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一空城   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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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梅雨时节,阴雨霏霏。空气里堆积着水珠,连木制的地板上也是湿漉漉的,它散发着一种鱼腥草的味道。
    屋里奶奶的背弓成一道彩虹的形状,满是老茧的手里握着抹布正擦拭着地板,一面唠叨:“梅雨天气什么时候能结束,地面总是很潮,地板会坏的。”我夺过奶奶手中的抹布,扶着奶奶坐下休息:“以后不要干这样的事情,反正坏了有人换。”“小宗啊,那不是要花钱吗?怎么能不擦?”奶奶摘下老花镜,用手绢擦掉镜面的模糊。“反正他们能挣钱,你管那么多干嘛?把自己身体养好才重要。”我反驳。“你这孩子怎么这样说,你爸妈是外人吗?难道你一点都不想他们?”奶奶反问。“我不会想他们,我已经记不得他们的模样了。在我的心里,只有奶奶是亲人。”我斩钉截铁的回答,没想到,奶奶瞬间老泪纵横,把我拥入怀里。“可怜的孩子,都怪他们。”我安慰着奶奶:“我一点都不可怜,因为有全世界最爱我的奶奶。”仰头,帮奶奶擦掉泪水。奶奶的眼睛里还是溢出了明亮晶莹的东西,嘴角上扬,脸上绽开了一朵美丽的菊花。那个笑容虽是那么的枯萎,却是我心中最美的笑容。因为我十四年的记忆里,都是奶奶的背影。奶奶之于我,是过多的充满了母爱的角色,弥补了我心中那份空缺的温暖。和奶奶在一起,我感到的是满满的幸福。
    外面不知何时止了雨,昏黄一片。院子里的梧桐叶滴答滴答地重复着闹钟行走的声音。因为夜的静寂,那种声音在自己的血管里膨胀,像是架子鼓的鼓点敲击着我的心脏。
    我望着奶奶睡下,盖好被子,转身悄悄关上门。回到自己的房间,拉开米色的窗帘。夜色已经开始笼罩窗外世界,我喜欢夜晚,因为我喜欢黑暗。“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来寻找光明”而我不清楚既然光明中的生活是那么的痛苦,人们为什么又要去寻找光明呢?黑暗不是很好嘛?黑暗中我们都是自由的,不受拘束的。可以睡觉,可以发呆,可以做梦,可以梦游。这其中的妙处,只有喜欢黑暗的人才能明白。我就是喜欢黑暗的一个爱好者,在黑暗里,我不用去上学,也不用面对讨厌的老师。黑暗里有我的王国,我会关掉台灯,在黑暗里想象着我的世界。忘了向大家介绍自己。
    我叫林小宗,今年十四岁。有一个爱我的奶奶,还有我心爱的毛毛,我们三个人住在一栋两百平米的别墅里。我喜欢这种空荡荡的感觉,能够听到毛毛的叫声,也能无所谓的弹吉他。我最爱的歌手是汪峰,喜欢他那种卓尔不绝特立独行的风格。我最爱的颜色是黑色,不用多说,大家都能想象的到。黑色象征着一个人内心灵魂深处的东西,它是那么的迷人,那么的充满诱惑力。在我的眼里,没有比黑色看起来更酷的颜色了。所以我会穿黑色的T恤,黑色的裤子。至于我的父母我不想提,因为我觉得我对于他们来说,远远不如金钱来的亲切。所以我自作聪明的给自己的家取了一个自以为很酷的名字,空城。
    外面的雨又开始下起来,像是夜在哭泣,虽然很悲怆,我却喜欢的不得了。尤其是那种类似于撕心裂肺的感觉,那种感觉很是亲切,就像是从心脏里发出来的声音一样。这种感觉,让我非常强烈的意识到,自己是真实的存在着。此刻,就像黑色星期五的感觉一样,真的很爽。
    纳兰容若的;如鱼饮水,冷暖自知。所以我始终把自己当做一尾自由移动的鱼,不愿意走进别人的世界,也不愿别人走进我的世界。所以我认为没有人会懂得彼此。我的世界里有奶奶,毛毛就足够了。我喜欢这种没有任何人约束的感觉,而且习惯了孤独,相反我觉得孤独是一种享受。
    大家不喜欢我,我也感到无所谓。因为我被他们叫做“坏孩子”。至于坏在哪里,我也不清楚。只有在奶奶眼里才觉得我是“好孩子”。起初的我很胆小,很害怕,不知道为什么经历那一次的事件之后。我居然变成了一个勇敢的人,而且什么都无所畏惧。原来一个人可以这么的强大,只是因为在自己懦弱的时候不曾去挖掘。任何人都有意想不到的潜能,这是我至今深信不疑的东西。
