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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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酒精流淌进我的血液的那一刻,我觉得我苏醒了。实在是太热爱这种感觉了,也许这也从侧面印证了我现实中的懦弱,需要靠酒精来麻痹自己,但此时此刻,我热爱我自己,我觉得我很棒,哪怕这只是幻觉,我都珍惜这难得的一刻。是被现实压抑了太久吗?我不是很确定,但肯定有影响。每个人都有作的一面,偶尔的也该让释放出来一点,要不多难受。做人要是显得太正经的话,挺累的。冰箱里面的酒很快喝完了,这预示着一个人的盛会快要结束了。明天还要上班。明天还要上班着是多么烂的理由,但他确实束缚着我的神经,让它保留一丝最后的底线。好吧,上班。上帝都要上班。
我大概是五点半醒的,或者是五点四十。昨晚的酒精没有发挥它应有的作用,甚至还让我早起了20多分钟。打开窗户透透气,让室内浑浊的空气和室外的浑浊空气融为一体吧。嗯?晾衣架上的粉红色的是什么东西?我回头看了一眼我的床,让自己确信点我是在自己的家里,楼上的衣服怎么老往我家掉?还爱掉些内衣裤什么的。你说这个东西吧,那么隐私。怎么好意思给人家往回送,所以我一般都是用晾衣杆给它挑到楼下去,我觉得我这么做挺人性化的,这样一来,楼上那家去捡的时候方便多了。当我搞定好这个小烦恼的时候,突然听到一身怪笑。好诡异啊,大早上的。我又扭头看了一眼我的床,再次确定我真的是在我自己的家。声音哪来的呢?哦,声音来自隔壁左边阳台上的美女。
大早上你就在做这么有正义感的事。
是吧,你的善良差一点就超过的美貌了。
谢谢,你身材挺好的。
好眼力啊,不过你抢白了。
一会一起吃早饭吧。
吃早饭?发展太快了点。
别怕又不是和晚饭连着吃的。
去你的。
好的,去了。
隔壁那美女确实挺好的,不过我一直都在克制着自己,我实在不想把自己的身边搞的都是前女友。在这里我还要吐槽一下《心术》,我个人觉得,吴秀波最后把海清收了,是个相当的败笔。没有干过类似事情的人是很难体会的。那次恋爱仅仅保持了12小时,也就是晚上谈的,早上分手的。我每次想起这个事情我都想删我自己耳光。哎,大早上的,我怎么想起了这个。我得去吃点甜的东西平复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