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章 安小狐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2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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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言配德兮,携手相将。不得于飞兮,使我沦亡。——引言
    从当年的夏满芒夏暑相连到现如今刚过了冬雪雪冬大小寒,随着四季的更迭,流年的帷幕随着他笔下的《某年某月记》,上演着一出出的戏码,闭上眼睛仿佛还能听见钟鼓齐鸣,明明切切,甜蜜与惆怅,离别与同行。
    如果说形容一个人的话,有很多的词汇,比如形容女子“百媚生”的倾城倾国、闭月羞花、春风不渡露华浓等等,男子的目光深邃、棱角分明,大丈夫“怒发冲冠凭栏处”的洒脱情怀等等。
    安宇,我想到的词便是安小狐。宫崎骏笔下的《神隐少女》中的琥珀,像极了安小狐的模样。
    那年,看了他的照片,寝室外的阳光流光溢彩的罩染了他的整个侧脸,白衬衫,双手叠加放在椅背上跨坐在椅子上,白色的窗帘在他后背轻舞飞扬,淡淡的笑仰望着,傻傻的斜刘海儿。安静而又乖巧。
    整个照片是俯视拍摄的视角。
    他后来跟我说,那是红豆给他拍的,他在下面仰望着红豆在床铺上整理被单,天马星空的肆意聊天。红豆对他说,别动,拿了随身摆放的相机照下的就是这么一张。
    这是他大学入学的第一天的第一张照片。
    后来,安小狐没心没肺的问我,“照的很不错吧?”
    “一般般。”我知道,他对他的朋友比对我都好。
    他嫌我话少,连赞扬的语句都没有。他没有倾国倾城又倾花之貌,只是像只浑身雪白只有眼睛一抹赤霞的茕兔。
    人与人的交往就是这样,求一个眼缘就好。似曾相识故人来。
    “小安,我感觉好像认识你了好久一样。”
    他不耻的笑笑,斜斜眼睛蔑视的神情,配上斜刘海儿圆脑袋有种说不出的好笑。他泛着金色蜂蜜般的眸子,清澈的像狐狸的眼睛,仿佛深山里从未人识过样貌的一汪温泉,在寒冬肆意蔓延的时节冒着温润的气息,邪魅的蛊惑人心。
    初识的时候,没有在一起的想法,我还沉溺在上一段感情的悲恸,而他却像只未谙世事想要出山探究天下的小狐狸,伪装着人的模样,像模像样、大摇大摆的不疼不痒关心几句,少抽烟少喝酒早点睡。殊不知,这种微乎其微的关心,对于一个几近绝望的人是怎样的一种救命的稻草。
    而今,从当年乖巧的模样、温顺的说出“少喝酒,对身体不好”,演变到今时今日的“使劲儿喝,喝死拉倒!”到底是用了怎样的一段时光。我知道,他在乎我,虽然嘴上脏话不断、妈咪随着唾沫星子漫天飞。
    认识不过一周的时候,我就说他,“安宇,你怎么这么逗。”
    乖巧的学生模样,大学生仍旧如同高中生一样,随时随刻从书包里掏出一袋零食,薯片、果冻、面包、花生豆、膨化小零嘴等等,吧嗒吧嗒的塞在嘴巴里。多啦A梦的口袋化身安小狐的小书包,小到指甲刀、创可贴,大到速写本他都背上。
    我拎拎他的书包带,手上的份量不轻。
    “你不嫌沉么?”
    他呆呆的一副不理解的样子,晃晃他的脑袋,斜刘海儿随着拨浪鼓一般地晃动微微凌乱,“没觉得啊!”
