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十五章 【完结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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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至今日,已经离王爷离开有将近两年之久了,宋夏也忘了自己好久。应玦的心已经不会痛了,继那人离开自己和那人忘了自己之后,心都死了,死了的话又怎么会痛。
应父母期间也回来过,也劝过他去找一个女朋友,应玦淡淡的不予回应。和自己父母的关系也搞得很僵。一家人在一起吃饭的时候总是没有太多话题,应玦吃完饭就直接走人,看得应妈妈心里有了很多想法。
“孩子他爸,你说……这都快两年了,咱家豆豆还是这个样子,”应妈妈对应爸爸说,“是不是咱们当时太绝对了?或许咱们应该让他们试试,咱到了加州不也发现那里的同志们过得挺幸福么?”
回想起在加利福尼亚的那段日子,那里有很多很多ga。y生活着,由于太多,政府干脆给那里建了一个同志村庄,大家互相尊敬,没有歧视。
果然,旅行可以改变一个人对世界的看法。
应爸爸没有说话,应妈妈权当他是默认了,于是那天晚上去找了儿子谈心。
应妈妈敲开儿子的房门,看到他正翻阅着什么。环顾四周,应玦已经把房内收拾的一尘不染,电脑桌上的水晶盒内装着一块儿精美的玉佩。一只猫在床上慵懒地爬着。
应玦也邋遢过,但那只是曾经在他伤心至极的时候。现在他通过这一年与心理医生的接触,感觉已经好多了。他已经把所有伤心事儿全部关在一个角落慢慢尘封,只要没人提起,他对其他任何事情也就无感。
除了把记忆封存,还能怎么样呢?他已经想不出更多的办法。
自从宋夏出了事儿,那块玉佩他已经不在把它戴在身边了,而是专门定做了一个精巧的水晶盒把它放了起来。
应妈妈看见儿子自从那次以后就一直这样,除了冷漠就是冷漠,根本表现不出其他任何情绪,不由觉得心头一紧。她找了个地方坐下来,“豆豆,你别再这样了,我们可能是做错了……”
“妈,”闻此,应玦停下了手头工作,转向母亲,“我觉得我这样挺好的,你看,又没有人来限制我的自由,也没有人来参与我的生活,我想干啥就干啥,在大街上横着睡也没有人管我,真的挺好的。”
“可是你一直是一个人……”
“我不是一个人难不成还能是一只狗不成?”应玦用轻松的语气说着。
“你知道妈妈不是这个意思。”
“我不可能和一个女性结婚。”应玦一语道破,他知道母亲又要劝自己去相亲了。
“你也知道妈妈不是这个意思。”
“那是什么意思?”应玦挑眉,语气中充满了戏谑。
“我和你爸爸讨论了,要是你真的喜欢那个人,我们不反对了。”应妈妈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有些紧张,语气都在颤抖。
“不反对了?”应玦十分淡定的看了母亲一眼,“可是你们说晚了。这句话应该两年前说出来。”只不过,忠叔说得对,就算两年前说了出来,能确保应珏不走么……
“果然你还是在记恨我们。”
“没有,其实你们反不反对已经不重要了。”因为他已经消失了,就算你们同意,我也不可能再去用几年的时间去喜欢一个人。他……在我心里,已经刻得太深,太深。
“我们真的同意了,只要你喜欢就好。”
“只要我喜欢?呵。”应玦冷笑了一声。瞧瞧,这说的何其容易,只要我喜欢?我再喜欢他,他也消失了啊!如果我喜欢他他就可以回来,我还用等两年吗?
“豆豆,不要这个样子,我们是做错了,但是时间能冲淡一切,不是么?”应妈妈被儿子的态度打击到了,她印象中的儿子可是一个乖孩子啊,一个笑得很灿烂的乖孩子。
“是……时间会冲淡一切。”应玦接到,“但是有些事情不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褪色,有个词叫做‘历久弥新’,妈妈你难道没有听过么?”
“……”应妈妈一时语塞,她只是想来告诉儿子他们的态度,没有想到儿子会是这个反应。
“所以,妈妈,请不要干预我的私生活。”应玦的私生活里已经没有了父母。
“好吧,豆豆,我就是想告诉你,你喜欢谁我都不介意,只要你快乐。”说罢,应妈妈神情复杂的出去了。
快乐?何为快乐?自从两年前的一串打击过后,应玦早已经不知道快乐为何物。“快乐”这个词语已经远离他的生活很久很久了。
“小喵你过来。”应玦拍拍手,喵星人迅速的蹿到了他的怀里。应玦抚着它的毛,“你是不是也想他了?”
