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十章 我结婚了   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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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说到做到。我说服自己接受了现实。虽然刘飞雪有爱慕虚荣,脾气暴躁,扭捏作态,城府极深等这样那样的毛病,但别说是美女了,就是丑女,又有几个不这样呢?
    男人啊男人,在女人这个问题上总是不由自主地就用眼睛和那活儿进行思考选择。
    我在我妈的软磨硬泡下将刘飞雪带回了家。我父亲倒是没什么意见。想想也正常,男人只会对自己的女人上心,别的女人看了也只能是干着急。当然,他想改朝换代和金屋藏娇除外。
    我的母亲对刘飞雪非常满意,一直对她嘘寒问暖。刘飞雪也利用她职业培养出的沟通优势对我母亲一连串的阿谀奉承,哄得老太太像个吃了赏糖的小孩,嘴里心里满是甜的,美得不亦乐乎。两人就像一对二十多年没见的母女,有着说不完的话,道不完的情。
    那天饭后,我的七大姑八大姨以及十里八村最活跃的中年妇女们都跑到我家紧急集合。她们经验丰富地对眼前这个姑娘进行带有浓厚主观味道的评判,期间还努力表现出不刻意的神情。刘飞雪也不是善茬儿,对那群中年妇女的伎俩也是了如指掌,将她们的围追堵劫予以一一轻松击破。连我都不由地心生赞叹,暗自佩服起刘飞雪来。
    这群经验老道的老娘们儿经过一通狂轰乱炸后见没有收到预期的效果,便像吃了败仗的残兵败将般偃旗息鼓,对我母亲的眼神也由原来的平和变成了嫉妒艳羡了。熬了一会,便一个个知趣般陆陆续续地溜了。
    最后只剩下隔壁的三婶儿留下做善后工作。一直在我母亲身边唠叨着,“他大妈,你们家石头真有出息,既能挣钱,又给你领回个好儿媳妇。你着真是几辈子修来的福分啊!”
    我母亲估计还沉浸在刚才掺杂着几分嫉妒的艳羡之中,但对于这新一轮的夸赞依然照单全收,丝毫没有消化不良的顾虑。随即条件反射般地回了句,“他三婶儿,陈石这孩子要不找个媳妇儿好好管管,这心总也踏不下来。不像你们家二蛋子听话,你多省心啊!”
    隔壁三婶儿立马来词:“省心?拉倒吧!一点出息也没有,说他我这气就不打一处来。”
    两个女人你一言她一语,在把自己儿子贬斥得一无是处的同时,将对方的儿子褒奖得完美无暇,恨不得把对方的儿子据为己有。我就纳闷,既然如此,还是换了的好。只怕真若如此,不知要换来多少的狂呼泪水呢。所以说,女人是最能说谎的了。她们的嘴里所蹦出的言语得有半生的是用口是心非来凑数的,同时她们的耳朵也需要半生的甜言蜜语来灌溉。但甜言蜜语的多少还得取决于她们的基础设施建设的好坏。
    既然说到了女人,顺便把男人也说了吧。男人其实是最专一坚持的动物了。他们的眼睛自从可以自主判断美与丑后就一直需要美丽的事物进行滋养(这里的美丽事物主要指美女),直到瞎了为止。而男人的那活儿自从拥有了劳动能力之后便会不辞劳苦地进行辛勤劳作,直至其彻底失去劳动能力之后,还心有不甘地想入非非。
    我的母亲的意思是让我马上结婚,随后生子,安安份份,终老一生。这与刘飞雪父母的态度不谋而合。可我却不想,因为在我的意识形态里婚姻就是这个自称文明的社会中一项不折不扣的野蛮制度。它硬生生的用一页纸将两个人却定了关系,并声称此后二人的关系受法律的保护,其实大部分还是约束。按此推论,一页纸就代表文明,那文明也太好实现了。
    再者说就算二人相亲相爱,但也不能代表就是“爱情恒久远,故事永流传”呐。他们只是爱现在的对方,谁知道以后会是什么样子。况且人的一生就是从幼稚走向成熟的过程,就算到死的那天也只是做到相对成熟。所以在一个思维能力相当贫乏的年龄去做一件对辨别能力要求十分苛刻的事情,确实是有些勉为其难。这就是现今离婚率居高不下的重要原因。这就是不成熟的决定要付出的代价。
    而且在这件事情上人类极不愿承认的两个天性弱点——犹豫不决和喜新厌旧也有着添油加醋之嫌。犹豫不决让你有结婚想法时畏首畏尾,喜新厌旧为你在做离婚决定时时推波助澜。确实为日后的分道扬镳做了细致耐心的前期铺垫,所以人性的彻底解放也不能换来真正的文明。文明也并不是代表着自由自在,无拘无束。文明只是一种相对科学的制度在社会中占据主导地位,进行镇压统治,耀武扬威。
    我将以上对婚姻的认识在各种场所对身边的灌输,可反映却是:
    我母亲:这孩子这是怎么了?怎么净想些歪门邪道啊。儿子,走!妈带你去看看大夫吧。
    刘飞雪:啊!你说什么?
    刘飞雪妈:你看看我们家女婿多有学问,说得多好!那个陈石,你说的是什么意思啊?
    孙胖子:别说了!什么乱七八糟玩意儿。你还出不出牌?
    强哥:石头,你酒还没喝完呢,等着养海豚啊?快点!别磨叽了。
    小姐:你还干不干了?不干给钱,我收工了。
    我们的下家:操!石头哥就是厉害。我们没读过书的除了泡妞是任嘛不会啊。
    我如同一个得道的高僧,看着眼前的人们一便便地重复着无聊、弱智的事情。在这之中我不但没有体会到得道的快乐,反倒是品尝着看破红尘的孤落。结婚吧!我告戒自己,但又拿不定主意,所以见人就问——我结婚行吗?大家都表示没什么异议。也对,除了我的情敌之外,别人有什么好反对的呢?
    我扪心自问,到底想要什么?
    漂亮妞。我的回答十分坚决。
    那好,刘飞雪就是个最佳选择。她绝对漂亮,又会哄人开心,虽然好逸恶劳,见钱眼开,但有几个美女不这样呢?
    我明白一个人最难的不是得到些什么,而是放弃些什么。当你放弃某样东西的时候,自然而然你就会得到另一样东西。这次我放弃了单身,得到了美女。
    我结婚了!那一年我25岁,刘飞雪24岁。不算晚婚,但没早育。
    婚礼当天,热闹非凡。我和刘飞雪学着电视里的套路,穿得人模狗样的衣服做着人模狗样的事。强哥他们为了活跃气氛,找来了一帮小弟来捧场。那群小弟也不辱使命,将参加婚礼的老少爷们儿全都灌倒。地上,桌上,厕所,过道,到处横七竖八地躺满了人。把一个婚礼现场搞得活生生的像个屠宰现场。场面何其壮观,见者无不圣叹。婚礼成了十足的浑礼。因为当天参加婚礼的人们都浑浑噩噩地干了不少有失礼仪的事。
    我占得了便宜,抓住了时间,却丢掉了自由和快乐。
    我想起了孙胖子跟我说过的一句话:有志向的人是先立业,后成家;没志向的人是先成家,后立业;而成大事的人是边成家,边立业。但不知道我应该算作哪种。倒不是我搞不清楚我是先成的家,还是先立的业,主要是我不知道我们现在干的买卖算不算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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