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身似菩提树 第四章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2938
滚屏速度:
保存设置 开始滚屏
我下马后牵着马儿进了城,我的短发在这里一点都不显突兀,没想到这里是有色人种的交汇处,穿的衣服也是五颜六色,就算你穿得稀奇也不会有人理睬你,我随意选了家酒楼走进去,没想到还没有进去,就被一个高瘦的叫花子迎面撞了个满怀。
“对不起,对不起,我不是有意的。”
听到这个叫花子的声音清脆又带点病音,我好奇地看了一下他,没想到他瘦得只除了眼睛出色点,其他地方都已经看不出什么本来的肤色。
“死伶人,滚开点,不要弄脏了我的地方。”
听到小二这样说,我气得很,什么世道,这样对一个人,我冲动地拉住他的手,不让他走,反而牵着他进入里面。
“来,给我上拿手的几个小菜及酒来。”
那个小二,看着我的打扮,又看了一下这个高瘦的叫花子,对着我说。
“公子,你可不要被这个伶人的花柳病给传染了,就算你有钱,我们也不招待。”
听到这里,这个高瘦的叫花子马上站了起来。
“对不起,我马上走。”
我也站了起来。
“那小二,你把我要的东西给我拿到外面的石板上吧。”扔了一个大元宝在桌子上,如果不是气急,我不会这么乱用钱的,毕竟我才刚开始游玩而已。
我没理会众人的眼光,拉着这个高瘦的叫花子走了,我想他应该很多天没吃了吧。他看我这个样子为他很是感动,却说不出什么话来。
“哎,公子,你帮我会有麻烦的。”
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样,也许他的可怜让自己想起孤儿的身份吧,被一些有父母的小孩排挤是一种很难过的感觉,看到他被别人排挤勾起了我内心深处的一点善良。
“别说什么,走吧。”
我拉着他时,他轻轻地把我的手推开,我知道他的意思,也就没说什么,两个人就在这家客栈外面的石板上坐下,没过多久,饭菜酒全部上来了,我拿了碗筷给他,他慢悠悠地接了过去。
小二把菜上齐后,又把钱找补了后说这些碗筷的钱都算在里面了,我听了没有生气,这个时候说什么都是多余的。
我还以为他会狼吞虎咽,却没想到他虽然饿了很久,却还是慢吞吞地吃,我想他原先应该是一个很斯文的人吧,却不知为什么会这样,心里很想去帮他,我知道我不帮他,他过不了多久就会被这里的人给排挤至死。
他好像怕传染给我,吃的时候都是拈了一个边上,我看他拈得如此少,心里一阵心酸,就给他碗里拈起菜,也许我对他的关爱,让这个瘦弱的男人无声地哭了起来。
我在怀里没找到什么可以擦的手绢类似的东西,站了起来,用自己的衣袖给他擦了擦眼泪,我的这一举动不光让他吃惊,连在我们边上走来走去的过路人都行了注目礼,他们没想到的是一个穿着上流衣服的年轻公子竟然为一个得了花柳病的叫花子这样做,其实不要说他们,连我自己也不信。
看到他的不自在,我坐回位置,慢慢地吃起了菜,并给他倒了酒,让他慢慢地喝,我也没问他为什么会这样,他也什么不说,这一顿饭两个人就吃了一个时辰,在我们吃好后,我想马上走,没想到他还把碗筷收拾了一下准备拿着走。
“我那个地方简陋,不知可以请你坐一下吗?”
