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  长安青衫(上)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3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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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叫易青衫,易水寒的易,青衫冷的衫。
    我家祖籍杭州,世代经商,家境富足,到我这一代,却被父亲责为浪荡子,只因我酷爱诗书礼乐,不喜欢闻着令人厌烦的铜臭味,与人斤斤计较。父亲虽然时常骂我,却也并没有把我怎样,只因我还有个哥哥,天生精明,能够继承易家偌大的家业。
    在我二十岁之前,我活的很是潇洒,经常与一众雅趣相投的朋友纵情山水,吟诗作赋。我喜爱音律,最善弹的便是七弦琴。我也善谱曲,我所弹奏的琴曲大多是我自己所做。在那些无忧无虑的日子里,我以为我已经很快乐,也以为我已经找到了我想要的生活,然而这一切的以为,都在我二十岁的那一年终结。
    那一年,长安。在那里,我遇到了改变我一生的人,阿宛。
    那是我第一次来到长安,北方的春天真是冷啊,可是天也是真的蓝。我坐在一座亭子里弹琴,周围有很多人围观,其中大多是女孩子,我已经习惯了。我记得很清楚,那一天,我弹的是胡笳十八拍,在我即将落音的时候,我抬头,就看见了她。
    我从来不知道,世上竟有这样纯净的女孩子。那一天,她穿着一身淡淡的绿色的纱裙,站在我的面前,望着我的那双眼睛,清澈得如同透明。
    那一刻,我听见了自己的心霍然打开的声音,手指悬在琴上,迟迟未落。
    她本来正在专注听琴,却始终没有听到最后一个音律,诧异的抬起头,望向我。我和她的目光在空中相碰,好像只是那么一刹,她的脸忽然红了,蓦的转过身去,急急地从人群中挤了出去。她转身的那一刻,我突然觉得,我生命中的一切都不再有意义。
    “姑娘!”我站起身,抱起膝上的琴,向着她追了出去。她并没有走远,我跟在她后面,不敢大步追过去,怕吓坏了她,她走路的样子真美,像是书中说的凌波微步一样。她在我前面急急的走,忽然回头,看见了跟在她身后的我,那一刻,她的脸真的像是晚霞,也像梅花。
    “你为什么要跟着我?”她转过身,不再逃跑,她的声音真好听,就是有一点点的冷,这一次,换我手足无措。
    “我……我想知道姑娘你的名字。”这是我生平第一次,主动问一位姑娘的名字。
    她看着我,天空一样纯净的眼睛里有一点点微冷的戒备,“我没有名字。”
    我愣了,我不知道,原来这么美丽的女孩子,竟会是没有名字的。
    她看了我一眼,转身走了。我看着她仙子一样的背影,便像是着了魔一样,继续跟在她身后。
    “你这个人,不要再跟着我了!不然的话,我……”许是看到我的样子呆呆傻傻的有些可怜,她没有把这句话说完,好看的柳眉皱了一皱,竟然嘟起嘴道:“你到底想要怎么样?”
    “我……我只是……想送姑娘回家。”我也不知为什么,会说出这样一句话来。
    她听了我的话,竟然好像没有那么生气了,低下头来想了一想,对我说道:“我家住在很远的地方,要走很久很久,你也愿意送我回去么?”
    我回答:“我愿意。”只要是跟着她,就算要走十万八千里,我也是愿意的。
    她起先有些发愣,看了我半晌,忽然噗嗤笑了起来,她笑起来的样子真好看,我从来没有见过笑得这么美的姑娘。
    “我没有名字,既然你要送我回家,那便给我取个名字吧。”
    我呆呆地道:“你这么美,怎么可能没有名字,不然的话,你爹爹妈妈在家怎样叫你。”
    她又嘟起了嘴,娇嗔道:“他们叫我的名字,我偏不喜欢!你若取一个我喜欢的,那我以后便一直叫下去。”
    我冥思苦想,什么样的名字能配得起她这样的一个人,花儿粉儿,珠儿翠儿,通通染俗了她,只有天上的仙子才可相配。我想起了她走路的模样,真的宛如天上的仙子,于是我看着她道:“阿宛,我叫你阿宛好不好?”
    “阿宛……”她轻轻沉吟,霎那之间,眉眼如同浸了露水般明艳,“阿宛,我喜欢这个名字,以后,我就叫阿宛。”
    阿宛,阿宛,是我为她取的这个名字,所以从此以后,她便注定是我的阿宛。
    她的家真的很远,从长安走到苏杭,从春风走到冬雪,她的家还没有到,可是我们两个都已经不在乎,那是我一生中最最快乐的时光,我愿意这样和她走一辈子。我看的出来,这也是她最快乐的日子,她美丽的眼角,有钻石一样快乐耀眼的光芒。
    在第三个柳絮飘飞的年头,我没有像往常一样,背起行囊陪她一同启程,我站在她面前,对她说:“阿宛,跟我回家吧,我要你做我的妻子,我的家就是你的家。”
    她抬起头来看着我,眸中是深深的爱意和眷恋,可是,还有一些我看不懂的东西,她偎进我的怀里,没有说话。
    从那以后,她没有再提起回家,既包括她的家,也包括我的。我们就停留在了那个我对她表白的黄昏,留在了那个栽满柳树的古镇。我牵着她的手出去散步,看镇上天真可爱的孩子,回家之后,我为她烹制最拿手的饭菜,给她弹琴。
    她看起来是快乐的,至少在我面前是这样,但每当我看不见的时候,她便会一个人坐在窗下发呆,她眼角那种无忧无虑的快乐一天比一天更少,更多的时候,是一种她以为我看不到的忧愁。
    “青衫,你永远都会这样爱我么?”
