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你不知道我有多固执   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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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来,我在水中等你,火来,我在灰烬中等你。
    [一]
    深夜我自梦中睁开眼睛,将醒未醒之间,我又看到了你的样子。
    你是上帝的宠儿,被时光遗忘的少年,脸上永远是澄澈干净的微笑,眼神清亮如山涧清泉。我怔怔的跟你对视,恍惚之间分不清楚梦境和现实。
    在清醒过来的下一秒钟,我捂住嘴,忍不住轻声抽泣起来。
    无论过多久,一想起你,心脏还是会疼,还是会难过,还是会为你落下泪来。
    像是心灵感应一般,我的手机在黑暗中亮起来,被人鄙视过很多次的老土的铃声是《千千阙歌》,邱致言的声音还是那么闹腾,彼端隐约有网游中厮杀的声音,他问我:“睡了没?出来吃宵夜吗?”
    我想了想,知道梦见你之后不可能再安睡,与其一个人在床上翻来覆去唉声叹气胡思乱想长吁短叹,不如跟这个“网游界的包青天”出去吃点东西。
    坐在人声鼎沸的烧烤摊子上,我毫不客气的点了很多东西,无视他愤怒的眼神,对着笑眯眯的老板说:“鸡翅我要三个,有多辣放多辣。”
    邱致言不满的用筷子敲着桌上的碗:“点那么多干什么,你吃得完吗?”
    我对他翻白眼:“今天吃不完可以你可以打包留着过年添个菜嘛。”
    他拿我没一点办法,用眼睛狠狠的鄙视我之后又开始兴奋的向我炫耀他今天玩游戏是多么的神勇,多么的所向披靡。
    为什么说他是“网游界的包青天”?因为他玩起游戏来,六亲不认!
    他的身边除了我,没有其他的女生。其实他长得不错,人又大方,不是没有女孩子喜欢他的,可是跟他交往过的女生到了最后提起他都是一脸的愤慨:让他跟他的游戏结婚生子去吧!
    他最近的一个女朋友跟他分手是选在情人节之前一天,挺漂亮的一个女孩子,在网吧里找到他的时候脸气得跟猪肝一个颜色,还是那种到了下午都没卖出去的猪肝。
    她当着他所有的队友指着他问:“你选游戏还是选我?”
    他一直没理她,终于结束一盘厮杀之后才不紧不慢的抬起头看着这个快要爆炸了的女孩子,慢吞吞的说了一句:“游戏,我是不能不玩的,至于要不要分手,你自己看着办。”
    那个女孩子后来是哭着跑出来的,正好撞上我,我看她那个反应还以为邱致言把她强暴了,结果她脚一跺,说了一句让我崩溃的话。
    她说:“强暴?他玩起游戏来,叫个裸女站在他旁边他都没时间看一眼!”
    事后我把这句话转达给他,他自己笑了半天,然后很严肃的跟我说:“真要搞个裸女站在旁边,我还是会看一眼的。”
    很多人以为我们之间有点什么小暧昧,其实一点都没,我之所以能在他身边长存,恰好是因为我对他一点兴趣都没有,也就无谓跟他至爱的游戏争宠,闲时还有兴致斗斗嘴。
    他说我们这样的关系就叫无欲则刚。
    可是这天晚上我没心情跟他闹,因为我梦见了你,隔着时光的长河与回忆对峙,这让我整个胸腔里都弥漫着一股酸涩和苦涩掺杂的味道。
    出乎邱致言的意料,我点的所有的东西全都吃完了,包括那三个辣得我要吐血的鸡翅。
    他在一旁用疑惑的眼神反复端详沉默的我,我装作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专心致志的对付着鸡翅膀,好像这是全世界最要紧的事。
    [二]
    自从你退出我的生命之后,我的世界里再也没有情人节,圣诞节,七夕这些概念,除了商场的短信会提示我xx节来临,全场x折之外,我根本不觉得这些节日跟我的人生有什么关联。
    邱致言曾经戏谑说:“孙心怡,我最喜欢你不争风吃醋的个性了,将来我要是没有人要,我就娶你算了,高兴吗?”