    那是三年前的事情,当时我很听话,也很胆小,害怕和任何人说话。因此一开口就结结巴巴,说不清楚话。因此小伙伴们都喊我:“林结巴”。我急于解释,结果情况更加的糟糕。大家笑得更加厉害。所以每次见到他们都巴不得早点跑掉,不和他们见面。后来,我躲避每一个人,不在说话。即使我这样做,他们还是不肯放过我。又给我起了新的名字“林哑巴”。我时常躲在角落里哭泣,现在想起那个懦弱的自己,就想给自己一巴掌,骂自己当时没出息。
    学习也慢慢的心不在焉,爸爸妈妈通过电话骂我,老师也责骂我,同学们更是嘲笑我。我再也学不下去了,每天上课都睡觉。然后接下来的每一次考试都是班上倒数第一。最后连班上倒数第二的陈宜都不愿意和我坐在一起。于是光荣的自己坐了最后一排。旁边除了我的书包,也就是凳子,课桌陪伴着我。那一刻,我觉得我被这个世界抛弃了。最后害怕去学校。基于五年级的我,什么都不懂,只能学着接受。每天还是不情愿的去学校。就这样,最后我成了年级倒数第一,严重的拖了班上的后腿。班主任和年级主任商量,就这样把我给开除了。爸妈得知了情况,大老远从上海跑回来,给老师说好话送礼,结果都没用。最后爸妈又托关系给我转校,把我打了一顿之后,又匆匆离开了。
    一切都是由于这个事情改变的。被开除的那一刻,我一点都不难过,因为这个学校里没有一点眷念的东西。相反感到异常的轻松。有一种被从笼子里释放出来的感觉,那一刻是自由的。只可惜又被送到一个新的笼子里。即使父母打我的那一刻,我也没有掉一滴眼泪。因为从这个事情,我知道哭泣是不能解决问题的,一切都只有靠拳头才能解决问题。
    于是,在我离开学校的那个暑假,我学会了反抗。
    本来想安然的去一个新学校,谁知我去帮奶奶买醋的路上遇到了平时欺负我的那几个同学。我也没有打算和他们过不去,只是他们非要挡在我面前,让我从他们的裤裆下面钻过去。我再也无法忍耐,于是和他们动手了。虽然我的鼻子被那个高个子的胖子一拳打出了血,但我没有感到疼痛。我奋力一搏,也就在那一刻,我发现了我的体内潜藏着巨大的力量。虽然我很瘦弱,力气却是很大,一下子把胖子推翻在地。学着他的样子,给了他一拳,鲜血直流。谁知那胖子晕血,一下子晕了过去。其他的几个还不肯认输,一起将我压住,谁知我一下子把他们全部踢开,每个人都在那里呻吟。我爬了起来,擦了擦嘴角的血迹。我有一种莫名的快感,但是我不会想混混一样,还要炫耀。拿起醋,转身离去。为此,这个暑假,所有的同学见着我就跑开,就像以前我见到他们跑开一样。
    我想,以后没有人可以欺负我了。
    平时除了帮奶奶做家务以外,我还会带着我的哥们“毛毛”。毛毛是一条不起眼的狼狗,体长有一米三左右,长得很魁梧。它是我在垃圾桶边发现的。当时只有篮球那么大,现在长得很强壮。他比我小八岁,今年六岁。他是我最好的哥们,也是最好的朋友。我们一起爬山,他会给我带来野兔或者野鸡。我们一起在河里游泳,他游的比我好多了,就像电视上那些游泳健儿一样棒。在家里的时候,我也会陪毛毛一起玩耍,经常在地板上打滚。在我所有最难过的时候,是毛毛陪我走过来的,所以我很爱他。
    阳台上有一盆花,别人都叫它仙人掌,我见过它紫色,黄色的花朵,所以我称之为花。可能因为这样,别人都觉得我很奇怪吧。记得上次老师当着全班的面,念我的作文。是这样写的,“我家的阳台上有一种美丽的花,它浑身长满了尖锐的刺就像毛茸茸的刺猬。它不需要太多的雨水,也不需要太多的阳光,总是能够很好地活着。它也会开出像蔷薇一样的花朵,很是美丽。它就叫仙人掌”当时全班同学哄笑一片。不过我一点都不在乎。
    话说这盆仙人掌的来源。不是我买来的,而是从奶奶以前的后院里发现的,就搬过来了。当时它还扎过毛毛的嘴巴,看着那副样子真是可爱极了。我之所以喜欢它,就会因为它与众不同,而且不像一般的花蕊一样娇弱。它和我一样,浑身带刺,却都很孤独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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