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百一十三章——眼球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1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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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竞选3天后
    地点:红顶集体宿舍
    人物:未知
    事件:午夜凶音
    深夜中,红顶集体宿舍某处,一个能震碎玻璃的尖叫划破夜的晴空,让睡梦中的我直接仰卧起坐。微微震动的窗户玻璃,我觉得,维塔斯的歌剧2和刚才的那个男声比起来简直不算个事。
    接着又一声惨叫,清醒的我清楚听到那声具有重塑地球能力的呐喊:“我的女神——!赫柏柏柏柏柏!”
    回声传出好远,我的耳朵接二连三的被人强,奸了,不知道会不会怀孕?
    加了道强力的隔音魔法,我倒在床上继续睡。
    竞选初赛结束,只有10个竞选者优胜,其他落选的人基本都走了,剩下的人不超过我的手指头加脚趾头,而且有能这么中气十足叫出赫柏名字的人,用汗毛想都知道是安迪。
    安迪被我一定就傻了好多天,害我还想要不要把自己送给安迪父母当儿子,不过刚才,我发现,不用了,因为安迪醒了。
    从没想过我也有闪光的时候,一个缚魂术就把安迪定了那么多天,这证明我也是有前途的!
    听苏荍说,这次突然中途改变预定好的竞选模式是有原因的,因为伊斯特城又开始显现出动荡的状态,这不是个好兆头,所以经过他们几个首脑的商量后决定,只留10个候选人,这10个人在之后1个月再次比赛,选出来的就是守护者了。
    玛莲也把这事做了一个通告,对于越来越近的比赛,我觉得,我完了。
    赢了安迪完全是人品到位了,再加上又刷脸卡,我的天,留下来的人中,没有女人和男人之分,只有强人和魔法沫之分,其他九个是强人,我是魔法沫。
    不过我也在努力中,最近练魔法练得天昏地暗,回首高三岁月,我只想竖起中指说,弱爆了。
    距离比赛只剩15天,我无意间又路过了那家带着奇幻色彩的饰品店,店主还是那个喜欢化作黑猫的劲爆女人。
    故地重游,感慨万千,我再次进去了。
    地方还是昏暗,东西还是杂乱,我进去看稀奇,一排一排的,借着鬼火一般的灯光,一个在角落反着红色光芒的圆润东西吸引我的眼球。
    那东西不大,上面布满了厚厚的灰尘,我拿起来一摸,哎呀这灰尘,换做是个人,想洗干净都得洗三天。
    有句话叫好奇心害死猫,待我擦干净上面的灰尘,在毫无心里准备的情况下,我一个投掷铅球的动作就给抛了出去,那东西落在地上乒乒乓乓,滚出去好远。
    看店的黑猫竖起的耳朵警觉的拉长,我在她金刚电钻一样锋利的眼神下厚起脸皮把那东西又捡了起来,再出于面子买下了那东西。
    回到家,我看着那个不知道什么东西做的眼球无奈,这东西怎么这么瘆的慌?血红色的瞳孔怎么看怎么不对劲,这几年还有人喜欢收集眼球的吗?
    顺手把那东西放到上次买回来的水晶球旁边,我该吃吃该洗洗该睡睡,魔法如同数学和英语的儿子,变态到一家去了,我不禁锤胸,我不会啊啊啊啊啊啊!
    脑力和体力都不够,这是多么痛苦的一件事,是我早衰才跟不上魔法的节奏了吗?嗯,肯定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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