    我失语的看着手舞足蹈的他,过了半天,说了一句让他含恨而终的话:“你没人要,凭什么要我做慈善事业。”
    他恨得我咬牙切齿,我转过脸,看着教室外面浓郁的香樟,再也懒得搭理他。
    阳光洒进教室,光线中有灰尘飞舞的轨迹,我伸出手去,它们停留在我的掌心。
    邱致言不知道,很久以前,我也是个爱争风吃醋的人,与他眼里那些庸俗不堪的女孩子别无二致,就连一对普通的锆石耳钉,我也舍不得让给别人。
    如果没有那对耳钉,我想我也不会认识你,我们的人生也不会产生任何的交集,就像这地球上无数条直线一样朝着自己的方向无限蔓延,永远不会有交叉。
    然而就是那对锆石耳钉,它改变了我们的人生轨迹,那种神奇的力量在多年之后我才明白叫命运。
    那时候我才多大,最多也就是十六七岁。
    跟很多言情小说的女主角不一样,她们总是能把跟自己所爱的人相遇的那一年那一天甚至那个时辰都记得准确无误,可是我一想起你,脑袋就好像有无数团毛线被扯开,整个局面是一团糟,一点线索都梳理不清楚。
    多年后我别的都忘了,就是无法忘记你潮爆的装扮之下干净而凛冽的笑容,它像图腾一样深深的铭刻在我青葱青春的底版上,任何力量也无法抹灭。
    我第一次穿完耳洞,然后傻了吧唧的像个进城的村姑一样去买耳环,虽然是村姑,可是品味也不俗,一眼就看中了那个店铺里最漂亮的一对锆石耳钉,不是很大,但是非常非常抢眼。
    我一边歇斯底里的跟老板还价,一边幻想着自己戴着它走在人群中光芒万丈的样子,你和你女朋友进来了。
    对,那个时候你是有女朋友的,她漂不漂亮是个见人见智的事,但是风情是有的,在眼角眉梢,在举手投足,在一颦一笑当中。
    我不喜欢这样的女生,有点类似古时良家妇女对青楼名妓的那种不屑,我往旁边挪了挪,给你们腾出地方来。
    偏偏世界上就是有那么不识趣的人,她跟我一样品味不俗,也看上了我要的那对耳钉,兴奋的问老板多少钱。
    老板还没说话,我就不乐意了,这人哪里冒出来的,我吃到嘴边的肉凭什么要吐出来啊!
    于是我用老板他娘的姿态告诉她:对不起,我买了,再见呐您!
    她怔怔的看着我,妖娆的脸上突然惊现出那种童真的表情,反衬出村姑的彪悍和野蛮,我顿时又有点自惭形秽,可是我还是坚决的说:“我已经买了,不好意思。”
    那个老板也真不是个东西,眼见剑拔弩张了,他居然还煽风点火:“什么叫你买了,你不是还没给钱嘛。”我恨不得把钱甩在他脸上:“拿去拿去,懒得啰嗦了。”
    我雄赳赳气昂昂走出那家店铺的时候暗自发誓,我再也不要来这里买东西了,死老板,狗眼看人低!
    还没走几步你就追出来,说实话,我只注意看你女朋友去了,根本没看你,所以你笑嘻嘻的站在我面前的时候我还没反应过来,第一个念头是“我也有人搭讪啦?”
    你真是彬彬有礼,面对倔强的我一直好声好气,即使最后我声嘶力竭的告诉你,杀了我也不会让给你们,你始终没有一点怒气。
    僵持了很久,你最后略带遗憾的说:“那就算了,不好意思。”
    我当机立断转身就走,手里死死的抓住装着耳钉的盒子,心里有一种难易言叙的委屈。那个时候我不能清楚的说出这种情绪是什么,直到多年后,我有了一张不动声色的面孔方才明白。
    那是嫉妒。
    我嫉妒她有一个这么好,这么疼爱她,这么重视她的男朋友。
    [三]
    邱致言最初交女朋友的时候,经常被强迫陪着逛街,因为是刚刚开始交往,他也不好意思推卸。
    每次要死不活的回来就找我诉苦:“天啊,我穿板鞋,她穿高跟鞋,走得比我还快。我腿都要断了,她还一副小宇宙刚刚燃烧的样子……”抱怨完之后总结性陈辞“真不是人干的活。”
    是谁每次在他被女朋友勒索完之后一声不吭的听他发泄?