“喵呜……”
“我也想啊……后天,就是他离开的整整两年了……”
“喵呜……”
两年啊,说慢也慢,说快也快,那人消失在自己面前的场景仿佛发生在昨天,又恍若隔世。
亲爱的,再见了,不要想我哦~
妈蛋,说的轻巧,王爷你知道吗,我……可是从来没有忘记过你呢。不知道你在另一个时空,会想我吗?我接受了你离开的事实,接受了宋夏忘了我的事实,你知道我是怎么撑过来的吗?我觉得自己已经百毒不侵了,拜你们所赐,我练就了一身金刚不坏之功……可惜的是你看不到了。
“小喵你说,我在后天能不能再去捡个王爷?”他继续摸着猫咪的头,被自己的想法逗了一下,“唉,就算可以再捡一个我也不要了,我只要他……”
“喵呜……”
“如果有下辈子,我宁愿去做一条记忆力只有七秒的鱼,起码不用两年都在等一个不会回来的人。”感觉到猫头抬了一下,应玦轻轻拍了它一下,“你丫的,听见鱼就兴奋了是吧?告诉你,下辈子我要当鱼也不让你这只馋猫吃!”
说罢,应玦抱着猫下楼,去冰箱给它找鱼吃。
第二天一早,应玦接了一个对公司发展很重要的为期两天的竞标活动,于是便带着自己的得力助手们齐刷刷的杀向对方公司,并把竞标什么的一举拿下。
事后大家说要去聚餐,于是叫上了应玦。应玦也没有推脱的答应了,惊讶的来请他的下属嘴迟迟没有合住。这……总裁竟然同意去了……这不科学。
看出了他的疑惑,应玦淡淡道,“觉得不可思议是么,谁让你们之前聚餐不叫我?”
于是,应玦总裁的称呼从“千金难买美男一笑”变成了“与民同乐”,听得应玦很是无语,“我又不是范仲淹。”
“嘿嘿,别看总裁您总是板着脸,其实很平易近人呢~”
大家聚餐完已经很晚了,再加上被灌了不少酒,应玦感觉出来后天地都在旋转。他谢绝下属要送他回家的请求,一个人漫无目的的在街上晃着。不知不觉,就踏上了他几年前家的路。他一直没有退掉那个房子,几年了,租金照交,只是没有再住进去过。只是当他喝醉的时候,想到的竟还是那里。心里最念着的,也是那里。
因为那里,有他的气息。只要有他的气息,就能睡个安稳觉。
应玦晕晕沉沉左摇右摆的走着,天空突然飘起了雨丝,不一会儿皮肤就感到一股潮湿的触感。真是的,每年的这时都下雨呢……应玦感慨,记得那时,就是一个雨天。
他又想起了初遇的场景,那人抱着自己的大腿让自己留下。当时还是一头雾水,还以为他是哪个精神病院跑出来的,然后自己心一软就把他带了回去,从此开始了一段……孽缘。说是孽缘,是因为……结局是他的离开吧?
思及此,应玦麻木的心又揪痛了,他离开自己……真的太久了……他是不是……已经忘了自己……
雨丝打在身上,应玦也没有要躲雨的意思,在行人渐少的街道上缓缓地踱着。
当他经过一个街角的时候,突然扫到了一抹华丽的古装。
哟……谁在雨天玩儿cosplay啊,神经病!
应玦看也没有看的继续往前晃去。
突然,一阵熟悉的温度袭来,接着便被人从背后抱住。应玦愣住了。
“贱民,连本王看都不看?”
好熟悉的声音……好熟悉的怀抱……
“贱民,两年了就没有想念本王?”
依旧是玩世不恭的语气。
“我一定是喝太多了……才会有这么真实的幻想……”应玦喃喃自语。
“贱民,这不是幻觉……你转过来看看我是谁!”不由分说的,那人扳过应玦的身子,两人四目相对。
看到他的那一刹那,心里名为理智的一根弦“嘣”的一声断了,眼泪就这么决了堤。
“真的是你么?”
“是。”
“不会再走了么?”
“是。”
(正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