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十二章 以前   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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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舒舒服服的洗了一下自己,莫忆坐在浴缸里,泡着澡,舒服得想要睡着,实际上他已经这么做了。多久了,好久没有这么痛痛快快的洗澡。
    那三年,自己为了省钱,不管多冷都会去湖边冲澡,冰冷的湖水毫不留情的洒在自己的身上,每次莫忆都被动得瑟瑟发抖。夏天还好,在湖边洗澡还是很凉快的,但是冬天零下几度。小湖都结冰了。那是他过得最困难的时候。
    在冬天,一个星期洗一次就够了,但是他还是为了省一点钱,都会拎着一个小桶去湖边砸着湖面。知道砸出了一个窟窿,他的手已经冻得裂开了。那三年,连他自己都不知道怎么熬过来的。是什么撑着自己。
    那天莫忆离开的时候,身上只有几百块。他漫无目的的走去车站,随便坐上了不知道前往哪里的车。到了站之后,他还是一个人漫无目的的行走,饿了就啃块饼干。渴了就喝口水。那时候的他刚生完孩子,身体很虚弱。所以脸色很苍白,身上脏兮兮的。
    有一天他困了在一个小公园里睡着了。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身边多了几块钱,天亮了,公园里开始渐渐的热闹起来。阿公阿婆们都起来晨练。看到他都以为他是行乞的,都用着可怜的目光在他手上塞了几块钱。
    那时候的他好想哭,但是根本就哭不出来,他根本就不知道原来自己竟然会有一天沦落到行乞的地步了。
    他带着自己身上仅有的钱,去衣服店买了一条裙子,买了好多化妆品,他的头发已经在肩上了。所以每个人都以为他是个女人,虽然胸平平的,但是每个人都自动理解为他是发育不良。
    他找了个干净的湖边,一直坐到晚上没有人的时候,才小心翼翼的将自己洗了个干净,穿上裙子。将那套衣服用手洗了干净。放在装着裙子的袋子里。然后凭着自己的化妆技术。把自己化成了个浓妆艳抹的人。
    他的手艺,只有凌宇才能看得出来,因为他所会的一切,都是凌宇亲手教的。呵呵,凌宇总有一天也不会想到,他亲手教的手艺,竟然会成了他找不到人的一个很大的阻碍。
    莫忆在一个地方不敢停留太久,待了几个月就会换地方,因为没有身份证,找工作很困难,所以他只能白天恢复男儿身,去干些重活累活。然后晚上会去酒吧调酒。
    因为他不敢再一个地方停留太久,每当他看到凌宇的人时,他都会赶紧回到住的地方把自己打扮成女人。然后简单收拾下就走了。
    没想到的是,自己会越走越远,竟然来到了离A市的一个小镇上,刚来到这里时,他深深地被这民风淳朴的地方吸引住了。于是一待就是俩年。
    因为他很少跟镇上的人讲话,所以镇上的人都不太了解她。以为她是不爱跟人讲话,所以善良的人们都不会刻意去针对他,他觉得自己很幸福。
    可是没有想到的是,竟然在三年后,在凌宇生日的那一天,凌宇竟然出现了。莫忆深怕凌宇将他认出,连忙辞职,打算快点离开。
    但是,没有想到的是,还是没有跑掉。三年后,又回到了原点。只不过,唯一不同的是,他已经不再爱凌宇了。不再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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