    是谁每次在他女朋友哭哭啼啼指责他不体贴不细心时帮他收拾残局?
    是谁在他每次分手之后陷入短暂黯然神伤和进行自我检讨时始终陪伴并且毫无怨言?
    是我是我还是我!
    邱致言的专属安慰天使——孙心怡!
    有一次他喝多了酒,完全丧失了理智,扳过我的面孔用他红通通的双眼死死的看着我,我丝毫都不畏惧,最后他含糊不清的问了我一句话,我没有回答他,而是顺手操起桌上的一杯清茶对着他的脸就泼了过去。
    第二天他在公寓门口堵着我,一张脸憋得通红,头低得跟卖国贼一样。
    我看他那个样子也知道他知错了,于是宽宏大量二话不说也就原谅他了。他感激涕零,硬是放弃了一下午玩游戏的宝贵时间,主动提出要陪我去逛街,买礼物给我,算是向我真诚道歉。
    其实他真的还不够了解我,或者说,以他的阅历还不足以了解异性。这些心思复杂,瞬息万变,名为“女人”的生物,并非都那么热爱逛街购物。
    然而我们经过施华洛世奇的时候,任我再怎么心无旁骛,我还是忍不住停下了脚部。
    我的眼睛钉牢那对金秋影金蝴蝶刻名挂晶果耳环,真是太漂亮了,我再也移不开目光。
    邱致言不是笨蛋,也不是小气鬼,看我这个样子便极力怂恿我试一下,并且表示如果合适就送给我。
    时间一分一秒流逝,专柜小姐的笑容变得冷冰冰,眼睛里分明也是“买不起就别死盯着”的意味,我终于抬起头跟邱致言说:“走吧。”
    一路上他像个老太婆一样絮絮叨叨,我整个人陷入了失神的状态,有好几次眼看就要跟别人撞上去,幸好他眼明手快一把拖住我。
    在他疑惑的目光中,我终于恢复了神智。
    我跟他说:“我不要耳钉。”
    他问我:“你没有耳洞吗?”
    我摇摇头:“不是,但是我不戴耳钉。”
    我说完这句话悲哀的放心他目光中的疑惑比之前更深更浓烈,于是我更加悲哀的明白有些事情是永远无法靠三言两语就解释清楚的,于是我言简意赅的说:“就像你之前玩一盘游戏,突然死机了,就算你重启之后再进去,一模一样的队友,一模一样的地图,可是它也不是之前那盘了,对不对?”
    他皱着眉头摸着下巴,这是他一贯思考问题的样子,表情严肃,好像在仔细参悟我所说的话里到底有什么真理。
    然后他如梦初醒般张了张嘴:“孙心怡,其实你是因噎废食对吧。”
    我被这句话哽得半天说不出话,我靠,这个文盲还知道成语,我以为他除了在游戏中打打杀杀之外什么都不知道呢。
    回去的时候天都黑了,我们坐在公车上,我有一点累,于是邱致言以兄弟之名慷慨的把肩膀借给我。公车颠簸摇晃,本来就没什么精神的我迷迷糊糊有了睡意。
    朦胧之中,我听见一个温和低沉的声音在唱我最喜欢的《千千阙歌》。
    来日纵使千千阙歌,飘于远方我路上。
    来日纵使千千晚星,亮过今晚月亮。
    都洗不清今晚我所思,因不知哪天再共你唱。
    恍惚之中,有泪水小颗小颗跌下来。可是我太累了,我分不清楚这泪水是我的,还是穿越尘嚣记忆,饱经风霜的你的。
    [四]
    你曾经问我,如果有一天,你喜欢的人变得面目全非,或者再也不记得你这个人,仿佛生命中从来没有你存在过的痕迹,你还会爱他吗?
