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回忆之所以美丽,是因为谁也回不去。  三十、纠缠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3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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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果然,夏小禾一出场就气派不凡,大概四年前的那股强大的气场仍然跟着她,就连严重强迫症患者秦欢都被她镇住了,丝毫没有表现出在医院的那种刁难和不合作的态度。
    风执不是不知道夏小禾的专业学的很好,无论是口语还是笔译,因为四年前她就是一个刻苦的学生。虽然这个小太妹到学霸的进化史是他一手造成了。但实际上他只是起到了点化的作用,今日的成就完全都归功于她自身。
    其实,夏小禾在留学期间是有过企业会议的翻译经验的,再加上刚刚来时风执在车上的特别业务培训,现在的她,当然是手到擒来。
    这些行业里的见面讨论交流会议,讲话更多,因为场合正式了,措辞也更需要注意。她也游刃有余驾轻就熟,沃尔夫冈先生每句话吐出来不过三秒钟,相应的中文就在夏小禾嘴巴里吐出来。等到风执说完话后,她又把它们翻译成流利的德语。
    要知道,因为语言语种本身的结构不一样,而且很多人说话会运用俚语俗语,英国口音和美国口音不一样,印度口音和德国口音比起来更大为不同,至于中文方言,也是五花八门,所以翻译要达到完全百分之一百的一致是不可能的——四川话的“龟儿子”,广东话的“叼那星”,扬州话的“辣块妈妈”,要翻译成德语,该怎么翻译?
    同声传译因为要求翻译要快,时间要短,而夏小禾则非常完美地做到了这两点。
    不得不说,今天的会议,她确实是很神气,一个人充当中德双方发言者的翻译,反应迅速,思维敏锐,用词准确,几乎乱真的德国口音,而更让人印象深刻的是她对会谈现场的调度和掌握,松紧有驰的节奏,针锋相对的讨论,无伤大雅的笑话,夏小禾游刃有余。
    沃尔夫冈先生看见她眉飞色舞的样子,觉得她很是精明能干。便问起她第一次做翻译时候的情形。夏小禾也不扭捏,自然大大方方地讲诉。
    那次还是我研一的时候,一个师兄带着我和几个同学去帮忙。大型会谈结束,双方有部分企业代表想要借此机会,单独聊聊,组织者却并没有做足够的准备,不得以之下,我和一起来的两个同学临危受命。
    配额,订单,增值税,厂房,保险,信用证。
    中德两国的友谊源远流长,经贸领域合作不断加强。
    我厂技术力量强大,人才资源雄厚……
    ……
    我庆幸自己一直以来都还算用功,终规终矩的内容都能翻译出来,可那位中方纺织企业负责人的一句话到底还是把我的冷汗逼了出来。在介绍自己的企业规模宏大,职工生活保障设施齐全时,秃顶大脑袋的这位老总说:“我们的生活社区里什么都有,公寓,食堂,健身中心,戏院,舞厅……总之除了火葬场,什么都有。”
    我听到“火葬场”这个词,脑袋就“嗡”了一下,余光看见师兄已经完成了自己的任务,站在离我不愿的地方,电光或时间想到,他可能正在看着我,就什么单词都不记得了。
    我严肃地对老外说:“人们除了不死在这里,就什么都可以做。”看到他受惊的样子,我又补充道:“就是说,设施很全,什么都有。”……
    她的这番话是用英文讲的,在场大多数的人都听明白了。夏小禾的话还没说完,沃尔夫冈先生就忍不住笑出声来。接着后面也是一片哄笑。
    夏小禾一时间面子上有些挂不住,可是一看见风执那张依旧不苟言笑的脸,她有燃起了斗志。可是当她定睛一看,看到他因为憋笑而一抖一抖的肩膀时,她瞬间又蔫了下去。
    等众人都笑过了之后,她才埋怨道:“每个人都有许多个‘第一次’,那是我第一次做翻译,发了一身的汗。其实到现在我都觉得这个工作绝对可以在三九天驱寒。”
    看着她一闪一闪的小眼睛,沃尔夫冈先生又打趣地问她:“那你为什么会学外语呢?”
