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于妇人之手  第四十三章闹腾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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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齐弘被晃得笔都拿不稳了,笔尖的墨汁滴了好些在桌子上,齐弘索性把笔放回笔架上,点点齐钧的额头道:“皇兄怎么会骗你?我可求了母后好久呢,你要不想去,我们就不去了吧?”
    “不是不是!我要出去玩!”齐钧连忙声明道,“啊对了,还要带上小馋!”
    齐钧抱起小馋又亲又揉,大叫:“我们要出去玩了!哇哈哈哈哈!”小馋被勒得从甜美的睡梦里醒了,扑腾着圆滚滚的小胖爪,挣扎着要从齐钧怀里出来。
    那笨拙的小模样,连刚才鄙视它活得像只猪的封启明都忍不住觉得可爱。这个大概就是天生丽质吧,哪怕它胖成了猪,也是个萌翻了的猪!==
    “我要把整个京城搬回宫!”齐钧尖叫。
    “唔唔!”小馋:救命!
    齐弘好笑地挑开齐钧的手指:“好好好,不过钧儿先松一松手吧,小馋快憋死了。”
    齐钧放过了小馋,心情还是平复不下来,又嗷嗷叫着去摇晃封启明。
    一整个上午都不得安生,把封启明烦得几欲抓狂,在他看来出宫一点不稀奇,进宫才稀奇好不好!==
    坐在角落的齐瑾看着兄长们玩笑,前排的兄长却看不到后面的落寂。齐瑾暗自叹了一口气,开始收拾书本。
    齐瑾的课业学得很好,他的天赋不逊于齐钧,又肯努力。
    用太傅的话来说就是,齐弘中规中矩却不通灵性,齐钧天赋过人却不肯用功,只有齐瑾心思灵巧又肯下工夫,以后文学上的成就必定会超过他的兄长们。那怕他此时还小,也未必就不如齐钧,就算是齐钧,要不是背后还有皇后逼着,这会已经不知道被齐瑾甩到哪去了。
    可惜的是他学得再好,对前途也没什么帮助。
    珍妃从来不会去抓他的学业,因为齐瑾再平庸也会一生富贵,反倒是出息了还会引兄长们猜忌。
    只是齐瑾除了学习就没有别的事情可做,又没有朋友能陪伴他,只好用学习来打发时间。
    正要把书放进抽屉的时候,忽然看到抽屉里有个白乎乎的一团子,齐瑾眼睛一亮,小心翼翼地取了出来。
    那是个用白纸折的小兔子,圆乎可爱,竖得直直的耳朵下面用朱砂点了眼睛。
    “三殿下。”马方华突然叫了齐瑾一声,把齐瑾吓了一跳,连忙把小兔子藏起来,这是他的小秘密,不想被人知道。
    马方华没等齐瑾应声,便接着说:“我趴一会,太傅来了叫我一下好吗?”
    “好,嗯,你睡吧。”齐瑾胡乱地点了下头,等马方华闭上了眼睛,才松了口气。
    齐瑾把桌子收拾好了,没一会又忍不住拿出那小兔子,喜滋滋地在手上把玩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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