    我坦白跟你说:“我不知道,任何事情都不能答得太肯定,因为不到那一天,谁也不知道自己有没有把握能按照自己所说的那样做。”
    你抬头看着天空,声音里有我无法企及的孤独,你说:“可是我有把握,我还是会像从前一样。”
    被你所爱,真是她的荣幸。
    彼时你爱的那个人,叫舒夏夏。
    我在第二次看见你们的时候就正确无误的将你们从人群之中辨认出来,你们好像在争吵的样子,周围来来往往的人都向你们投来好奇与探究的目光。
    我真替你们丢脸,有什么事非要在大街上吵。
    待我走近才知道,你们根本没有吵,你一直没有说什么话,她也没有说,两个人越是不言不语,气氛就越是剑拔弩张。
    然后,她甩了你一个耳光,然后转身就走,身手之敏捷,行动之迅速,让我这个路人都惊呆了。
    众目睽睽之下,你像个孩子一样不知所措。
    其实我是个善良的女孩子,真的,虽然我没有把那对耳钉让给她,可是在你这么难堪的时候,我像正义的使者希瑞一样担负起了拯救你的重责。
    我走过去,穿过一众围观看戏的路人,不声不响的拉着你就走。
    其实我自己也无法解释当时那一刻心血来潮究竟是为什么,也许是愤愤不平,也许是恻隐之心,尽管之前我们只有一面之缘,可是我不会忘记我曾经那么小人之心的嫉妒过她有一个这么宠溺她的男朋友。
    我们走了很久,到广场上找了个石凳坐了下来,你定了定神,看着我,那个表情告诉我你真的是对我一点印象都没有了。
    我有点挫败感,长相平凡真是一件伤自尊的事情,于是我不得不指着耳朵上闪闪发光的锆石耳钉提醒你“我们曾经见过”。
    你是个好孩子,我看你抽烟那个生疏的样子就知道你应该是第一次抽,那副装模作样维持镇定却在不经意的颤抖中泄露了些许端倪。
    世上有个词语叫一见如故,我觉得用来形容我们两个挺恰当的。
    我没有你爱的舒夏夏那么璀璨的锋芒,我有一张朴实无华的脸,这张脸让你觉得可以信赖,于是你放下原本就单薄的防备,问了我那个问题。
    那个时候我心里没有喜欢的人,青春还是一张素白干净的纸。我还未曾领略爱情的美好与凄苦,也不知道最好的爱应该是个什么样子,所以我只能老老实实的回答你,我不知道。
    那天你并没有跟我透露太多,分开的时候你对我笑,你说:“你人真好,认识你很高兴。”
    我有一点遗憾,如果我长得像舒夏夏那么漂亮,那么风情万种,或许你就不会对我说这么老土的话了,而是会换一副嘴脸问我“美女,你电话多少?”
    虽然我长得不是很出类拔萃,可是我有小聪明,眼看你的背影就要消失于茫茫人海,我忽然急了,我把自己手机调成震动然后追上去气喘吁吁的拦住你,问你借手机,我说:“我手机好像被偷了。”
    被“偷”了的手机在我的裤子口袋里剧烈的震动着,夜幕之下我的脸红得像个番茄,可是你纯净的目光里没有丝毫的怀疑,这让我有点惭愧,我把手机还给你:“谢谢,没关机,可能是没带出来。”
    你说:“那你快回去看看吧。”
    用得着回去看看吗,在回家的路上我就忍不住给你发信息了,我说:“帅哥,我手机是扔家里了,谢谢你啊。”
    你回短信也很礼貌,不像一些敷衍了事的男孩子就干脆利落两个字“好的”,而是标点符号整整齐齐的:没丢就好,我谢谢你才对,以后有机会一起出来玩。
    我把你的号码存在手机里,姓名叫啊菠萝。
    不是阿波罗,是啊菠萝,按音序排列,方便查找。
    [五]
    你没食言,说了有机会找我玩就真的找我玩了,其实也不见得是真的想跟我交个朋友,无非是失恋了,找个没诱惑力却有安全感的人陪着你疗伤罢了。
    可是我很不争气,每次你一问我“有时间出来吗?”
    我就很没有骨气的回答“时间嘛,挤一挤还是有的。”
    我们去爬山,两个人不约而同穿着阿迪的Tee像两兄妹,爬到山顶我想唱歌,可是张嘴变成了咆哮:神,请赐我一个男朋友吧!
