他出生那年我正值总角,习字时便已懂得要家中最秀美的侍女作陪,否则头昏脑胀,恹恹无力。
    也就是从那时候开始,对我绝望透顶的家父仿佛在黑暗中看到一盏明灯,于是二弟就开始万千宠爱集一身,这点光从他的名字上就可以看出来。
    方去疾,集霍去病的去和辛弃疾的疾为一体,家父正是要二弟文武全才的意思,更旨在教导他千万不要像我这个大哥一样游手好闲,一事无成。
    其实说到一事无成,也并不全对,我还有一样,至少是拿得出手的,那便是精通音律。
    只可惜,赏识我这项才艺的却并无几人,起初,每当我得了新曲与人分享,不是换来一句“靡靡之音”的不屑一顾,就是一句“不务正业”的嗤之以鼻。久而久之,我也再没了兴致,即便得了佳曲,也是独自一赏而过。
    知音到底是有的,公孙璟就是少有的与我真正说得上话的人。
     就像俞伯牙在春花秋月里遇到了钟子期。
     然而,与公孙璟的相遇却没那么高雅,相反,甚为有趣。
     那日,如同往常一样,我兴致勃勃地去揽玉楼听曲子。
     叫了一坛上好的女儿红,一时贪馋又多要了一份银鱼炖蛋,介于我不爱吃腥,特别嘱咐小二不要加银鱼。
     银鱼炖蛋,不要银鱼。
     小二听完,五官扭巴成了一团,靦着张脸再三推脱说没有银鱼炖不出鲜美的蛋。
     而我的性子向来执拗,认定的东西,哪怕就是一份不要银鱼的银鱼炖蛋也绝不轻易松口。
     就在我这么无声地和小二僵持,大眼瞪小眼的时候,隔壁桌传来清脆的一声。
     “小二。”
     小二听到那声,恍如抓到了根救命稻草,给我赔了个笑脸,就往那桌去了。
     “哎呦,这位爷您要点什么呀?”
     “一坛女儿红,哦,对了,再来份银鱼炖蛋,不过啊,这蛋能少则少,最好没有。”
     小二听完,脸孔扭将得比方才更好看了,百色花样齐开,嘴皮抖了半天也说不出话来。
     银鱼炖蛋,一个不要银鱼,一个不要蛋。
     简直开门大吉。
     我自认为是个非常随和的人,这样的局势里,也不想再让那小二为难,起身到那桌前,一拱手道:“公子爱鱼,在下爱蛋,不知能否有幸和公子凑个一桌,我们各得所爱,刚好也不难为。”
     那桌上的少年笑着看看我,说:“也好。”
     说起来也是缘分,一顿酒吃得是非常开心,这个与我平分一碗羹的少年后来也竟成了我鲜有的知音人。
     复姓公孙,单名一个璟字,取美玉无双之意。
     祖籍嘉定,因逢战乱,举家迁至苏州府。
     也是个视功名如粪土的自在人。
     与我那是趣味相投,一拍即合。
     话说到这里,似乎都是与我要说的遭遇不相关的,其实不然。
     故事也就是从这里开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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