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春暖花开  第二十四章夜夜夜夜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2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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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送小世回家的路上,子墨看小世手里拿着个名片,翻来掉去的前看后看,就问是谁的。小世说是柏百千给的,他最近刚开了家公司,经营各种办公设备和文化用品,除了代理几家有名的品牌之外,还对外批发兼零售。“我看他一个人忙得挺辛苦,真是不知道怎样才能帮他。”小世的情绪有点低落,自已这个朋友家庭的责任感很强,父亲去世之后两个妹妹也相继缀学,都跑到外地寻求发展去了,自已这个当大哥的也无法左右她们的想法,只能在家里帮母亲打理生意。“你去过他的公司吗?经营得怎么样?”“他们家以前开店的时候我去过,原来都是柏妈妈管理,后来柏叔去世了,柏姨的身体也不太好,现在就靠他一个人在支撑了。柏老大很能干的,别看他瞅着又瘦又小,不过能吃苦,就是店开的地点不太好,所以生意一直不好不坏。听他说这次和别人合伙开公司,刚成立没多久,正在到处拉业务。”
    子墨真是一点也看不得小世不开心,他想了想说:“小世,明天我和你一起去他的公司看一看吧,如果他们的产品的品种和质量能够满足我公司的要求,或许能够寻求一个合作的机会,可行的话,这件事交给你来办,你看这样可不可?”
    寒假期间小世算是陪着子墨回M市公干,既不是请假也不是放假,虽然有假公济私的嫌疑,但是任何羡慕嫉妒恨都是浮云啊浮云,这年头想济私的话你也得有那个本事才行啊!
    “子墨~”小世眼泪汪汪地看着他,子墨猛得把车刹住,摸摸他的小脸,“这么点小事还带哭鼻子的?如果真的感动了就今晚上陪我吧。”子墨促狭地看着他,小世将他的手拿下来,握在自已手里,一本正经地说“那我告诉我妈今晚去同学家住。”
    “小世你学坏了。”“男人不坏女人不爱嘛,”
    “难道你还想找女人?”
    “嘻嘻,我就当你是女人了。”
    “小坏蛋,看我今晚怎么收拾你......”
    目前曼谷雨季酒店处于歇业状态,子墨停好车,带着小世进了大厅。虽然已经是晚上八点钟了,不过酒店里还是有许多人在忙。小世是第一次来这里,一进门就被一堆服务人员及前厅经理必恭必敬的态度吓了一跳,子墨冲着前台经理点点头,上了电梯后对小世说他们在加紧培训,小世问招收服务人员都什么标准啊,子墨说你也想来面试啊,那不如单独为我服务吧,小世说你付多少钱啊?子墨说整个身家都给你,人也给你,小世用胳膊拐他一下,好啊,你啥都没了只能为我服务了,子墨含笑说求之不得。
    两人手拉手进了七层的一间套房,里面装修的风格很豪华,装饰物带有东南亚的民族风格,空间足有七八十平米,外间是个大客厅,套间里面是卧室,还有单独的书房,客厅墙上挂着超大的液晶电视,冰箱电器一应俱全,就象在家里一样。小世以前出差的时候可从来没有这个待遇,他们一般都住商务酒店的标准间,而且条件也都很好。房间里很暖和,小世麻利地脱了外套,然后把房间里各个地方包括浴室都看了个遍,一边欣赏着一边感叹,资本家啊,真是奢侈啊,不知道这样的房间睡一晚上要消费多少钱。子墨也不去管他,任他在屋里乱走,等挂好外衣整理完毕之后,走过去一把捞在怀里,抱着他坐下。小世靠着温热的人体沙发,顺手拿起茶几上的摇控器打开了电视,播到音乐台,正好在介绍kenny的音乐,是那首《thelookoflove》,“我喜欢这曲子,”他对子墨说,子墨把声音稍稍调大了一些,“我也是,很喜欢这类型的音乐。”整个房间回荡着悠扬的萨克斯风,空气中弥漫着一股子浪漫气氛。
    沉默了一会,子墨啄了一下他有点凉的鼻尖,问他晚上吃了什么。
    “别提了,洋洋还说他们家的饮品好喝,其实就比水甜了一点。还好有一道百汇沙律还挺合我的味口的,一晚上光吃菜叶子了。”小世不禁向子墨抱怨起来,说的时候眉头皱起嘴角一瞥,子墨发现一到晚上的时候小世的眼窝就特别深,更显得眼睛大大鼻梁高高,看着心里就喜欢得不得了,忍不住在那长长的睫毛上亲了亲,“看来小世没吃饱,要不要去冰箱里看一下?”“不要了吧,晚上也不要吃太多。”“去看看,”子墨轻轻地推他。
    小世打立式冰箱的门,哗,上下三层的冷藏室里装得满满的,就象是电视里面的冰箱广告,各种洗好的水果,牛奶,各种袋装小零食,牛肉干,居然还有果冻和几盒秀色可餐的小蛋糕,最好笑的最上面一层还摆着婴儿食品—罐装的肉松和鱼松,最后面对着二十几听泰国芒果汁小世无语了。他默默地关上冰箱门,走到子墨面前,又挨着他坐下,慢慢靠在他肩膀上,“子墨,你是把我当小孩养吗?”子墨假装失望地摇摇头,“我是把你当心肝养着呢,唉,费了好大的心思呢,没想到小世居然不喜欢。”语言此时已经失去作用,小世悠悠地叹了口气,“你对我这么好,我能给你点什么呢?”
    “爱我吧,每天多爱我一点就够了。”子墨深情的回望着他。
    小世看着他黑亮的眼睛,那是比夜晚的任何灯光都温暖和明亮的所在,心渐渐化成一汪水。你怎么能做到如此地步?我到底有什么好的?你让我怎么办!“那就接招儿吧。”他慢慢地将头凑过去,给了子墨一个无限绵长又热情的吻。子墨觉得自已吃到了一块又软又甜的棉花糖,那温热的触觉引领着他跳起一支优美的狐步舞,轻柔又极具诱惑的动作,让他不停探索追寻,直至烈焰焚身。这个晚上,子墨第一次领略到了小世所谓的不够热情是多么的热情,他就象一朵清雅的白莲突然变身妖娆的黑色曼陀萝,带着致命的危险,让你无法拒绝,一步步将你引入他的陷井。他的眼神如丝,他的嘴唇如火,他的臂膀象柔韧的枝蔓,紧紧缠住他的脖颈,他的手指象是舞动的精灵,时而激烈时而温顺,不断地灼烧着子墨的每一根神经。子墨的眼睛在黑夜中冒着蓝光,可见清淡的人一旦浓烈起来,会给对方造成多么强烈的刺激;而自以为更加注重精神享受的人,面对爱人的盛情款待根本无法淡定,只能变身为狼。灯光氤氲,音乐朦胧,两个人就象水中的两片同根而生的植物,随波摇曳着,一会飘到西,一会飘到东…。。
    冬日的夜里,一个人的温暖只是微温,两个人的拥抱才能抵御寒冷。
    -----累死了,我写那啥无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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