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十一章 当然很好吃了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2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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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今天跑去吃喜酒……抱歉抱歉,给忘了。
    回到别墅,韩央和路易斯两人把买的东西稍微归类下,省得一堆东西都放客厅里。
    看了下屋子,果然是有钟点工来收拾过了,早上来不及收拾的厨房也弄得干干净净了。
    “咱们先吃点东西吧。”路易斯掏出买的零食说,“做饭好像没那么快。”早上看韩央做面条,他就发现,跟西餐比,中餐好像要费时长点。
    “好啊。”韩央点头,不过他只是出去吃了个奶油小面包就进来了,他觉得自己中午吃得有点撑到了,现在都没感觉怎么饿。
    酸辣粉做法对韩央来说不算太难,主要就是先把薯粉泡温水里泡软,这样等下只要放烧开的水里烫几分钟就好。还有就是炒花生跟炸红油毕竟麻烦,特别是炸红油,味道那个呛,辣椒的辣味到了高热的油锅里一下子炸出来,韩央一不小心被呛到,觉得就那个味道喉咙里就跟真吃到辣椒一样……
    他还是怕莫菲特他们刚尝试,胃会受不了,辣椒没放几个了,不然估计更辣……
    花生倒是还简单,只要炒的时候控制火候,不要太焦就行了。
    因为没有提前准备高汤,韩央就用冰箱里的牛骨牛肉放高压锅里炖会,时间调半个小时的,这样薯粉差不多刚刚泡软。汤里韩央把刚买的枸杞放了几粒进去,枸杞有温补的功效。
    弄好这些,韩央赶紧跑楼上洗个澡,一身的辣椒味,他自己都受不了。
    等韩央下来的时候,时间差不多二十五分钟了。
    韩央刚想动手烧水,就被路易斯拦下了,韩央想想后面的也不难,就让他动手了。
    水烧开,将泡好的粉丝先放锅里煮一会,并且韩央还告诉路易斯在煮的时候用筷子把成团的粉丝荡开,这样不用担心中间部分不熟。
    粉丝放下去一分钟后,牛肉汤好了,韩央拿出早上大碗,把煮好的粉丝捞出来,放碗里,再在上面放刚刚跟粉丝一起下的生菜,再加点红油,炒好的花生,加一小勺的醋,最后,打开高压锅,把滚烫的牛肉汤浇在粉丝上面,一股牛肉汤的鲜香再加上红油扑鼻的辣香,还有酸溜溜的醋味,让人口齿生津。
    白色的瓷碗里,红彤彤的辣椒,翠绿的青菜,透亮的粉丝,还有扑鼻的香味!“我觉得我可以吃两碗!”路易斯食指大动。
    “晚上不能吃太多。”墨菲特瞥了眼一下班就没半点特助样的路易斯,“好意”提醒他养生之道。
    “好吧,boss永远是正确的……”路易斯叹气,“不过,这是我第一次做这个,我得拍个照!”
    说完路易斯掏出手机,选了好几个角度,在摆好的餐桌上拍了几张照片,并且直接发到自己的Facebook上,标题《人生第一次做中餐,技术好就是这么不科学!》
    许多关注路易斯Facebook的人在看到他有新动态都点开看,结果还没看图片就被他的标题给雷到了!这家伙还是这么自恋啊!
    再看图,这是什么中餐?中餐不是什么水饺糖醋排骨吗?这里头的粉丝状的是什么粉意大利空心粉好像不长这样啊?
    还有上面漂着的红红的是什么?辣椒吗?上帝啊,中国人都这么可怕,辣椒都直接吃吗?
    不过也有吃货看着图片觉得确实挺美味的,赶紧问这是什么?在华人餐厅能点这道菜吗?味道怎么样?
    “这个叫‘酸辣粉’,我也不知道华人餐厅有没有,我没在德国的华人餐厅看到过,我是来中国的时候看到有这样一道菜的……”
    事实是,路易斯他们每天上班来的路上就有一家重庆酸辣粉馆子,一天在等红绿灯的时候,路易斯看到两个姑娘红着眼睛从馆子了出来,还以为怎么了,没想到两个人竟然是吃什么酸辣粉给吃的。
    因此,他就对这道菜感兴趣了,只是那什么酸辣粉在酒店的餐单上又找不到,而那家馆子,路易斯又觉得不怎么干净,所以,他就想着自己去找做法,自己来做!结果,就是早上这么一幕了。
    “味道?味道当然很好了。”其实路易斯一直忙着回复,还没开始动筷子呢,不过,就他的高级厨师的手艺(西餐)怎么会不好吃?!
