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卷 当时少年  第七十二章   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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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令狐洵,你给我记好了,我李梓郎再是不堪,也绝不会跟着你,你想要异世独立,就自己一个人去好了,别拖着我下水,想要男人,去找温卿吟好了,他不是你的情人吗?去啊,别到这里来乱发情了。”不知从何而来的勇气,我一口气憋出了这么多话,句句狠毒,连我自己都不会想到,我这个读书人,怎么会骂出这些来?
    令狐洵压根就不会想到一向看似文弱的我竟然会突然爆发,在原地足足僵冷了半响,才回过神来。
    “梓郎是想要这里的人都知道么?”
    啊,忘记了,我竟然全然忘记了,周围还有静睡着的人,方才那些话是不是吵醒他们了?此刻他们会不会目瞪口呆的盯着我们俩观望?
    赶紧扫视了一眼四周,幸好,我远离了他们一段距离,在这大半夜中,我是出来透气的,又不是出来偷情的,我怕什么?就算怕,也是令狐洵他做贼心虚。
    可是对眼睨去,他的脸色不温不火,像是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
    真是死猪不怕开水烫。
    我抛下一句,扭头便走,身后,像是邪恶的灵魂一般,盯的我肌肤发麻,全身颤栗。
    次日清晨,我们从沧县出发,十一月中旬,我们终于达到了郓州。
    这里不比东都洛阳,民风淳朴,文化保守,虽然距离这里不远处便是孔老夫子的故里,可正是因为如此,这山东整个道都像是受到了儒家熏陶一样,走在大街上,从未有男女嬉笑,互相调情的一面。
    令狐洵和温卿吟也收敛了不少,毕竟令狐楚如今作为山东道州府长官,手握天平军大权,气节,名声是重要的。
    在郓州的日子可以说是乏味的,甚至是无趣的。
    除了每日在令狐楚的幕府中做一些文字性的工作外,便是参加一些文人墨客的交游会谈。
    其间不乏我朝一些名家,那一日在府中花园的庭会中,我遇见了白菱,他博学多才,见多识广,又写的一手好书,与我一见相谈,后又倾心相交。
    我向他打听了一些令狐洵以往的事,开始他犹豫着不想说出,最后却一件一件的清晰向我吐出。
    他说,令狐洵是长安世家子弟,自来便雍容华贵。
    他说,令狐洵是天子口中的忠臣良子,豪门士子皆羡慕不已。
    他说,令狐洵是歌楼馆里的风流才子,令无数美人疯狂追求。
    他说,令狐洵心高气傲,从未留恋与任何歌姬,却独独喜好青云阁的温卿吟。
    我问为何,他说因为温卿吟最懂他的心。
    呵呵,真是好笑,他那样柔媚的男子,就算懂男人的心,怕也是身体上的一种相知吧。
    白菱笑了,“非也,梓郎不懂温卿吟。”
    我愕然。
    “你可听过《南歌子》?”
    我疑惑的摇了摇头。
    “一尺深红胜曲尘,天生旧物不如新。
    合欢桃核终堪恨,里许元来别有人。
    井底点灯深烛伊,共郎长行莫围棋。
    玲珑骰子安红豆,入骨相思知不知。”
    “当年令狐洵无意间在青云阁听琴,弹琴之人技巧娴熟,口中吟唱的便是这首《南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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