    你在我身后啼笑皆非的看着我,你说:“到了青春期啦!”
    我回头瞪着你,你不以为然,轻描淡写的把我的按时丢在了大风凛凛的山顶上。我们坐缆车下山,夕阳何等壮观,整个城市尽收眼底。
    你忽然开始唱歌,纯正的粤语,唱起我儿时听过的一首经典老歌。
    徐徐回望,曾属于彼此的晚上。
    红红仍是你,赠我的心中艳阳。
    如流傻泪,祈望可体恤兼见谅。
    明晨离别你,路也许孤单得漫长。
    你唱歌的声音跟你说完完全是两个人,每次听你说话我都觉得你傻乎乎的,感觉智商不怎么高,可是你的歌声却那么百转千回,分明是有故事的人。
    你的样子,明明还这么年轻,怎么在一首歌的时间之后,我就看出了苍老的线索。
    我小时候装腔作势读过很多古诗词,我最喜欢的一句是:思君令人老,岁月忽已暮。那个时候只是肤浅的觉得这句话很有意境,而当我真正领悟了其中涵义,才真正觉察出了悲凉之情。
    我知道你没有忘记舒夏夏,我知道你不可能忘记舒夏夏。
    可是没有办法,我爱了,我认了。
    圣诞节的时候你请客吃饭,叫了一大堆朋友,我坐在你的右边,私下有人跟我说以前那是舒夏夏的位置,我听完这句话心跳好像停顿了一拍。
    大家围成一桌,觥筹交错之间所有人都很默契,没有人提到舒夏夏。
    是我得意忘形,是我自作多情,我喝多了,开始乱说话。
    大家开始玩真心话大冒险,不按照游戏规则来的人要喝一杯满满的酒中酒霸。
    如果我喝一杯酒中酒霸,就能挽回一句我说错的话,那么我一定会面不改色的一饮而尽。可是,这都是后话了。
    我要挽回的第一句就是:全世界我最喜欢的男生,除了陈冠希,就是你。
    我要挽回的第二句话是:如果我许一个愿望就一定会实现,那我要你喜欢我。
    我要挽回的第三句话,也是杀伤力最强的一句:我要对我喜欢的人说“请你忘记舒夏夏,看看你身边的真爱吧!”
    我说一句真心话,你的脸色就变一次,到了最后全桌人都不敢说话了,我醉醺醺的趴在桌子上,嘴里还囔囔:“别停下,嘿,兄弟姐妹们,继续搞起!”
    那天晚上你把我送回家,在的士里我很没有仪态的倒在你身上,其实我的意识还有一点清醒,之所以这么不要脸,纯粹是借酒装疯。
    你看着窗外疾驰而过的景色,蹙眉,一声不吭。
    到我家附近的时候,我鼓起勇气想要亲你一下,你没有说话,也没有应承,而是用力的推开我。
    这一推,我所有的酒意都消失了,寒风吹过我的脸,我在须臾之间清醒过来了。
    紧接着,我难堪得恨不得抽自己耳光。
    你说:“心怡,你醉了。”
    我低着头,一句话都不敢说,我怕一开口就会哭出声音来。
    然后你的手机响了,简短而含糊的几句话之后,你急急忙忙的丢下我,拦了一辆的士就消失了。
    你甚至没有跟我说一声圣诞快乐,你甚至没有跟我说一声再见。
    [六]
    到后来,你肯承认一句你始终还是放不下她,我也觉得足够了。
    花再多的时间陪伴你,花再多的心思取悦你,都比不上一副美丽的皮囊。
    你最后一次站在我面前,依然是白衣胜雪的王子模样,你说反复说着对不起,我反过来宽慰你:“有什么对不起的,我们是兄弟。”
    那天之后,你从我的世界里消失了。
    我再看到你,是在报纸的新闻上,民生专栏,一个不起眼的小板块。
    某男青年与其女友开车在环线上奔驰的时候,不知出于何种原因,争吵起来,拉扯之间撞上了护栏,女友没有寄安全带,飞出车窗当场死亡,男生被卡在车内,脑颅撞在挡风玻璃上大出血。救护车很快赶到现场,该男青年目前在中心医院住院治疗,暂时脱离了生命危险。
    不知道是不是爱情的力量,那张小小的,颗粒粗糙的照片,竟然被我认出是你。
    我赶到医院的时候,碰到圣诞那天晚上聚会的朋友其中之一,他跟我说,舒夏夏根本不是真心想跟你和好,她的心跟着有钱人跑了,那次找你,只是寂寞无聊拿你开刷。
    可是你怎么就那么傻,为了一个这样的人,差点把自己的命都搭上。
    我站在你的病床前,你的头包着雪白的纱布,脸上罩着氧气罩,看上去那么苍白脆弱。
    我捂着嘴,眼泪哗啦哗啦的流下来。
    你朋友拍拍我的肩膀,说:“他还没有醒,你在这里陪陪他。”
    我陪了你三天,这三天中我什么也没干,就搬个凳子坐在床边看着你,你的眼睛,睫毛,你的嘴唇,鼻梁,你的胡渣,你的手。
    你的一切深深的铭刻在我的记忆当中。
    第四天你终于醒过来,可是当时我不在,陪着你的是你父母和你一众朋友。我考试完出来接到电话,他们兴奋的跟我说:“醒了醒了!”