    韩央端着给墨菲特特意弄得淡点的酸辣粉出来的时候,就看到路易斯还在不停地按手机,“先吃饭吧,都六点半了。”
    “ok!”路易斯头也不抬地回道,手上的动作依然很迅速。
    “别管他。”墨菲特起身把韩央手上的碗接过来放桌上,“明天一天让路易斯负责做饭,你别再动手了。”墨菲特心疼韩央了,刚刚厨房里那一阵压抑地咳嗽,他想进去帮忙,不过被韩央给赶出来了。但是,他也不想让韩央做饭了,感觉很辛苦。
    “不会累啊,我觉得挺有意思的。”韩央笑着看墨菲特,特别是做给他吃,他就更不觉得辛苦啦,而且他是真的觉得研究美食是件好玩的事。
    “那就偶尔做一两次好了。”墨菲特拍板。之前在韩央租的地方,韩央也是每天早上晚上都自己做饭,他也感觉什么不对,还觉得很美味,但是今天就把他吓到了。
    韩央看着另外三人都没注意到这边,凑过去踮起脚尖在墨菲特唇边轻点了下,小声地说,“我想做给你吃。”
    墨菲特暗暗地咳嗽了声,“那也不能天天做。”
    “嗯好。”看到墨菲特的坚持,韩央妥协了。
    “好了,大家感觉吃饭吧!汤要凉了。”韩央说。
    一顿饭吃得热火朝天的,主要是辣,外加烫,两者叠加,大家吃得汗都冒出来了。
    路易斯自己还给自己那碗多加了半勺辣椒,他动作太迅速,韩央想阻止都来不及,结果,一桌子五个人就他吃得眼泪都下来了。
    “是不是太辣了,要不我帮你把汤换了?”韩央把手边的纸巾递给路易斯问。
    路易斯接过纸巾,擦了擦眼角流下的眼泪,哈了口气,用点大舌头地说,“不用了,哈,好辣!但是很好吃!”
    韩央看着他的样子,吞了口口水,“好吧,那你吃慢点,要是晚上肚子不舒服,你得说啊。”
    路易斯只是点头。
    墨菲特放下筷子,拿起餐巾擦了擦嘴角,看着半点形象都不剩的路易斯,脸上的“鄙视”简直都要溢出来了,不就是什么粉吗,他自己做的又怎样,不会吃辣还加那么多辣椒,简直是自找的。
    还有真的有那么辣吗?他怎么没感觉。(他的辣度是被韩央狂降到只剩一点点,跟路易斯的根本没法比……)
    吃过饭,休息了会,韩央就开始收拾厨房,钟点工是白天来的,脏的碗筷总不能放一整晚吧。
    不过,最后被墨菲特支使路易斯做,然后路易斯威胁肯尼,如果不洗碗,明天早上就是烤面包之后,最终在肯尼磕坏了一只碗后终于洗好了。
    至于韩央,则是被墨菲特拉到别墅外头,到江边散步去了。
    习习的微风吹面而来,带着澜江水的腥味儿,细闻又似乎是自己的错觉。
    澜江在全国算不得什么大江,在C城却是首屈一指最大的江河,盖因C城虽然多水,但山也多,很多都是小小的细细的山溪,很少有壮阔的大江。澜江上游也是小溪,只是因C城算是海滨城,澜江这段都要流入大海了,所以江面宽广。
    六点多,近七点,虽然十月的C城还是热得跟六月似得,但是太阳却按着它自己的规律来,早就已经下山了,只是在西边山边还留着一大片的亮光。
    城市的灯火早亮,太阳还没下山,就有街边路灯亮起了。
    “临江帝景”是高档小区,虽然江边的树并不高大,但是路灯也是早早的开了。
    所以有太阳余晖,有路边灯光,江边供人散步的小路并不暗,只是毕竟不比白天的亮堂。
    这是富人区,占地面积广,房子却不多,就二三十栋的样子,都是有钱人的地方,大家在乎身份,很少有人会大晚上出来江边走。他们都是早上跑步的时候会过来。
    所以看到周围没什么外人,韩央也没挣开紧握着自己的大手。
    从他十六岁起,他就再也没被人这么牵着手走过了,以前,他妈妈在逛街的时候老爱牵着他,他那时候老觉得烦,觉得他一大小伙让妈妈这么牵,跟没断奶的娃娃似的,所以每次他妈妈怕他被挤丢要牵着他的时候,他都使劲把他妈妈的手掰开,自己插着口袋走前面。
    到后来,才发现,手上能有另一个人的温度是多么幸福的事,当他想再牵着他妈妈的手的时候,那时候,他妈妈的手早已经冰凉,他只有在梦里才能感受那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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