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十一、阴天刀好磨(I)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3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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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嵩阳,是座古城,据说自从人类诞生以来,就有人在这里建立了人类氏族的第一城池,进行贸易,所以被称作商城,是商之始源。
    所以,嵩阳,又被称作商城。
    其繁华喧嚣程度可想而知。
    虽然比不上京城之地,但也自由一番滋味。
    诗人骚客大都游览于此,在拱阳门外的石桥前,至今还保留着前朝诗人送行好友时留下的经典诗句:“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
    城分四门,要讲繁华,还得数南门,拱阳门,店面铺户大多集中于此,卖珠宝首饰的,卖兵器锄头的,卖绸缎布料的,卖胭脂水粉的,卖瓜果梨枣的,卖煎饼果子的,各种叫卖声不绝于耳。
    每当早市开始的时候,商家都会拿出店里最好的商品摆在铺子里最显眼的地方,用来招揽顾客。
    附近的农人们则会把一年的收成拿到嵩阳城的估粮店里卖掉,再买一些稀罕的小玩意儿拿回家,用来哄哄孩子。
    喧哄哄的人群中,不时传来一阵阵讨价还价的争吵声,吵闹声中却流露出一种和平盛世的气象。
    李洛阳走在人群中,有种沉醉的感觉。
    刚才与大小姐的那场交锋虽然让他尴尬,可是,并没有影响到他的心绪。
    他此次走出掷金山庄的真正目的,并不是为了儿女私情。
    他已经二十岁,作为掷金山庄的二公子,已经足以为传宗接代的事忙碌。
    可是,他志不在此。
    自从他十五岁拿起剑的那一天起,他已经决定殉身剑道。
    要想成为一个绝顶的剑客,决不能被感情纠葛,感情一旦被剑以外的事情分占,将永远无法登上剑客的巅峰。
    “钝刀钝剑,阴天好磨。”
    街边一个磨刀的小贩靠在箱子上,当街叫喊。
    这小贩不像是其他经营这种低俗营生的人那样精赤着上身只穿一件鼻犊短裤,而是将自己裹在一件宽大的黑色袍子里。
    他之所以这样做,因为他的面孔与发色与中州人不同。
    他青发高鼻,不似中州人。
    所以,他将自己裹在宽大的袍子里,目的就是不想吸引太多人的注意。
    磨刀的家什靠着箱子放在地上。
    李洛阳在他面前停下来。
    那小贩立刻用不太圆润的中原话问道:“公子,要磨刀吗?”
    李洛阳道:“我是用剑的。拔出你的剑。”
    那小贩一怔,赔笑道:“公子,想必你误会了,我只是个低贱的磨刀小贩,哪有什么剑呀?”
    逼近了李洛阳倏然逼近了一步,冷冷地盯着他看,道:“你骗不了我的,我说过,我是用剑的,对于同样用剑的人,一向都是很敏感的。你虽然将自己的剑藏了起来,可是,却隐藏不了你那剑中的气。就像是一个人的武功再高,走路的时候可以不发出任何声音,却无法阻止自己的心跳,无法让毛孔不呼吸。我敢保证,你的剑,就在你身旁的这只箱子里,打开来看看。”
    那小贩急了,期期艾艾地道:“公……公子……”
    李洛阳盯着他,堵住了他所有的退路,一步一步地逼近,道:“我这次出来,最大的目标就是与剑三十一战,可是,在那之前,我给自己定下的目标,就是击败江湖中所有用剑高手,很不幸,或者说很幸运,你是第一个,拔剑吧。”
    那小贩:“……”
    李洛阳一抖手,宽大的袍袖突然迎空张开,从里面滑下来一柄绛青色的剑,剑身修长,犹如一根碧色的葱。
    刚才去富家山庄拜会凤南天的时候,他将这把剑隐到了袖子中,取而代之一把泥金的折扇,用以掩藏自己的剑气。
    从富家山庄里出来之后,他凭着直觉直接走进了这条街。
    不是因为这条街上川流不息的繁华,而是因为他感受到了某种强烈的剑气的招引。
    那是一个剑客对剑最直接的感觉,不会错的。
    这个看似平常的小贩,绝对是个用剑的高手。
    遇到高手,李洛阳绝对不会错过的。
    所以,他要迫使这化身为小贩的剑客出手。
    可是,面对着他的出鞘剑,那小贩居然盘腿在他的面前坐了下来,用一种很特殊的姿势,就像是忠诚的信徒在神灵前的祈祷。
    他用不太流畅的汉话一字一句地道:“如果阁下真的要出手的话,那么请便,我是绝对不会出手的。因为从我走出圣域穿上这件长袍的那一天起,我就已经决定将自己的一生奉献给了我们的女神雅典娜。谁都知道,雅典娜最讨厌的,就是杀戮。”
    李洛阳收剑,皱眉:“圣域?你是来自圣域的圣斗士?”
    有关圣域,李洛阳倒是听说过的。
    那是来自极西之地的一个神秘宗教修炼之地,也可以说那是他们信奉的女神雅典娜居住的神殿所在地。
    他们信奉的女神是雅典娜,是爱与和平之神。
    信奉女神的信徒都是一些平民,遍布与世界各地。
    他们叫人友爱,用爱自己的父母、女儿的心去爱别人的父母和儿女,他们反对战争与杀戮,抚慰人们空虚的灵魂。
    当然了,这并不是说他们不会战斗。
    当战争真的来临,当侵略出现的时候,他们会召集门下的信徒组成最强大的圣兵——圣斗士,投入战斗,以极少的损失换来最长时间的和平。
    虽然有时候,那些国家的统治者们认为他们这样做干涉了自己国家的内政,可是,当他们在看到雅典娜和她的圣斗士们以强大的爱和希望帮着自己的国家抵御侵略的时候,还是慢慢地接受了他们的思想和宗旨。
    他们称呼他们为希望的斗士。
    据传闻说,刚刚他所拜会的那位凤南天老伯之所以会成为富甲天下的商人,在很大程度上也与这圣域有关。
    李洛阳收起剑,看着他的箱子,看着他磨刀的工具,道:“来自极西之地的你们,居然也用剑?”
