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林麟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1564
滚屏速度:
保存设置 开始滚屏
004
若放在平时,我肯定头也不回地就走了,然而今天我却意外地停下了脚步。
小男孩有点脏兮兮的,但从衣饰和样貌却明显看得出他并非乞儿。偌大的机场,他一个人蜷缩在个小小的角落,来往的人形色匆匆,都没人注意到他的存在,如果不是他一直盯着我,我想我也不会看到他。他就好像被人遗弃般,可怜兮兮地缩在那儿,眼睛里充满某种渴求,却又硬是一声不吭。这种感觉似曾相识。
看到我在看他,他慢慢站起来,不确定似的看了半晌,而后一步一顿地朝我走过来,走到一半又犹豫似的停了,只眼巴巴地看看我的脸,再看看我手里的薯片,却是不再上前。
我想了下,拎起一袋薯片朝他晃晃,“想吃吗?喏,给你。”
那孩子也不马上动作,虽然盯着食物的眼睛已经火热地快要冒出星火,但他仍原地不动,防备地与我保持着一定距离。
我轻轻一笑,他父母肯定没少教育他不要吃陌生怪蜀黍给的东西。这孩子一看就是聪明伶俐的类型,把父母的话记得牢牢的,不知道他的父母是怎么不小心把他弄丢了,这么久还不见来找,他怕是已经吓坏了。
我蹲下来,把一袋薯片轻轻放在地上,“这个给你了。”我朝那孩子说了声,然后转过身,慢慢走开。眼角偷瞄了下,果然,发现我离开,他立马拾起薯片迫不及待地拆开来吃。
看着他狼吞虎咽的样子,我微微叹口气,快步朝机场服务台走去,这孩子很可能是走失,还是得让机场帮他把家长找到才行。不知道那些安保人员是干什么吃的,这么大的孩子一个人在机场呆了这么久居然都没人发现。
然而还没走到服务台,就有个小小的身影跌跌撞撞追上来,一直小手拉着我的衣角拼命拦住我,另一只小手里还牢牢抓着吃了一半的薯片袋。
“不要走!”小男孩分外认真地盯着我的脸,带着孩童特有的咬字不清,却是急切地像是无理取闹般把我往后拽。
这下可轮到我呆住了,小鬼一扫刚才的胆怯和小心,拽衣角那股理所应当的劲儿,简直有种把我当亲爹的架势。难道是吃过怪蜀黍的薯片,所以就认主了?
不怕我倒是好事,见他不再闪躲,我蹲下来把手放在他小小的肩膀,尽量显出平日少见的和蔼摸样来跟小朋友对话。(好吧,我承认“和蔼”不太有说服力,但至少我已经尽量在牵动嘴角了好嘛。。。)
经过15分钟的循循善诱,怪蜀黍终于成功从小朋友口中套知了大概的来龙去脉。小朋友名叫林麟,难为他这么小居然就会写自己如此复杂的名字,果然是好人家的孩子。
林麟小朋友其实并非走失,用他自己的话来说,他是从家里“逃”出来的,如果那个还叫“家”的话。
实际上,在他出生时,母亲就去世了,是父亲把他养大,这大概是他比一般小朋友看起来早熟的原因。父亲有时候脾气很不好,经常会因为一些小事骂他甚至是打他。可是即便是那样的父亲,也在前不久去世了。
这样一来,林麟就只剩下一个大他很多岁的亲哥哥,他叫他“大哥哥”。孩子的描述固然简陋,但已足够让我明白,这位“大哥哥”,很可能是个变态。他每天都趁帮孩子洗澡的时候对他上下其手,连稚嫩的私处也不放过,有时候还不准孩子在沐浴后穿上衣服,大冬天也如此。他还很喜欢看林麟笑,孩子越是怕的想哭,他就越是逼他笑,否则就拳打脚踢。
我无言地看着林麟撸起袖子后露出来的整个手臂,上面满是斑斑青紫,甚至还能看到几个针孔。孩子不会撒这种有逻辑的谎,身上的伤也不是假的。我开始庆幸刚才没有将他交到服务台,如果不是拉住我,也许他就又要回到那个充满噩梦的家。
林麟边说还边在大口嚼着薯片,我摸了摸他有点脏却依然细软的头发,柔声问:“肚子还饿不饿?叔叔带你去麦当劳吃大汉堡好不好?”
“真的吗?”黑眼睛瞬间闪闪发亮。
“嗯。”刚才还说得差点哭了,一听到有东西吃就这么开心,孩子真是好哄。
“我要吃巨无霸!”
“好!”
“我还要吃麦乐鸡!”
“没问题!”
“可不可以……再来个盐焗鸡翅?”
“行!”这孩子到底是饿了几天……
“耶!!!!”他开心大叫。
我也被他感染般眯起眼,看到阳光下他明晃晃的眸子,和嘴边两个似曾相识的小梨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