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十五章 后记   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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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篇文的前身是小学的时候和最好的朋友一起写的文:)
    现在那个孩子写文已经是个大手了,我还是一个懒懒散散的小透明。嘿嘿。人生追求不一样啊。
    嗯,最初写完这篇文是在刚上初中的时候了吧,其实我自己都不太清楚了。
    这篇文比《偶然忆上你》还要早,按理说应该比《偶然》的文笔还要稚嫩,但是因为有我朋友带着,所以内容和文笔却有不一样。而且那个时候笔名也不是现在这个。
    当时我们每个周末补课见一面,然后就把本子交给对方,然后下周再一起看看对方写的,然后谈论情节。
    现在还能记起一些关于那个时候讨论的内容。
    说到江明轩的名字,说最后一个字要特别的霸气带感有言情男主的感觉的字,我们都觉得应该取一个酷炫吊炸天的名字,结果选择了“轩”,如果再让我选择,估计还是轩。(喂
    那个时候我很小白,就一直是我朋友在带我写文,我开始写文也全都是因为她。而且我进接触到耽美也都还是因为她。简直是人生导师哈哈。
    现在看来其实她比较喜欢的应该是江明哲。我那个时候喜欢的是江明轩。所以文章里面对纪羽田的感情我更多的侧重到了江明轩身上。甚至结局我都有点侧重过去,虽然原来我自己写的结局是最后所有人都死了。但是今天写下最后一章节的时候我没有这样做。
    只有,纪羽田。
    对她多不公平啊。
    可是还是死掉了。
    这就是故事。
    完全没有逻辑性的故事。
    不怕你们说,这篇文就是我想用来发泄负面情绪的文章,我最近很消沉。龙凤呈祥的文档我很久没有打开了,不是不写,是写不下去了。最近被负能量缠身,我又不会自己缓解。于是就滚雪球越滚越大。
    没救了对吗?
    不过很高兴你们喜欢我的文,我不知道那些点击有多少是真的全文都看过了,但是我知道我很认真的写每一个章节,想每一个情节。
    我没有大家都喜欢的文风,我也没有大家都喜欢的叙事方式,也没有大家都喜欢的故事,也没有大家都爱的那种东西。
    我有的只是这样的文风,这样的文字。
    这样的叫做“消失的小说”。
    有时候我更喜欢“神隐”这个词,因为很棒,感觉比“消失”好听。
    我是不是有病哈哈。
    对不起扯偏题了……
    但现在看来,我还是更喜欢江明哲,喜欢到让人心疼。我那个朋友一直走在我很前面,不管是喜欢的东西还是做得事情,做什么都是在我之前,她的圈子也比我的大我的靠前。你看,这不是,那么多年我才开始喜欢,也才知道为什么她喜欢江明哲。
    因为是两个人写,所以文风很不一样。不管是以前还是现在。
    她写文不拖泥带水情节也很棒,我一直想学习却一直学不会。我的文风看我其他的文也都看得出来,从小学生记事到流水账日常风意识流,真的是完全活在自己的世界QUQ
    综上所述,我再重新润色修改文章的时候虽然客观了很多,章节内容也多做修改同时也有很多新增的内容,内容没有以前那么小白不知所以。但是文风还是很不一样是个硬伤。不过还是顺利的圆满了过来。
    现在看来朋友写了很多伏笔,我也尽量的加上去了。虽然我的想法可能和她原本的不一样,这篇文章结局本身就和她想到的不一样。
    谢谢她原谅我的小白,还带着我一起写文,那真的是很开心的一段时间!
    决定改这篇文让自己累了大半年,当初写文这篇文也是累了大半年,不停的赶又不停的放弃。放弃的话,因为后面就只有我一个人再写了。朋友说干脆不写了,让我愿意怎么写就怎么写。
    于是我就很果断的说那我来写。
    放弃不了,真的放弃不了。
    毕竟是认真的构想了,在争吵中决定的,很纠结的故事了。
    每次看到也都是自己能够笑着说出来的故事嘛。哈哈想当时还是跟我英语家教看过的小说,她还跟我讨论过结局呢。(喂喂你这样你爸妈造吗?
    决定改文,故事框架也不太一样了。
    这四个人,带给我的可以说是整个写文的岁月。
    如果说《偶然》是我的小心思,这篇大概就是我自己的交代,很单纯的写故事。
    对自己言情小说的交代,对自己喜欢的各种一种交代。
    矫情的说,这是他们爱过的证明。
    谢谢大家的喜欢。
    消失
    2014-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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