    从此以后,他的书包基本上都是我拎着,尽管安小狐一再执拗地说着“我不(觉得)沉”,时至今日到不用我说,他的背包已然是直接塞到我手上。偶尔的淡忘,安小狐站住停止脚步,炸毛的模样冷笑着:“赖小贱!!!你不觉得你手上少了点什么?!!”一副刺猬的模样,滑稽的神态着实好笑。
    天马行空的想法,毫无逻辑感可言的谈话内容,矮小的个子却仍旧嘲笑着我的身高。我知道,他的鞋里有个法宝,能瞬间让人长高。
    从当年的孤傲、清高,一副高高在上的姿态,到现如今的蛮横、撒娇,流年清清淡淡不痛不痒的过了近十载。
    偶尔的撒泼,蹲在超市地上一副作妖打滚的模样。从“给不给我买?!不买我马上躺地下打滚!!!”我立刻就范的年少;到如今他仍旧不顾形象的往地上一蹲屁股刚要挨到地上,不用开口说话我就知道。我笑,居高临下地俯视:“你倒是滚儿啊!滚儿一个我看看。”他一副吃瘪的神情、嘟囔着个嘴巴跟在我身后默默的走着,偶尔暴躁的打我两下。
    我知道,不买他会心系念念不忘叨叨一个月甚至更久。
    安小狐,彻头彻尾的民以食为天。
    不是不给,是够不够好。
    我告诉他,方便面的毒素要三个月才能排出体外,番茄酱里的红色素和防腐剂,都不健康。对于安小狐,得不到一样东西用另一样替换就好,出了超市门口转角的一串糖葫芦、胡同口的一瓶北冰洋汽水就能收买人心,立刻从萎靡不振换做活蹦乱跳,活宝一样。
    从当初的不足二尺小蛮腰,到如今的咳咳……又是用了怎样的时光,减肥叫嚣了三年,一如既往。
    安小狐记忆力很好,从和我初识的那年到如今经久的流年,每一个细节他都记着。他说他脑力好,智商不高也就一百四十八。
    我笑着心想,说低了,应该在此智商往上加个一百零二个数值。
    安小狐却又很健忘,用过的指甲刀、摘下的手表随手放随手忘,我说他是丢蛋公鸡。他叫嚣着说他才不是,他乱有乱的逻辑。他却不知道,丢蛋公鸡里的那句话是公鸡,不是下蛋的母鸡。
    诡辩,多思,才思敏捷。忙的时候几天不眠不休,“你都不知道帮帮我!”我想帮,却无能为力。他的世界,平行格尺勾勒出一幢幢楼阁建筑,各种立面标注,中英夹杂的注解,我看不懂。他认真的模样,有着一种凌人的霸气,如果用一个词来形容,便是威风堂堂。
    安小狐,喜欢音乐,喜欢听歌儿,音律上却从不着边际,如同他的思维一般,天马行空。
    安小狐,喜欢小动物,最爱看的频道仍旧是动物世界。出门见到流浪的猫狗,总想伸手抚摸喂养。我拦住他不让,安小狐闹闹小脾气。他却不想想猫狗身上的钩形虫、跳蚤等寄生虫,会不会传染。
    我知道,他在学习偷偷喂养的流浪猫,他给乱起名叫做大黄。流金一样的毛色像极了安小狐的眸子,臃肿的体态对着他扔下的半根火腿肠爱答不理的模样。
    他说,他不喜欢大黄喵喵了,因为它不吃他喂的零食。却仍旧时隔三五天的说,大黄又不出来不知道去了哪里,害他背了好几天的火腿肠。
    偶尔路过街铺,有大狗喧闹看家护院的叫声,安小狐总是会被吓到,连狗妈咪也不放过一起骂着,却一只手扯了我的衣角拽着跟在我身后,直到渐远才放手。
    他胆小,看着志异神鬼的故事,一旁晚上扯着我的胳膊睡觉,说了不下百遍仍旧不改。
    他闹小脾气,动辄就要离家出走。我从最初的纵容不管,到如今的言辞威厉,他乖乖的又爬回床上睡觉,扯了我的手絮絮叨叨。
    我高烧不退,他连着三天几近不眠不休的照料,三天病好。他说,“哥,你再不好我真就扛不住”。我醉酒,呕吐,他收拾干净却趁着我不省人事拳打脚踢,第二天他冲着我诡异的笑,而我醒来却佯装不知。
    他心软,哪怕是看着动画片里的悲欢离合仍旧哭的稀里哗啦,鼻涕眼泪满脸横流,我笑了,他却说我没爱心。鸣人多可怜,从小没了爹和娘;柯南多可怜,这么多年他研究生毕业了,柯南仍旧是小学模样;火拳艾斯多可怜,怎么就让他死了,他应该和路飞一样去找那个作家都不知道是什么结局的one-piece;葫芦娃多可怜,打了那么久斗不过蛇妖……(好吧,我承认,最后一个葫芦娃是我编的,他没有。)
    我对安小狐说,我上了四年的大学,最骄傲也是最庆幸的一件事,就是认识了你。
    他的好,我知道。
    很多时候,我记不住太细致的事物与细节,仅以此文,希望能带给大家更多的正能量,幸福是经营来的,不是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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