    “是的,我永远都会这样爱你。”
    “如果有一天我走了,你会忘了我么?或者……爱上别的女孩子?”
    “我永远都不会让你离开我,但若真有如果,我会日日为你弹琴,直到你回来的那一天。”
    她不语,轻轻躺在我怀里,很久很久,才说道:“青衫,要是太阳永远都不再升起,时间就这么停在这一刻,那就好了,我们就可以像现在这样,永远永远在一起。”
    我的唇再也控制不住,吻上了她唇角,“不管太阳升不升起,我都要和你永远在一起,阿宛,我要娶你为妻。”
    那一夜,她把自己交给了我。
    那夜之后,我才懂得什么叫做抵死缠绵。
    我为她做了一支琴曲,名叫《长安》,里面倾注了我对她全部的爱。曲是绝品,可是我的琴却是凡琴,虽是差强人意,但在一些精妙之处难免黯淡,没有一柄绝世好琴来弹奏长安,是我深以为憾的一大恨事。
    她也很喜欢这支曲子,同样,她也明白我的遗憾,于是有一天夜里,她为我轻轻盖好了被子之后,就走出了这个幽静的小院。我不知道她去了哪里,但我相信她一定会回来。我站在她常常默立出神的柳树下,看着满目繁花,旖旎盛夏。还有几天就是七月初七了,我早已准备了一件礼物送给她,是自我们成亲以来,我为我最心爱的妻子亲手做的第一件礼物。阿宛,你在哪里?
    七夕的那一夜,月色皎皎,星河灿烂,传说,牛郎和织女便是在今夜相会。我淡淡苦笑,撩衣坐在树下,拨乱琴弦。我想起了那夜我对她说的话,也许她一早便知,终有一天,我会独自在这古镇幽院中等她。指尖轻动,琴音流转,竟是有几分晦涩,我用手指按住琴弦,摇头而笑,这把琴的确不好,再奏不出《长安》的韵味,而我,也高估了自己的心境,原来她不在身边,我竟是再无法弹出《长安》。
    月明星灿的夏夜,忽然被一道电闪撕破,顷刻之间,皎月隐去,星汉坠落,狂风不息,半晌却没有落下半个雨点。我站起身,用手护住差点被风掀翻的长琴,便要回到屋里去,然而就在这个时候,我听见有人叫我的名字。
    “青衫,青衫……”
    是她的声音!我霍然回头,便看见了她。她就站在我们的小院门口,乌黑的长发散着,穿着一身洁白的纱衣。“青衫!”她的胸口不断起伏,眸中迸发出热切的明亮。
    我的心仿佛被雷劈中,有片刻已经停止了跳动,接着,我扔下了怀中的琴,向她冲去。
    “阿宛!”眼中湿热,胸中酸涩,我知道她会回来,一定会回来,因为,她是我的阿宛,是我的妻!
    又一道闪电劈下,正劈在我和她之间,我几乎闻到了自己头发上的焦糊味道,我没有感到疼痛,却像是真的被雷劈中,一动也没法动,因为在刚才刺目耀眼的电光中,我看见了她身上,大片鲜红的血,像晚霞一样盛开在她雪白的衣上。
    “阿宛?”我抬起双眼,疑惑地看着她的脸,她的眸光是那样温柔明亮,唇边的微笑是那样动人,那些鲜血,一定不会是她的!我放下心来,重新获得了行动的能力,跑上几步,向着她张开双臂。
    她温柔地偎进我怀里,就像是从前那样,她的身上依旧是我熟悉的淡淡幽香,除此之外,还有一种我不熟悉的味道。
    “阿宛,你到哪里去了?你知不知道,我想你已经快要想疯了。”
    她不说话,只是将脸埋在我的胸前,黑暗之中,我感觉到她的手抓住了我的手,打开我的手掌,在我的掌心放了什么东西。我不知道那到底是什么东西,带着直入骨髓的冰冷,还有一种让人寒毛竖起的湿凉。
    “阿宛,这是什么?”我问她。她飞快地合上我的手掌,抬头看着我道:“这是我送给你的,是琴弦,用这根琴弦,可以弹奏出世间没有的琴音。”
    “琴弦?”我不明白,刚想再问清楚,她忽然一把推开了我,飞快地转身,向着院门跑去,“青衫,记得你的话,每年的今日,都要为我弹一次《长安》!”
    “阿宛!你要上哪去?”我大惊失色,紧跟着她追了出去,我们明明才刚相见,为什么她又要说这样莫名其妙的话!
    夜色之中,她白衣飘飘,如若仙子,正如我第一次见到她时那样,可是,我突然发现,我再也追不到她!无论我怎样奋力追赶,步大步小,或快或慢,距离她却始终都是那段距离,没有近一分,也没有远一分。
    “阿宛!等一等!你停下!”我喊她,直到声嘶力竭,我心里有一种恐惧像是涟漪一样层层散开,我不知道那是什么,却让我的心渐渐冰冷。
    一道巨大的电闪在我们头顶打起,雷霆之声,震耳欲聋,她忽然回过头来,我看见,她的脸色比电光更加苍白,一滴晶莹冰冷的泪珠挂在她眼角。我们谁也没有说话,我是因为惊得呆住,而她……我不知道。
    这就是,我与她的最后一眼,下个瞬间,所有的一切都已不复存在。我不知道我看到了什么,好像是血雨腥风,又好像有千军万马,这些东西咆哮着吞没了阿宛,我喊,我哭,等我疯狂地扑过去的时候,一切已经归于平静,什么也没有了,再也……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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