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 水调歌头 Part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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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字数:27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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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见夏非,夕阳斜下的黄昏,晚霞将门前的几颗金木樨染得迷离又飘渺,门口的花坛里有一株紫丁香香气袭人,不知哪来的流浪狗蜷缩在他脚下,他抱着把木吉他在唱加州旅馆。
这是我曾经最喜欢的一首歌,现在我刚独自旅游回来。
晚风舒适惬意,他靠在门框上慵懒弹唱,抬起头来看到我勾唇一笑,唱得更大声,无所顾忌的样子。
我喜欢他那双眼睛,秋水剪瞳,十分迷人,像一个仍旧扑打在风中的孩子,年轻,青涩,充满许多彩色的梦想。
他唱完之后我走过去问他,“你叫什么名字。”
他仰起头看我,“夏非。你外出流浪吗?”
我笑,点头,“是,我刚流浪归来。你什么时候搬来的,附近的大学生?”
他捏了捏鼻头,放下吉他,“是啊。你呢?”
“我?我是这房子的主人。”我笑着信口说。
他皱了皱眉,“你怎么骗人,我租的时候人家跟我说了,这房子的主人在国外,几年之内都不会回来。”
被人当场拆穿,我尴尬笑了笑,补充说:“我的意思是我是这房子隔壁院子的主人。其实你住这院子也归我管,不过只是帮人看房。”
“这还差不多。”他翘嘴满意点头,这个动作做起来俏皮可爱十分的孩子气。
我走进家门,回头对他说:“歌唱得不错,就是有点跑调。”走进院子,不知道他是什么表情。
我的职业是编程工程师,忙的时候没日没夜,闲的时候无所事事,勉强糊口衣食无忧。
不出门旅游的时候我把自己关在房间里拉上窗帘,打开音响,坐到电脑前没日没夜编写那些庞大令人眼花缭乱的程序,我不太喜欢用编程工具,工具发展得再快也是人脑想出来的,所以我的编程技术在行业内算是数一数二的。
对了,我叫陈明,今年32岁,离过一次婚,目前单身。
我很享受独居的生活,因为它规律而安静,甚至不需要为柴米油盐烦恼,饿了直接到超市买份便当或者叫个外卖。
家里很干净,一周洗两次衣服,钟点工每周来打扫一次房间,书房的书很多,都是关于编程的。
说到这里,你可以看得出我是个生活有规律而且刻板的人。
前妻曾说过我过得像台机器。
我只是在尽量减少生活中的烦恼而已。
夏非来敲门我没预料到,他站在门口裂开嘴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叫:“大叔。”
我怔了一下才回过神,问:“什么事?”
“我听邻居说大叔你是编程工程师,想请你帮个忙。”他自来熟的推开我进门。
我连忙说:“现在啊不行,我很忙,没时间。”我手上有个已经写了两年有余的大型网络游戏,现在正是关键的调试运行阶段,当然不可能有时间。
“真的是很小的忙,我和几个朋友在玩航模,想改一个自动控制程序,还准备参加市里的比赛。”
“小孩子的事别麻烦我,自个儿想办法弄去。”
“可我根本不会写程序啊。”他背对我用无所谓的无辜口气回答,大摇大摆走进我家,“怎么都是黑白灰,真够冷清的。”
“我前妻喜欢粉色,离婚之前把家里整得跟童话王国似的,导致我审美疲劳了。”递给他一罐可乐,指楼上左边的房间,说:“那是书房,从简单到高深的书都有,自己去找,我在房间写程序,不许来打扰我,厨房冰箱里有零食。”说完不等他发言我径自上楼进了自己的房间关上门。
小孩子真麻烦!
半个小时后,尽管我极力忽略,刺耳的砸门声还是让我挪动屁股到门口,打开门,“不是叫你别来打扰我吗?”
