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十一回 恶之花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2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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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阳州听到了快步走来的脚步声,没完全感知到方位,自己的脸就被扇了一巴掌。他已经好久没有挨过打了,当年不懂事的时候还有打过架,但也都是小打小闹,因为除了情伤的人,没人打过他的脸,没有真正恨到骨子里,是没有人愿意对他的脸动手的。
    我是挺招人恨的,但什么时候招惹了这种货色呢?
    双眼被蒙住看不见东西,手被绑在了身后,脚也和椅子绑在一起,动弹不得。他醒来的时候就是这个状态,虽然是被水泼醒的。他的记忆还停留在平安夜和吉子以及一堆人出来狂欢,正和女孩子搭讪的画面。什么时候睡着的,什么时候被人绑架,他一点概念都没有。
    “疼吗?”男人问道。
    “扇你你不疼啊。”阳州依旧随意回答,一巴掌又抽了上来。他的嘴角微微抽动了几下,却又没心没肺地打了个呵欠。男人是刚刚走过来的,泼水的不是他,那屋子里还有其他人?凭声音来判断这里大概是一个空旷的大房间,外面也异常安静,那就应该是废弃仓库之类的吧。
    糟糕透顶。
    在喝那杯酒之前他就预想到会有问题。
    可是没有想到,会是这么大的问题啊。
    嗯?他听到了人离开的脚步声,大概两三人左右,直到关上门——屋子还真是大啊。正当他开始运转布满蜘蛛网的脑子准备思考策略时,罩在眼睛上的东西被人撕了下来——
    “还记得我吗?”
    长期没有见到光亮的眼睛并没有被刺痛,屋子里的光线是靠几盏顶棚灯维持,微弱的不得了。当然他还没有时间思考地形问题,因为男人的手正抓着他的头发,迫使他的脸面向他,他必须回答问题。
    “你谁啊?”
    他回答了,实话实说。
    又一巴掌扇了过来,可这也无法激怒他,他只是再次试图在自己的记忆里寻找一个这样的人,可是很遗憾他招惹的人实在是太多,好好地记住每一个人简直就是天方夜谭,连班里同学的脸都记不清,除了室友和吉他社的朋友,小彩那样的比较重要的女友,记忆几乎就没有更新过。
    增加的新纪录,大概,也就是那个小少爷吧。
    男人高高瘦瘦的,也就和他一般年纪,长得倒也是端正,看起来也是一副好学生的模样,即使如此狂暴,也带着和立轩相似的良好家教的味道。
    “难道是我抢了你女朋友吗?”
    除了这个,也没有其他可能了吧。
    男人松开手摇了摇头,阳州以为他还会扇过来结果他没有,只是“呵呵……哈哈哈……哈哈哈哈……”地笑着。
    难道是神经病?女朋友被我抢了然后疯了。可是就算抢了应该没过两天也还回去了,一个女人而已不至于吧。
    “我被你折磨了这么久,结果你连我的脸都没记住吗?”男人自嘲地笑着,“小彩知道了,一定又会嘲笑我了。”
    小彩?
    难道是——!
    没等阳州说出答案,男人就咬上了他的嘴唇。
    这并非善意的吻,而是一种类似撕咬的东西间杂着满满的恶意,除了第一次接吻是由那个女人主动的,他从没让别人主导过一次,本能所告诉他的并非躲闪,而是将强硬塞进来的舌头一点点纠缠住,直到对方将舌头自己拉了出去。
    转而又是一巴掌。
    阳州将口中的血吐了出去,那眼神就像是无法驯服的野兽:“你是因为小少爷的事情来绑我?大少爷你是不是搞错了什么,我跟他已经分开很——久——了。你就算在这里杀了我也没有用的。”
    孙博涛冷笑一声:“和他没关系。”
    “难道还是小彩?”阳州挑眉,“拜托,一个女人而已不至于吧!更何况当初主动和她分手的是你吧——还是单纯想报复?那大少爷可只是纵容了我好久呢。”
    在这种时候还能巧舌如簧说个不停的,大概也只有阳州了。
    孙博涛没有作声,只是踱步坐回自己的椅子上,眯着眼看着自己的猎物。阳州把目光移向天顶,自顾自地说着:“要杀要挂悉听尊便,死是无所谓,只是呢,即使是我也不喜欢不明不白地死啊。大少爷先赏个理由可否?”