    那圣斗士仍然以特殊的姿势坐在那里,仿佛进入了冥想中,道:“只要是有人的地方,就会有江湖。有江湖,就有剑与杀戮。其实,剑跟人一样,也有好坏之分。一把剑是爱还是杀戮,是好剑还是坏剑,不是看这把剑的钢质如何,不是看炼制的技术如何,更不是看它的锋利程度是不是上古的魂印之器,而是看用剑的人。”
    李洛阳:“……”
    那圣斗士继续道:“你不要仅仅把剑看成是一件简简单单的武器,而是要把它看成朋友和伙伴,因为剑也是有生命的。一把趁手的剑不仅可以帮你在战斗中杀敌,更可以在最危险的时候保护你,所以,要想让你的剑在杀敌的时候发挥最大的威力,你就要忠诚于你的剑。就像忠诚于你的神。”
    李洛阳道:“我不信神,在我看来,我就是我自己的神。”
    那圣斗士道:“不错,神在你的心里,那么,你的剑也要在你的心里。当你的人和你的剑合二为一的时候,你的剑就是人中之剑,你的人就是剑中之神。你就是剑神。”
    说到这里,他拍了拍箱子,道:“其实,你刚才只猜对了一半。我这里面装着的,并不仅仅是一把剑,还有我自己。”
    李洛阳道:“你自己?”
    那圣斗士道:“或许你现在不懂,但总有一天你会懂的。好啦,我要走了,我相信我们是有缘的,说不定将来的某一天我们还会再见的。”
    说着,背起箱子,居然真的就走了。
    李洛阳道:“你叫什么名字?”
    那圣斗士道:“修罗。摩羯修罗。”
    在李洛阳在重复“修罗”这个名字的时候,他的人已经消失在茫茫人海中,就像是从来没有过这个人似的。
    街上,再次恢复了喧嚣。
    街上人来人往,东奔西走,李洛阳怔怔地想着刚才那个圣斗士的话,一不小心与从人群里钻出来的两个十七八岁的少年给撞了一下。
    这两个少年探头探脑,像是在寻找什么重要的东西,又像是在寻找着什么人。
    不过,千万不要误会,他们可不是浑水摸鱼借机做案的小贼。
    他们是在找人。
    结果,人没找到,却撞到了人——李洛阳。
    他们意识到了自己的鲁莽,赶紧道歉。
    李洛阳看了看他们,突然收敛浑身的杀气,随着那并青葱似的剑一起,收敛到袖子中,然后,慢慢地走进喧嚣的人群中。
    这两个人也顾不得指责李洛阳的傲慢无礼,他们一边在人群中钻来钻去向过路的人不停地打听,一边不停地喊着:“守信,守信,你在哪里?”
    这两个少年,一个绿衫,一个黄衫,长得倒是眉清目秀气派非凡,只不过在言行举止之间多了些生涩之意。
    明眼的人可能一下子就看得出来,这是两个没有见过什么大场面的后生小子。如果不是背着父母从家里偷偷溜出来玩的大少爷,那么,就是刚刚进城,对什么都感到好奇的乡下野小子。
    街上虽然人群喧嚣,可是,他们叫锐的叫喊声传得很远。
    才叫到第三声,又有一个年纪在十七八岁,额头留着一篷长刘海的少年从刚刚李洛阳消失的角落里跑出来,一副灰头灰脸风尘仆仆的模样,像是过度劳累,又像是经历过沉重的打击似的。
    他就是刚才那两个少年嘴里所喊的“守信”了。
    那叫做“守信”的少年一跑过来,就赶紧拉住那两个少年不停地问:“喂,孟浪,明辉,你们有没有看到我姐姐呀?”
    那绿衫少年叫做孟浪和黄衫叫做明辉的少年立刻摇了摇头,道:“没有呀,你呢,怎么样?”
    听闻此言,那叫做“守信”的少年同样一脸沮丧之色,苦着脸道:“唉,这附近的街道我都找过了,还是不见我姐姐青衣的踪迹。如果在这个地方都找不到的话,那我姐姐她,可能已经——”
    他的眼睛里已经有泪花在闪动。
    明辉紧握着拳头,一副咬牙切齿的样子,沉沉地道:“哼,不用问,这一定是那个新近江湖中臭名昭著的花间派帮采花贼干的。”
    宁守信的表情像是已经找到了花间派采花贼,眼睛里的泪光变成了熊熊火光,使劲一跺脚,道:“哼!如果让我找到他们的话,一定要揭了他们的皮抽了他们的筋,为青衣姐报仇,为这里的老百姓除害。”
    孟浪倒是没有他们这么悲观,一边安慰他们激愤的情绪一边对前途充满希望,道:“其实,话不能这么说,既然找不到人也找不到尸体,就说明青衣姐还平安无事。你们不要这么悲观好不好?哦,对了,江丰呢?说不定他已经找到了呢。别紧张别紧张,等他回来咱们再作打算吧。”
    话音刚落,街道上又是一阵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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