门外的人抱着一大袋薯片托着一本半尺厚的书无辜看着我:“可我一点都看不懂上面写的。要不你直接帮我写得了。”
我无语看着他,“你抱的这本是牛津大辞典。”
“我知道啊,编程书里都是英文,我得一个字一个字查。要知道,我英语四级都还没过。”他一边啃薯片一边说,薯片渣全部掉在书页缝里。
我一把夺过他手里的书,“好了,我给你找几本入门书。到客厅去呆着。”
夏非不等我说话人已经蹿进我身后的机房,算了,懒得跟他计较。
“哇,怎么这么暗。”
反正电脑有好几台,一时半会儿他也折腾不出什么来,随他去吧,我走进书房拿了两本入门书过来,看见他趴在我那几台电脑中的主电脑前鼓捣,一种大祸临头的感觉让我心里咯噔一声,连忙跑过去,“你动这台电脑了?”
夏非抬起头小心翼翼看我,“我想上网,不小心把你写的东西关了。”
“没保存?”
“唔——”大大的眼泛出泪光,“我不是故意的,等反应过来已经来不及了。”
我叹口气递给他书,“算了,也才刚开始写,况且也能找回来。”
“真的?”他收回眼泪,睁大眼看我,屋子里的灯不知道什么时候开的,他的表情让我有片刻怔然,立刻转了目光,笑起来:“当然,你也不看看我是做什么的。好了,一边去,别影响我工作。”
“嗷——”折腾了一会儿夏非乖乖给我让出位置。
随后他就趴在沙发上看书,我继续编我的程。
身后时不时会传来喳喳喳的声音,像半夜窜进家门的小老鼠,扰得我静不下心来。
悄悄回头看了一眼,夏非嘟着嘴,眉头紧皱,似乎对上面的内容仍旧感到困难,细碎的前发耷在额前,被灯光照得发黄,干净白净的脸上显示出无忧无虑的安然,可以看得出他的成长过程相当的顺风顺水,没经历过什么风浪。
没心思写下去,我回头问他,“你在大学学什么专业的?”
“我?油画专业。”夏非翻过身斜靠在沙发扶手上,“大叔,你大学学的计算机?”
我点头,“是啊。”
“出来工作也是做编程?”
不知道他要说什么,我当然点头。
他纠结看我,颇为痛苦的问:“算起来你跟计算机打交道应该有十多年了吧?没觉得腻?”
我笑,“没想过这个问题。我既然学的是计算机当然要学以致用啊。你呢,以后准备当画家?”
“不知道。我喜欢玩飞机模型,喜欢溜冰,喜欢广告服装设计,喜欢很多,老爹骂我不务正业,考大学的时候正好我从小被妈逼着学油画,有点基础,也比较好考,就选了这个专业。大叔啊,其实我想的是将来毕业了要环游世界。”
“可以啊。”年轻就是好,有体力,有梦想,精力充沛活力无限,哪像我活成今天这个样子,soho就soho吧,还是个宅。
“大叔你跟我一起吧。”
我怔住,一时没明白他的话,看了他半天才说:“大叔虽然喜欢出门流浪,但不喜欢离家太远。你自己去吧,多拍些照片给发给大叔看就行了。”
夏非撅起嘴,不满趴回沙发上,不再同我说话。
我看了会他趴在沙发上修长的身影,转过身继续自己没完没了的工作。
人生哪能这么简单,我二十岁的时候都没他这么单纯,那时候家里还不知道我是个同。
后来大学毕业我带着心上人回家,老爸气得当场心脏病发,老妈在老爸去世后一个星期自杀。
那时候我就知道自己把世界把人生把生活看得太简单。
后来一个人单身了两三年跟前妻相亲认识,谈了半年就结婚,结婚五年,三十岁离婚。
到现在我已经不去奢望什么情啊爱啊什么的,劳心劳力,自个儿过得自在比什么都好。
晚上夏非死活要留下来吃晚餐,我拗不过他,下厨做了三菜一汤,木耳炒肉,高笋肉片,可乐鸡翅,外加一个番茄鸡蛋汤。
夏非吃得赞不绝口,不停夸我上的厅堂下得厨房,标准的新世纪好男人。
我唯有苦笑,在他来之前,我差不多有半年没进过厨房了,一个人过日子,当然是怎么简单怎么过。
送他下楼,步出院子,晚风乍起,馥郁的桂子花香吹得人满眼迷离,夏非向我挥手,“大叔,再见,我明天再来。”
我也挥了挥手,看他晃悠悠的走回自己家,然后转身到小区的便利店买了包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