    见对方始终没有回答,阳州就一直说着,可即使他怎么说,孙博涛也不再发出一言。
    他只是看着阳州。
    将腿收到椅子上面,像孩子一样看着他。从西服内侧的口袋里掏出烟,点上一根,叼在嘴里,将手支在下巴上,依旧看着他。
    阳州有点搞不懂了,却还是硬着头皮挤出笑容:“大少爷您别这样啊,这样看我,还不如杀了我啊……”
    博涛还是看着。
    “大少爷,你没事我还有事呢。要不就给个痛快,要不就放我走……”
    “恶之花啊,恶之花。美丽的恶之花。”
    博涛掐灭了手中的烟,缓缓向阳州的位置走去,口中喃喃自语。
    “恶之花啊,恶之花。剧毒无比的恶之花。”
    “恶之花啊,恶之花,令人魂牵梦绕的恶之花。”
    “我是什么时候,开始对你念念不忘的呢?”博涛从西服兜里掏出一厚沓照片,一张一张地砸在阳州身上,阳州四处窥去,发现那照片上面全都是自己的身影,一阵寒意从后脊梁骨升起,照片仍不断砸下来……
    “恶之花啊,恶之花……”
    他停下了脚步,目光几乎冻结。
    “全都是你的错啊——!”
    *
    他一直无法忘记那一幕。
    那还是刚上大学不久的时候,因为老师有事临时取消了课程,他就买了糕点,提前回到了父母置办的房子里,准备给没有课在家自习的女朋友一个惊喜。那时虽然还刚进大学不久,但一切顺风顺水,没有什么不愉快的事情,凭着自己的手段在学校里的地位也初步建立起来。他的人生没有意外,只有意料之中的事情,他也乐于此道,他没有想过有什么事情,足以摧毁他的人生。
    拿钥匙打开门,发现门口有两双鞋心里就咯噔了一下,虽说有这房子,他和未婚妻之间也没有发生过什么,他有和别人去过那种地方,但为人也一直很是谨慎,不会为了一时的欲求而坏了大事。他们两个也并不住在这里,房子只是两个人偶尔相处歇脚的地方。
    那个温文尔雅、知书达理的大小姐,带男人回来?
    开什么玩笑——
    他慢步走了进去,床上的一幕并没有让他惊讶,自己的未婚妻在一个男人的身子下面,男子意识到了他的存在,停下动作,转过头来。孙博涛承认在男子转过头来的一刻他的确被惊艳到了,那长相足以让他理解为什么自己的未婚妻会沦陷。可就算脸再好看,人也终究是人,做了这种事情被发现,应该只有……
    他又预料错了。
    男子的目光一动,若无其事地转回头去,继续原本的动作,还发出了原本并不存在的呻吟声,简直就是像在示威一样。
    结果,仓皇而逃的是他。
    从那以后小彩就变了,变成了一个他无法驾驭的女人,他们分手了,是他提出来的,当时他顶了很大的压力,因为父母说好的事情关系着很多。本来如果只是出轨,这都无所谓,和别人睡过,就算一直在外面有情人也无所谓,说到底他们之间的关系,只需要一纸结婚证书,与出现在公开场合。
    他却还是任性了一把。
    因为他忘不了那一幕。
    后来他知道了那个男子叫做阳州,知道了那是个玩世不恭的混球,刚进学校不久也混得了不小的名气,虽然是以另一种方式。他知道了那个混球的秉性,也知道了他所能知道的全部。
    他开始派人跟踪他,注意他的一举一动,
    不知为何,他就是忘不了那一幕。
    忘不了那个眼神。
    忘不了那个呻吟。
    他试图让他进入自己的世界,进行过邀约,也旁敲侧击过,可是这个混球从未理睬过他,连他的名字都记不得,继续肆无忌惮地活着。
    人们被恶之花吸引,不是人的错,而是恶之花的错。
    是他肆意绽放的错。
    是他太过张扬的错。
    是的,恶之花,要不收起他的锋芒,要不然,就应该被折断。
    恶之花,本来就不该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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