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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以为自己写文,是不会坚持下来的。没想到如今每天自己都会写几千字,我看过很多作者的耽美小说,有喜欢的,也有不喜欢的,想尝试写真实风的,但下笔后却便了样,很喜欢公子歌的文章,那么真实,那么喜人眼球。
    还有,有时写完几千字后,回过头便会发现,自己的文写得多么糟糕、无趣,朋友说,你自己已经知道故事情节了,当然觉得无趣,但我想的是,她的话有点不对。公子哥在写《霸占》时,就说了,我写文章最后几个章节时,哭了。我想,这才是自己所追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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