听到他邀请的话,我顿了一下,算了,反正自己没事就去一下吧。
我牵着自己的马,跟在他后面,来到一个非常破烂的地方,外面的臭气很难闻,但我什么也没说,他的脸上露出了不好意思,却没说什么,只是默默地带我去他住的地方,没想到他住的地方,如此破乱,我的心很震惊,突然觉得自己是孤儿的身份好像没有那么难受了,比起他我以前在孤儿院过的日子比他好上太多了,最起码有像样的房子及床。看着他先把碗筷放好后,帮我找了一个干净的地方,让我坐下,他自己就随地坐在地上,我只是看着他,说句实话,他的眼睛很是漂亮。
“我叫追忆,是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中的追忆,是男街曾经的花牌。”
说完看了我一眼,见我没有那种有色眼光后,又说了起来。哦,对了刚才小二说什么伶人什么花柳病的。
“在三个月前,巴国的一个将军想赎我的身,让我跟着他走,但是我拒绝了,因为我曾经和他在一起过,他的变-态让我实在受不了,也不知怎么的,我身体就慢慢地开始生病,也许就像他们说的是花柳病吧,我一下子就出名了,就被赶了出来,什么东西也不让我带,更没有任何人怜惜我。我本想一死了知,但是这个病来得有点奇怪,我想查出是什么原因,可是不知为什么没有任何人为我看病,我只有捡些别人不要的东西来吃,接着就慢慢地遇到了你,如果不是实在没办法,我是不会进去要饭的。”
追忆没有想过,为什么突然对一个陌生人说这些,难道是因为他在自己的眼里很特殊吗?亦或是他做出了常人所不会做的事对待自己。他也更没有想过,自从遇上他,他以后渐渐才有了新的生命及笑颜。
听到他这样平静说自己的事,我对他的胸巾开阔自愧不如,他不像其他人就说自己的可怜,要求你去同情他。而我更不知道,这只是追忆他在自我惩罚及放逐,在我和他深入相处了解之后才知道。
我听着自己嘴里说出的话,自己也吓了一跳。
“如果你不想留在这里,那可愿意跟我走。”
追忆看了我一眼,却摇摇头。
如果再这样下去他只有死,而我却不想他死,也许他这个病是可以医好的。
“你想给自己一个机会医治这个病吗?”
他看了我一下,很渴望却又害怕,但什么也没说。
“如果你想,就和我走,其他的你不要多想。”
他又看看我,我知道如果我说让他走,他肯定不会走。我想他肯定想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变成这个样子,然后会和我走吧,我只是赌他的爱惜生命。(我却不知道他自己早就知道是什么原因,他只是觉得如果出去可能会有一份生机。)
他从地上缓缓站起,看着门口的马,我一看自己手上的表,就这样站了一个多小时,现在都是下午三点了,再等下去就要在这里投宿了,我想没有人会收留我了吧。
他回过身看着我,腊黄的脸露出了一丝笑容,快得几乎看不到。
“走吧。”
听到他如此说,我没说话只是对着他笑了笑,主动拉着他的手一起骑上了马,争取赶到下一个地方投宿。我想其他地方肯定不会有人知道他的身份,到时在客栈里就可以好好地休息一下了,实在是太累了。还好他住的地方本就很偏,一个邻居也没有,我们这样也不引人注意。
·
经过一个村庄时,我下马为他“偷”了一套衣服让他先将就换着,他这身衣服实在是不能见人。在无人的溪水边,他自己下去洗澡,在他心里当我是个男的,当着我的面大方地除下了那套破烂得不得了的衣服,看着他瘦骨嶙峋的身体,我心里为他的遭遇感到难受,没想到在古代男人有时也并不见得是有地位的,尤其长得很有姿色的男人,如女人一样容易受伤。
我也没想到自己到了古代是第二次看男人全luo了,第一个是叫多彻的王爷,而这个叫追忆是个牛郎,两者的身份却天差地别。我看追忆的luo体有如看小孩,因此没有一点忸怩,心情坦荡荡的。
由于天气有点炎热,追忆在水里慢慢地洗。从他身上没有污垢就可以看出,他是经常洗澡的,他身上的臭味是另有其他原因吧,还是花柳病就是这个样的,一想到这里,还真得佩服自己这么大胆和他共处,毕竟自己是现代文明人,知道这些病是如何传染人的,否则以那种空气唾液就可以传染人的,我肯定是避之不及,又怎么会有如此的善心。
看他拖在地上的破烂衣服很是很干净,只不过他身上的臭味加重了他叫花子的身份,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追忆穿了我偷的衣服,虽然不合身,但却远比那套要好上很多了,其实也不能说是“偷”,我放了钱在那里,相信他们不见了衣服也不会大声喊叫抓偷衣贼的。
看他自由地在水里游,追忆的水性我想还是不错的。我为他感到高兴,现在可以放松一下,我也没想过我竟然对着他身上的臭味反感不了,我想是因为他这个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