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十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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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眼间,沈马也已经长成一个英姿勃发的少年,他本就身形高大,浓眉大眼悬胆鼻,顶着一头干净利落的短发,在学校里的时候穿着一身德国式的藏青色制服,乍一看,很是有一股青年军官的味道。德国学校按照君事化进行管理培训,但是限于有些规定,除了一些基本的操练和君事理论,军事学校的学生们并不能真正的接触到荷呛实弹,练习只能用仿真呛,大部分学生还是打算之后继续去德国学习正规的君事或者去保定的君校读个一年的速成班。
沈马也其实也有这个打算,他做梦都想去德国摸一摸真正的呛炮,亲眼见识一下德国人发明的“大炮王”是怎么摧毁敌军防线的,但是一想到出过要离开沈离原,他迟迟下不了这个决心,总想着等弟弟再大一点,两个人可以一起出国。
而随着年纪一点点长大,沈马也也开始变成了一个有心事的少年,整天一副忧心忡忡,愁眉苦脸的样子。他的身体各方面都产生了变化,简而言之,他发育了。发育所带来的一系列反应可不仅仅局限于长个子长胡须变嗓音的,在某一方面,沈马也不得不承认自己是相当苦恼。
换在别的人家,16岁的大少爷早就该安排通房丫头了,就算是家里没安排的,保不齐也要外出胡同里面琢磨一番这事的滋味,然而沈马也在这方面着实是个一根筋,沈常青一直在家里主张破四旧,翁琇云倒是在他面前提过一回,他想也没想就给否决了,都民国几年了!外面自由恋爱的一大堆!还通房丫头!翁琇云见他态度坚决,只好作罢。
沈马也家里没给提供条件,胡同里这些地方他更是不会去,一个血气方刚的小伙就这么硬生生地憋着,难怪胡利禄瞅着最近大少爷的脸是一天黑过一天,除了对着沈离原,看谁都是皱着眉头,一副阴沉相。
沈离原如今也不再是小孩子了,他长高了,眉眼间脱去了孩提时的稚气,渐渐地显现出少年的俊美来,用那几个常跟翁琇云打牌的太太们的话说:“你们家梦珩真的是好看的没边了!”
沈马也本来就憋出一身内伤来,令他愁上加愁的是,沈离原晚上睡觉不老实,一个劲的往他身上挨啊蹭的,小脑袋一个劲的往他怀里钻,还偏偏就跟有连锁反应似的,沈离原一靠近,沈马也的下边就跟得了哨令似的,一下子就给你挺得笔笔直,涨得沈马也是成宿成宿地睡不好觉,早上醒来看着自己的一柱擎天还要躲躲藏藏的,生怕沈离原问哥哥你怎么了。
这样的煎熬岁月过了一段时间,沈马也的情况不但没有好转,反而愈演愈烈,他开始晚上做各种乱七八糟的梦,梦里反反复复地都是沈离原的脸,一觉醒来就跟晚上打了一架似的脱力,床单上也是黏糊糊的一片,沈马也意识到自己的问题有点严重了。
通身是胆的沈马也心慌不已,目中无人的沈马也自责万分,他觉得自己太恶心了,对弟弟起了那种心思,那还算是个人吗!本来没心没肺坦荡荡的一人,变得心事重重,他成天愁眉苦脸的,看了沈离原都想躲,但是一刻不见,心里又想的慌。
晚上睡觉的时候,他故意说天气热,两人中间隔着一段距离,沈离原嘟着小嘴一脸的不乐意,沈马也硬着心肠转过身去,两眼一闭准备睡觉,谁知道他的家伙什是个没骨气没节操的,愣是和沈离原分开了好大距离,都眼不见为净了,一闻到沈离原身上那股淡淡的香味,下面的哥们大半夜的又要跑出来站岗了。
沈马也是真不知道应该对自己绝望还是对自家老二绝望了。他想要不跟梦珩说说,晚上他俩分开睡得了,估计这病就能好。
他犹犹豫豫地刚把话说了个开头,就惹得沈离原发了好大一通脾气,沈马也有苦说不出,身心都像是被黄连水泡透了似的。
不过天无绝人之路,就在沈马也被内伤和内疚自我折磨的时候,一股四月里的春风带着女子独有的香甜气息飘然而至,直直地吹进了沈家大少爷的心里,给了沈马也一道救赎的光。
沈常青仗着跟一帮洋商的关系,纵横北平商界几十年,然而北平到底不像上海,天津是商埠的码头,不过靠着政治中心撑起的场面罢了,沈常青近几年就有心将触角慢慢地往天津、上海延伸开去,而且实业投资少,大多在金融投资领域,他深知资本流动是最便利的,入侵却是最快最狠的。
他最近结交了一位在南方还有点名气的儒商,此人姓施,名崇涣,早年的时候不过是靠祖上的一点基业做点小本的金融买卖,后来也不知道是哪把火烧旺了,在金融投资领域是买什么涨什么,再加上他此人擅长舞文弄墨,诗作上造诣极佳,又在南边几份有分量的报纸上写了几篇文章,很是得到一些政客军阀的赏识,交际局面一打开,他的生意做起来更是如鱼得水,到了这时候,很是攒起了一份家业,但是南方现在局势不稳,他也是经友人介绍到北平来发展,北平商界有句话:“凡是有点来头的人想在北平做生意,必定先去拜会了沈常青。”
施崇涣托中间人介绍把片子递到了沈常青府上,两人见面一谈,竟是十分投机,在金融投资领域很是有一些共同的见解,凑巧二人又都是喜欢舞文弄墨,对诗作画的,一来二去,走动就渐渐频繁起来了。
施崇涣的发妻是他们当地一个豪绅之女,但是结婚没几年就害病去世了,只给施崇涣留下了一个小女儿,施崇涣对这个小女儿十分宠爱,捧得跟个掌上明珠似的,他妻子去世几年内都没有续弦,就是怕新太太会委屈了她这个如珠如宝的小女儿。
小女儿名叫施蓝笙,眉眼间继承了父母的精华,出脱得十分美丽,两条长眉入鬓,一双含水的大眼睛,下面衬着一对卧蚕,眉眼里尽是风情万种,一张标准的瓜子脸,皮肤细腻白皙得就跟现磨的嫩豆腐似的,她很早就被父亲送去教会学校上学,当时在上海的华会女中是出了名的大美人。施崇涣来北平做生意,自然是要带上这个小女儿,帮她转了学,目前正就读于北平的一所教会学校。
北平的这些教会学校,大多是些富贵人家的子弟,其中也不少有些千金小姐,平常在学校里也是眼高于项,现在的学生,到了这个年纪都时兴你追我赶的恋爱游戏,这些千金小姐们每天都争奇斗艳,正经学问不做,光是在那里攀比家世美貌追求者。
施蓝笙入学的第一天,还没进教室,一个男生就急匆匆地跑去教室里面宣传:“同学们,我今儿个可是在校门口看到天仙了,那美得简直是,简直我都不知道怎么形容了!”
施蓝笙今天就穿着一身简单的白色素布学生装,松松的编了一根辫子歪在左边肩膀上,前边梳了个一字式的刘海,再简单不过的打扮,却越发显得她清丽脱俗,刚在校门口遇到一位男同学,她仅仅是礼貌地一笑,便有了之前说的那一幕。
从此以后,施蓝笙这个名字在全校算是传开了,下课后她教室门口几乎是围满了人,她要是今日跟哪个男生多说了一句话,这个男生在放学路上就会被莫名其妙地打一顿。之前的几个富家千金简直是恨她入骨,但是貌不如人,只能是在心里咬牙切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