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十四.烤肉大餐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3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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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季槐拿着几只野鸡回到木屋的时候,大家都已经在处理猎物了。
    看到大家的劳动成果后,季槐毫无心理压力地放下东西去地下室泡澡。
    等季槐的背影消失在楼梯口后,余锦和张玥看了下那只被他们打中的野鸡,对,第一只是被他们打中的。
    他们在看到季槐离开大家的视线的时候,就一路跟着季槐。看到季槐毫不犹豫地把那只可爱的竹鼠放入袋子的时候,两人心里都同时想到:季家的人果然都是不知“情”为何物的怪物。
    后来看到那只毛色鲜艳的野鸡,本来是想打下来做成标本的,看季槐“失魂落魄”的样子,又不忍心,就“帮”他一把喽。让他们意外的是,季槐在开枪时,居然闭上了眼睛!
    从他们这些天的相处来看,季槐在之前其实是有受过训练的。
    他们是肉体上的锻炼,而季槐是心理上的。季冷在神不知鬼不觉的情况下,把季槐训练成了一块没有情绪的行尸走肉。
    而季槐本人几乎无所察觉。
    在那一刻,余锦心里甚至产生了一种名为“怜惜”的情绪。
    而张玥,只觉得季槐很可悲。同时他也明白了:原来最可怕的不是明知道要杀的那个人是无辜的,却还要下手,而是可以随随便便杀死一个路人而觉得理所当然。
    让他觉得,季槐他几乎没有身为“人”的自觉。张玥现在有点明白了为什么杨觉要“多此一举”地保护他们了,这一切,都是因为杨觉不想让季槐失去“人性”。
    季槐在射杀野鸡时,虽然动作不规范,准头不够,但他毫不犹豫。第一次用枪的时候,不管杀的是动物还是人,都会至少有一瞬间的犹豫,季槐却没有。
    季槐泡在水里,深吸一口气,蹲下身子,潜入水中。
    他不会游泳,但憋气是他从小就喜欢的。
    他喜欢把整个人都藏在水中,憋不住的时候,他都会告诉自己,再多撑一秒就上去。久而久之,他能在水下呆的时间越来越久。
    季槐承认,他之前差不多是“一张白纸”。即使他明白很多东西,可在现实生活中发生的事,往往比书上来得更直接和伤人。
    他不知道余锦为什么会同意与他同寝,但在余锦看到他和张玥的举动时,余锦用漠视的态度来对待,让季槐觉得他没有付出更多的真心是对的。
    张玥也很无情,明明知道他和余锦一起睡,他也没有什么反应,这就证明了季槐心中的猜测是对的,至少暂时是。
    张玥与他,只是连床伴都不如的陌生人。唯一的区别就是他们有时会一起滚床单。
    季槐不知道现在心里产生的感觉是什么,但他不会再让任何人再动摇他的心。他的内心该是坚不可摧的,也必须是!
    “季槐,我们在烤肉,赶紧上来。”唐毅的声音让季槐觉得,他们是在露营,而不是在逃命。
    季槐没作声,从水里冒出来,去穿衣服。
    唐毅说完就走了,每次季槐都不会回答她,唐毅也知道季槐听到了,他会上来的。
    唐毅其实觉得季槐挺可怜的,被两个人压,而他们之间产生爱情的几率为零。
    不仅仅是因为他们之间畸形的关系,家庭背景,年龄更是一硬伤。
    唐毅突然希望他们能继续纠缠下去,做为他们在年轻时曾经反抗过,肆意的挥洒过青春的证明。
    毕竟,不是所有人都有像他们一样勇敢。
    唐毅看着屋外围着火堆的那群人,他们更应该用他们或年轻稚嫩或强劲有力的翅膀翱翔在蓝天,接受暴风雨的洗礼,而不是在这里,被人追杀,浪费光阴。
    突然之间,唐毅好像明白了爸妈明明有能力保护她,却还要把她送来这里。
    他们要的不是让自己被动的接受,更不是理所当然地在爸妈的保护下惶惶不可终日,而是希望她能努力的去争取,去征服。
    现在的他们就像这里的天空,明明是同一片,这里的澄澈如洗,远处的却朦胧如尘。
    现在的他们都涉世未深,这可能是他们成年之前的最后一次“狂欢”。
    “还不走?等下会被吃完的。”季槐已经处理好自己的心情,先唐毅一步走向了火堆。夏天的晚上还是很凉快的,季槐很怕冷。
    季槐看到草地上摆着的桌子,有些奇怪,之前明明没有看到有桌子。“是大家在枫林里砍了树做的,很有味道,不是吗??”唐毅一脸的“你快赞美我吧”的眼神。季槐翻了个白眼,走了过去。桌子的桌面很平,一看就知道和那几个桌腿不是同一种木材做的,手工什么的,完全不一样啊!因该是不知道从哪里找来的木板加了几个桌腿。看来木板应该是唐毅找到的,要不然她也不会一脸的欠扁样。。。季槐在心里默默地吐槽。不过看到桌上烤的金黄的野鸡,野兔,鸟,炖好的鸡汤,季槐瞥了眼正在不远处烤野鸡的众人,季槐突然想做些什么,不能吃白食啊!