    我心急如焚的跑到医院去,气喘吁吁的爬上楼,惊魂未定的站到你面前。
    所有的人都在笑,大家都为你高兴。
    我也为你高兴,我几乎都要喜极而泣了。
    你的目光掠过众人看向我,片刻,你问我:“你是?”
    我呆呆的看着你,无法相信这一切,霎时之间,病房里所有人脸上的笑容都僵掉了。
    医生向我们解释:失忆症可分为心因性失忆症由於脑部受创和解离性失忆症主要是意识、记忆、身份、或对环境的正常整合功能遭到破坏,因而对生活造成困扰,而这些症状却又无法以生理的因素来说明。
    最后他说:“伤者应该属于选择性失忆症,也就是说他的潜意识会选择性的消除过去一部分他不愿意想起的记忆。”
    我蹲在病房外哭了好久,我怎么都想不通,我怎么就属于你选择要忘记的那个部分呢。
    哭完之后,你朋友出来,一脸同情的跟我说:“心怡,他也不记得舒夏夏了。”
    我怔怔的,茫然失措的看着他,那一刻我明白了,也许你选择忘记的那个部分,叫**情。
    过了很久很久,我擦掉眼泪,走进病房,你放下手里的画册,微笑的看着我,仿佛你的生命中从来没有过我这个人。
    我想起你问我的那个问题,现在我有答案了。
    我依然喜欢你,像过去一样喜欢你。
    我朝你笑:“邱致言,我是你的好朋友,我叫孙心怡。”
    [七]
    从你苏醒那一天开始,我们的故事翻开全新的篇章,我叮嘱所有的人,不要跟你提起真相。
    就让我用知己的身份,陪伴你,温暖你,包涵你,慰藉你。
    这是我所理解的爱情,它扎根在我心里,不需要你的回应。
    只是每次你听到我的手机响起时,总会蹙着眉说好熟悉,看到你那个努力想要想起,却总是无能为力的样子,我的心脏就会有微微的绞痛。
    我看着你恋爱,看着那些女孩子离开,看着你沉溺于网络游戏,看着你日复一日的生活。
    这些点点滴滴,都是我的欢喜。
    直到那天你喝多了,扳着我的脸问我:“你是不是喜欢我?”,所有的回忆穿堂而过,顷刻之间,我想起那个难堪的夜晚,你重重的推开我。
    自始至终,你是不曾爱过我的吧。
    既然如此,在你新生之后,我又何必再提。
    所以,你永远不会明白,为什么我明明有耳洞,明明喜欢那些漂亮的耳饰,却从来不戴。
    我不要你想起那些残酷的过去,我要你只憧憬美好的未来。
    只是,我一个人的时候,还是会想起过去的你,我们共同谱写的现在却由我一个人珍藏的回忆,每每想起,还是会难过,还是会哭泣。
    你曾经问我:“为什么你总是不谈恋爱?”
    我看着黄昏的天空,仓促的飞鸟,一直没有说话。
    我要怎么回答你?
    我再也找不到第二个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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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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