    就这个问题,夏小禾认真思考了好一会儿,然后缓缓道:“我为什么学外语呢?高考之后,报志愿的时候,我希望可以得到一份稳定的,收入颇丰又不用学习数学的工作,所以选择了这个行业。如果不继续攻读学位的话,就业大概是几种方向,外资企业,老师,或者是专业翻译。时下里,流行的一个词:白骨精。意思是,白领,骨干,精英。我觉得自己应该在外资企业当翻译,不用应酬生意,谈笑风生,勾心斗角,我的这一颗不太坚强的心脏实在不太适合过着城市里虚张声势的生活。老师呢,这是要求德才兼备的职业,而我呢,确实不太适合。所以,就还是走了翻译这条路。也许会有人说,翻译,无非是传声筒罢了。可是语言是工具,人也是工具。所以,翻译自然有它存在的理由。即使,我还是个不太称职的翻译。”
    沃尔夫冈先生投来赞许的眼光,用他好听醇厚的德语对她给予肯定:“你很棒!”然后又继续着刚才的讨论。不得不说,因为这句肯定,夏小禾确实在翻译之路上越走越远。
    夏小禾趁着去洗手间的空隙一把拉住风执,小声地在他耳边道:“怎么样,怎么样?有什么发现没有?”风执挣脱了被她拉着的手然后无力道:“一切正常,几乎没有可疑之处,我觉得我就要不正常了。”
    “那……算了,等回去之后和柏杨商量一下吧。也许,我们调查错方向了。”她也只好连连摆手,转身进了洗手间。
    镜子里面的女人妆容精致,身材傲人,活脱脱的职场丽人。这是站在洗手台前补妆的秦欢。
    夏小禾一进去,她扑着粉饼的顿了顿,继而问道:“夏小姐真是能干,有了你,小执都不要Su了。”
    夏小禾愣了一愣,她知道眼前的秦小姐并不是什么善茬,至少她确实是很喜欢找她的麻烦。只是她是真的不想和这位大小姐过不去,不知为什么,她的这副样子忽然让她想起了另一个曾经这样刁难过她的女孩。不过他们在美国应该很幸福吧。“那里,我只是尽自己的本分而已。”夏小禾一向都是比较低调的人,所以,她几乎已经习惯了这样的说辞。可是这话听到秦欢耳朵里就变了味儿。过度的谦虚就成了炫耀了。
    “我记得夏小姐好像说过自己已经被风盛解雇了?”秦欢一脸疑惑地打量她。
    夏小禾也不尴尬,只是浅浅一笑:“呵呵,我是临时的。”
    ……
    后来交流会继续的时候,秦欢的眸子一直在风执身上,她觉得自己越来越摸不透这个男人了。
    最后,风执在会议结束后是先把夏小禾送回家的,所以现在车里之后他和秦欢两个人。下午的时候,他就觉得秦欢好像有话对自己说,所以,这是他刻意的。
    男人将车停在路边,然后从口袋掏出烟盒,一根又一根地吸着烟。
    最后还是秦欢打破了沉默,她几乎可以听见自己心跳的声音,她说:“小执,你是不是很恨我?”
    这样的一句话似乎有些扰乱他的思绪,夹着烟的手忽的停了下来。恨吗?他问自己。
    秦欢,他的初恋,那些他曾经以为的美好,现在想来,一切都是那么讽刺。
    秦欢,一个他遇见夏小禾之前怎么也无法在心底抹去的名字。
    最初的那段时间,他可是每每午夜梦回都会疼醒来。可是现在,每天朝夕相对,他却是那么地想逃离,不愿再靠近那座将他囚禁的大院,更不愿意面对她。
    记得他在十岁那年,妈妈遭到袭击,离开了人世。
    而那个他所谓的亲生父亲,把他领回家之后,对他也是不闻不问。
    家里所有的人都讨厌他,特别是那个同父异母的大哥,每次看他的眼神里都充满了厌恶。二哥倒是会和他玩,因为他们的年龄相仿。
    可是他还是很孤独,那种孤独是心灵上的,直到老爷子将他领回了家,说是要来亲自栽培他,让他成为和自己一样的军人,他才又重新感受到了温暖。
    那段日子是他最快乐的时光,不仅因为老爷子对他的关怀与疼爱,更有一个天天和他作伴的小丫头,她叫秦欢。
    秦欢家也是大家族,算是老爷子故人的孙女,那段时间,家里出了事,便将她交拖给了老爷子。她知道他的身份,可是从未嫌弃他,对他撒娇,对她生气,对他好,都是真真切切的,没有半点做作。
    还记得那次,他推着她荡秋千,她荡到最高处时偏头问他,“小执~~我长大了当你的新娘子,好不?”看着她笑靥如花,他愣了神,一把将她拥入怀中,激动地应着,“好!”
    他想,那时候,他应该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了吧。可没想到,一切都是那么荒唐可笑!
    后来,他被爷爷送进部队,和她失去了联系。好不容易熬出了头,成了少校,欣喜地跑回来见她,却得知她和大哥订婚的消息。
    他不信,冲到老爷子面前去质问,和老爷子闹翻了,结果老爷子也急了,骂他不争气,还把他给下放了!
    后来的他,还是查到了她的地址,他当着她的面质问。
    而她只是讽刺一笑,残忍地开口,“小时候的玩笑,你也当真?!”就这一句话,让他心如死灰,那么多年,付出的感情,原来都是一厢情愿,真是好笑!
    一直到最后的那些噩梦,连他自己都不知道是怎么发生的,可他就是那么真真切切地发生了。大哥没了,而他似乎是罪魁祸首,必须担起这个重担,一切就算他有多么地不愿,而他,也别无选择,必须承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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