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章 再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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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玄三十二年,秋。
锦州自从被传为神降生之地,便就此繁华起来,成为继都城嘉兰的第二繁华都城。可是,再繁华的地方也不免有些无家可归,穷困潦倒的人。大街上也会有几个乞丐沿街乞讨,或是待在某个湿冷的角落等待夜晚的到来。
这日的锦州城分外热闹,因这天是神降生的日子,举国同庆,锦州更是花灯满街,叫卖声不绝。许多情人都选择今日出游,到湖边放一盏花灯,写上自己的愿望,希望神可以收到并实现他们之间的愿望,也有不孕的夫妇祈求得子,身体不康健的祈求平安的。一盏盏莲花灯漂浮在湖面,流向不知何处的终点。
叶珈珩今日身着蓝色衣衫,发丝由蓝色丝绦束着,额间的紫色梅花被隐藏起来,只露出那张脸,仿若神祗的脸,俊美而又神圣不可触摸。这是他每年唯一的一次可以在世人面前露脸的机会,因为没人看过他的脸,也没人会认出。走在城内一条繁华大道上,可以看到百姓脸上高兴的表情。
走到闹市的时候天色已经渐渐暗下来了,街边的花灯也变成了单一的红色,路人也变成单一的男子,那排排高楼内灯火通明,楼前站着装扮艳丽的女子,也有几家楼前站着身着女装的男子,叶珈珩心中渐渐明了这是哪里了,却没有离开,而是往深处走。
“娘的!这傻子还在这作甚?老子不是叫你们把他赶走吗?一群饭桶!”巷子深处传来粗野男子的谩骂声,还有拳打脚踢之声,隐隐还有那弱弱的低吟。
“大哥……这傻子整天跟着柳公子,嘴里嚷着风华绝代,赶也赶不走……。”
“柳风华是我们风华楼的头牌,被个傻子围着不是叫我们丢饭碗吗,实在不行就……”话到这里就没了声音,叶珈珩原本平静的心泛起了涟漪,‘风华绝代’很熟悉……何时听过?转念移到那几人的身后,只见地上蜷缩着一个瘦高的人,瑟瑟发抖,衣衫上沾满了血迹,头发也披散开来,很是脏乱,可是,就觉得很熟悉。
为首的大汉拿着一把刀,目光凶狠,一步一步的靠近地上卧躺着的人。
“呵……。”
大汉正要下手,却听见一声轻笑从身后传来,漆黑的巷子里显得格外毛骨悚然,身旁两个手下似乎也听见了,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就是不敢往后看。还是大汉鼓起勇气往后看了看,却没看见什么,这更是吓人。
“大、大、大哥……人……。人不……。见了……。啊!!!!!鬼啊!!!鬼啊!!!”大汉只见刚刚还躺在眼前的人不翼而飞,三人吓的直接丢下手中的武器撒腿开跑。
叶珈珩轻叹了口气,世上哪有鬼啊,只怕是心中有鬼罢了。怀中的人还是在发抖,嘴里小声的念着。熟悉的感觉又上来了,拨开那散乱的头发,露出脏得看不出原貌的脸,那眉眼……是他呀。
叶珈珩信缘,这怀中之人每次落难都被自己救下,这就是缘。只是不知是孽缘还是良缘了。
蓝色衣衫穿行在黑暗的巷道中,偶尔出现的烛光显得宁静而安详。怀中的人正是秦释,两年不见,除了脸脏脏的,身体瘦弱不堪之外,长高了不少,头发长了不少,眉眼比两年前要深刻了些,紧闭的双眼不知还是那样单纯美好么?
“呜…呜呜…”秦释只是哭,在梦中哭,那泪水滑出的痕迹与当年相似,勾起叶珈珩心底的柔软。
“没事了,已经没事了。”轻柔而安定人心的声音在秦释耳边响起,哭声变弱,时而会抽噎。
叶珈珩抱着秦释来到一处幽静的宅子,刚一进门便看见一个十一二岁的童子立在门边,看见叶珈珩抱着人,有些不可置信的睁大眼睛道:“大人,这…。这是…”唤作群芳的童子惊讶的不知说什么。
“群芳,你去准备些热水和吃食送到我房里吧。”叶珈珩吩咐完就朝庭院深处走去,他的房间在一棵桂花树后,树下有一张石桌和四个石凳。
不一会儿,群芳就把热水送来了。“大人,群芳伺候那位小公子沐浴吧。”
“不用了,我来就好,你去备些吃的。”见群芳还有话说,叶珈珩只是挥了挥手,关上了门。
来到床边,秦释已经醒了,呆呆的躺着,眼睛不似从前那般大而明亮,变得狭长,可那双眼睛却失去了神采,了无生气。叶珈珩叹了口气,心中说不出什么感觉,手刚刚放在秦释的衣带上,便见秦释在挣扎,躲在床的一角,抱着腿,望着叶珈珩。
“…你…不记得我了吗?”叶珈珩的手僵硬的停在空中,心中却苦笑,你不是神吗?不是人人敬仰吗?“我是…。。叶珈珩。”这是神祚国的神把自己的名字告知给同一个人两遍,而被告知的人却丝毫不知。
“……”秦释只是看着叶珈珩,又像什么也没看……涣散的目光…。。是看不见了?
“你看得见我吗?”叶珈珩那张冷静、俊美的脸上满是心疼,眼中显着焦急,五指在秦释的眼前晃着却得不到回应。这孩子居然……。瞎了。
叶珈珩不知道这两年在这孩子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只有让他再次睡下才脱下那身脏污不堪的衣物,抱进浴桶内,那原本还是白净的身上有着深深浅浅的疤痕,最深的一处是在背部,那状似弯月的疤痕有些凹,像是缺了块肉,叶珈珩洗着秦释满是伤痕的身子,手指居然在颤抖,他是神,却没有保护这个当初在他面前哭泣的孩子,让他经历了如此多的磨难,这是罪,是他作为神的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