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两个月的男神(尹沐媛心语)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1450
滚屏速度: 保存设置 开始滚屏

    第一次见面比印象中要早,大概是在高一上学期某次跑完操的下午。当时上楼的那个个子高高的男生唯一留给我的印象就是那件足够鲜艳的黄色衣服。自然,当时对他没有什么感觉。直到升了高二后,楼层变成了双向的,我才得以经常和他“擦肩而过”。当然一向神经大条的我在3个月前依旧没注意过他。知道那次放小周末回校,也就是我今年冬天第一次穿起黑色小皮靴的那天。
    大概拉着一个笨重的行李箱,又穿了一件白色的可爱羽绒服和小皮靴的缘故,我总是感觉到来自四面八方的目光。下了晚自习本来人就多,拉着我的大宝贝确实不太方便。突地觉得自己的行李箱猛地顿了一下,我想大概是某个不长眼的不小心碰的,谁料又来了一次。我去,肯定是故意的。顿时愤恨的回头,别误会,不是我男神,是他一个哥们。我将我的眉毛拧了个十八弯,好脾气地踩着鞋底走了。问题是,因为这种无聊的行为和男生吵架实在不符合我“媛爷”的做法。要不当场抽他两巴掌,要不就留给他个漂亮的背影。无疑,内心小女人的我选择了后者。
    这只是个插曲。当时因为天气还没有完全变冷,我们这所谓的贵族学校依旧在做操。好像是在给对面市政府的秃老头们找些乐子吧,希望巴结好了他们,别把我们学校改成花园。做操,呵呵,特有意思。孟孟是隔壁班的,他们“四大金刚”是二年级出了名的捣蛋鬼。个个都蛮奇葩的。当然最奇葩的还是我男神。我男神是个挺牛逼的人物。关于他的传奇事迹几乎无人不知。话说语文老师让睡的天翻地覆的孟孟回答一个“超级无敌霹雳难的错综复杂乱七八糟语句成分”,只见男神揉了揉惺忪的睡眼,三下五除二,这个句子就神奇的变成主谓宾了。这对当时学句子成分学到要死的孩纸们来说简直是个打击。当时在宿舍咬着苹果的我趴在洋洋床上呲了一声,确实,当时我不服他,我自认为我的语法也不错。但在我人生低谷的那次考试里,他彻底把我打败了。他们班第二,数理化比我高也就正常吧,但为什么一个天天睡大觉的人语文考一百多啊(120满分),更可气的是,就连我一向自以为豪的英语,他都考的比我多。我当时就彻底被打击爆了。但,随后,就有一种莫名的奇妙感觉透过喉咙,,,,,,接着说做操的事,每次他都从我们这班过。只是个偶然,和他看对了眼。当时我就记得自己心猛的跳到了嗓子眼随后重重砸在了心头上,随后,我就光荣的败在孟孟的牛仔裤下了。
    后来天气变冷了,于是开始跑步。当然我是最喜欢跑步的,因为在跑步的时候,就可以一直看见孟孟的脑瓜,他头上随风飘扬的毛毛真可爱,呵呵很喜欢。每次过弯道的时候,孟孟几乎都会回头,呵呵。不管是不是看我,我都默默的把笑容挂在嘴角了。孟孟的鞋子logo是绿色的,翠绿,很漂亮。他是个很爱偷懒的家伙,每次跑过艺术楼的时候都会走起来。走路的姿势就是喜欢双手紧握,把大拇指藏在手掌了,有点像达浪。搞的后来我也总是喜欢这样,害得我老是被洋洋骂成白痴。孟孟很瘦个子也很高,我一向对个子高长得特别瘦的男生有莫名的感觉。大概就像我常对洋洋说的那样:这样的男孩子抱起来很舒服。洋洋骂我变态。我肿摸了,不就是喜欢缠人吗?有个人宠我爱我多幸福啊,我抱抱他有错吗?呵呵。于是就疯狂爱上了跑步,以至于他不去就恨不得把团支书扔到前面的队伍里吃垃圾。
    孟孟是带眼镜的,黄框的。因为孟孟,一向讨厌黄色的我也嘻哈上了它。但是洛李昕说女孩子穿黄色不好看。于是我开始莫名奇妙的买红色的帽子红色的羽绒服红色的鞋子。我对洋洋说,这是因为想让孟孟注意到我。结果穿上以后才发现,人群中好多穿红衣服的,不知道孟孟会不会认错哦。幸亏我帽子上有两只白色的小耳朵,嘻嘻,希望孟孟不会认错。
2024, LCREAD.COM 手机连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