    季槐回厨房把砧板和剩下的碗碟都拿了出来,放在火堆旁的桌子上,在众人疑惑的眼神下,季槐扯了扯嘴角,笑了。
    其实,与人相处也没有那么难。
    季槐愉悦地想着。
    把碗碟摆开,随手拿了一只野鸡放到砧板上,三两下把野鸡“分解”了,然后把鸡胸肉切成片。
    等大家把所有的猎物处理完,季槐也在收尾了。
    因为大家打的野鸡比较多,所以季槐只肢解了野鸡。
    “我们刚刚还在担心会浪费食物呢,这样就好了。”离梓拿了一截鸡脖放进嘴里,对着季槐笑了。
    “嗯,我最喜欢鸡爪了。”唐毅也拿了一截鸡爪,撒了一些辣椒酱。
    “我要鸡翅。”连翘也不客气地拿了一块鸡翅,撒了一些胡椒粉。
    季槐也是在想要吃的时候才想到这个办法的,因为她也比较喜欢鸡翅,但是都是一整只的,只吃鸡翅的话,没人会去吃被人咬过的东西。即使是在逃命中,食物紧缺,他们这群人也不会去委屈自己。
    张玥也拿了自己早就磨好的刀放在兔子那边,这样大家切的时候会方便一些。虽然他早就想到了这个问题,但刀只有一把,到时场面会很尴尬。以他们这群人的武力值,随便撕开一只野鸡不在话下。但这样也太不雅了,尤其是对几位女士来说,毕竟野鸡肉还是很有劲道的,到时一撕开,烤的时候抹在野鸡身上的调料就会掉下来,难免会溅到身上。
    孙明看着桌上一盘盘被分开的鸡翅,鸡腿,鸡爪,鸡脖等,突然觉得季槐没有那么讨厌了。
    季槐看着那些多而杂乱的调料,选了蘸料比较少的兔肉和鸡肉片放到碟子里,撒了很多辣椒和孜然。
    然后拿了余锦削好的竹签,到张玥在的那个小火堆,把肉片做成肉串,放到火堆边上烤。
    其他人看到季槐的做法一一效仿,杨觉不知从哪里搬来了一个用电的烧烤架,拿了两个长线的插座连起来插到屋里插座上,放在屋前烤了起来。
    一群人把东西移到烧烤架旁,烤了起来。
    季槐把张玥手里烤好的肉抢过来,吃的津津有味。
    张玥,余锦“。。。。。。”
    “嗯,我记得我有在兔子和野鸡肚子里面放一些蘑菇的。”岳姗和几位女士拨开了快要燃尽的最大的火堆,用放在一旁的水扑灭。
    “是什么?”季槐第一次看到这样的做法,虽然在书上看到过,但亲眼看到总比在书上看到要来的兴奋。很无良地把盘子放到了余锦是手上,走到了已经灭了火堆旁。
    看到几位女士神秘的笑容,有些好奇。
    “找到了,就是这个。”岳姗放下手中的木棍,把两个黑乎乎的不规则的“球体”从灰烬中拨了出来,滚到了一边。
    “把它敲碎就知道了。”杨觉走过来,用宽大的荷叶把两个“球”放到了长桌上。
    杨觉用之前锤木头的大铁锤“轻轻”敲了了两下,两个“球”就裂开了,蘑菇的香味很快就散发开来。
    大家都围了过来,毕竟他们已经连吃了几天的肉了。之前在别墅的时候,为方便保存,和保存时间久一点,杨觉并没有准备多少蔬菜。
    所以,一闻到蘑菇的气味,大家都有些嘴馋。
    “嗯,我们还在采摘了一些野菜,烤一烤也是可以吃的。”两位女士从屋里拿了几盘洗好的野菜出来,放到了桌子上。
    季槐趁大家的注意力都被野菜吸引的时候,拿过余锦手里的盘子,把野兔和野鸡肚子里面的蘑菇挑了一些自己喜欢的放到盘子里,然后再去桌上拿了一些调料,撒了上去,因为是热的,季槐直接就放进了嘴里。
    “好吃吗?”张玥笑的阴险,季槐赶紧塞了一个大一点的蘑菇到他嘴里。
    心里暗道:真小气,不就是吃了你一串烤肉,至于这么计较吗!
    余锦看到两人的互动,心里叹了口气:张玥的追求之路还很漫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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