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十四章 药师阿瑟   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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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神马?命令?王在搞什么,他不也清楚莱宾那小子三天两头诈病吗?我的时间可是很宝贵的,小红马上就要经历人生的第一次了,我不能离开她,必须分秒不眨眼的陪在她身边。”
    欧力:“……”
    小红,一定又是某颗灵药的名字。
    要说阿瑟有什么特俗癖好,那就非这个莫属了。
    身为王座下六大魔君之一的阿瑟大人,对草药有着莫名的执着,上百亩的场地全是他的种植场。
    普通药草,灵药,稀奇草药,等等,只要是他发现的,就一定会费尽一切心思将药弄到,然后再不断的实验、实验、直至可以在他的种植场种出这种草药为止。
    阿瑟,全名阿瑟·芬里斯,是个药师。
    他的时间几乎全花在寻药、实验,种药以及为药草起名字上。
    不说打理自己的时间,就连吃饭时间都不多。
    等级越高的魔,越不需要吃饭,王吃饭是因为无聊,菲力亚吃饭,是因为需要,而阿瑟不吃饭是因为没时间。
    他常常半个月不吃一次都有。
    魔吃东西的多少,也不是按体型计算的,而是按需求。
    像笨拙的巨兽,体型很大,吃的东西却跟魔王差不多,而且它们的消化系统很好,几乎什么都可以消化,所以它们饿的时候,不会局限于饭食或是肉类,草类。
    即使是泥土,也可以让他们有饱腹感,且不会消化不良。
    简而言之言而总之呢,就是等级高的魔,吃饭等于浪费!
    “阿瑟大人,王说您若是不去,上次申请的十亩灵田将作废处理。”
    “啊啊……恶魔啊,王绝对是恶魔,怎么可以拿人家心爱的灵田作要挟?这是赤果果的玷污,玷污啊,我要告状,告到魔都去。”
    ‘魔都’石魔界的执法之处,六大长老以及上一任魔王、魔王夫人的所在地。
    所以可以算是魔界最高执法的地方,即使是权力最大的魔王也要赏三分脸色。
    魔都的出名不仅因为它是历届长老的退休地,还因为会都的魔力是魔界最浓厚的。
    遍地都是可以制造魔法道具的魔法石。
    几乎每一个出身魔都的人都拥有超强的魔法力。
    魔王以及他座下的五大魔君皆出身于魔都。
    纵然如此,魔都依旧是他们最想逃离的地方。
    原因各种各样,父辈留在那里是一个极大的原因……之一。
    “阿瑟大人,王让我转告您,您父亲自上个月回来参加老王的生日宴后就一直留在魔都,您去了之后,请带去王的问候。”
    “神马?老爸又回来了?我靠,还让不让人活了,呜呜……我的小红,你那么重要的第一次,我、我竟然不能亲自、亲自陪伴你……”
    “阿瑟大人……”
    “吵什么吵,没见我正伤心着吗?砍头的人都还有最后的晚餐呢。”
    欧力:“……”您只是去看个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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