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 救赎 第三百零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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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次的事件,加上当代剑圣身故,凌氏少帅绝不会善罢甘休,纵使萨尔科比家族撤走、退出北美地区,只要心中怒火不灭,他也必定下令追杀!而安德鲁打算做的,就是留下来,用自己的性命换凌氏少帅怒气得缓,以此为整个家族争得一线生机!
“你真是疯了……少帅的性情我很了解,就算你留下来也未必能改变什么,不过白白赔上一条性命!”
他扳过族兄肩膀,试图将他摇醒:“跟我们一起走吧!就像你说的,凌氏的势力再大也有限度,大不了我们去欧洲、去非洲,总有容身之处!”
男人淡淡一笑,轻描淡写地拂开他的手,顺手取过红酒瓶,在高脚杯中斟满,一口饮下大半:“就像你说的——那人是当代剑圣,一怒而诸侯惧,安居则天下息,即便凌氏少帅肯放过我们,剑圣一门也不可能放手,总要给所有人一个交代。”
剑圣一门源自战国时的鬼谷派,两千多年来渊源流传,势力不容小觑,在修行之人中更是声名鼎盛,可谓一呼万应——如果这次的事件传出去,只怕会引起剑圣一门以及修行之人的疯狂报复,后果不堪设想!
这就是他坚持留下来的缘故——他一早知道不可能活着离开,早已做好准备用自己的性命和鲜血为家族换取生路。
飞廉犹豫了一下,低声道:“那也不应是你留下来……我是家族的继承人,这个责任应该由我来承担,还是我……”
“不行!”
他话还没说完,已经被安德鲁厉声打断:“正因为你是家族的继承人,所以更不能留下来!你必须承担起整个家族兴亡的重担!现在不是你推我、我推你的时候,这是你的义务,你必须保住整个萨尔科比家族!”
飞廉浑身轻颤,仿如过电一般。然而很快,他便恢复了镇定,没有再说推脱的话,轻点点头:“我明白了……我一定会保住整个家族。”
他语气虽然轻,语速却极慢,几乎是一字一顿说完这句话,是对他、亦是对自己的承诺——
不惜任何代价……他一定会保住萨尔科比家族,这是他的责任,也是他欠叔祖和整个家族的债!
安德鲁满意地笑了笑,拍拍他的肩,面部表情慢慢柔和,对这个族弟露出感激的微笑:“谢谢,辛苦你了……”
飞廉没有说话,反手与他右手相握——在这样的危局下,这对从小不睦的兄弟终于放下心结,第一次表露出和谐与默契。
墙壁上的挂钟一分一秒缓缓移动,单调的滴答声在寂静深夜中格外分明刺耳。随着时间的流逝,银烛台上的红烛燃烧过半,残蜡软软垂下,鲜红刺眼,仿佛眼角滑落的斑斑血痕。
在安德鲁离开后,飞廉便静静伏在桌沿,视线凝注着缓慢淌落的血红残蜡,一语不发,只是怔怔出神。
二十多年来,他一直殚精竭虑,无非想避免今日这种情况发生——然而人算不如天算,到头来,还是不得不走这最后一步棋。
叔祖,昊天,甚至安德鲁族兄……这些人都提醒过他,只是他自己仍存有幻想,不愿面对。
如果他早一点省悟,事情还会不会发展到今日这步田地?
一念及此,他忍不住泛起一个苦笑,用力摇摇头:不,即便他一早意识到这一点,事情还是会按照原来的轨迹,一步一步往下发展——因为叔祖和凌昊天……这两个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人性情都太过强硬,根本不可能妥协退让。
凌昊天说的没错,是他太过愚蠢,才会认不清这个事实!
挂钟敲响十二点的时候,飞廉终于从沉思中清醒过来。这一日绷紧心弦,他到现在才发现自己水米未进,喉咙里早已焦渴不堪。
他转头看了看,从厨房里找出来一碟烘烤的杏仁蛋白饼,就着日间剩下的残茶,匆匆塞了几块下肚。
因着近些年马诺里•萨尔科比的身体每况日下,青洛特意在他常喝的茶水里加了相应的中药,有活血消脂、强身健体的功效,对他的心疾也有缓解效用。只是味道清苦,药味浓重,飞廉一向喝不惯,只要闻到气味就会反感嫌恶。
可今时今日,落到这般田地,他也顾不得这么多——最可笑的是,如今这种局面,正是他一手造成的!
他微微苦笑着,接连灌了两口冷茶。苦涩的药味充满口腔,他皱着眉头尽数吞下,忽然察觉到什么,又喝了一口,细细回味了许久,眉心死死拧成一个疙瘩——这个味道、这个味道,难道是……
一贯稳如泰山的右手陡然失了力气,华美如象牙的骨瓷酒杯从指间滑落,“砰”的一声摔落地上,碎瓷如雨点般四处飞溅,铺散在绵厚柔软的波斯地毯上。棱角折射着烛光,焕发出一点一点的幽微光芒。
飞廉定定看着满地碎瓷,觉得自己一直以来坚持的一切就如这只精美却脆弱的骨瓷酒杯一般,碎落满地。
原来……他早已失去一切,只是自己还懵懂未觉。
“呵呵,呵呵呵……”
压抑已久的心弦在那一刻忍耐到了极点,他再也无法维持住人前的冷静镇定,伏倒在桌沿上,将面颊埋入手臂,在没有人能看见的黑暗中,一任泪水肆恣滑落。
*****
凌氏少帅离开凌氏后,别苑中的日子仍然宁静有序,与凌昊天在时并无二致。这一日,雪莱静坐在羽商阁中,手中轻抚着那一支紫玉箫,姿势甚是奇特——中食二指并合如戟剑,缓缓轻滑过玉箫,便如轻柔抚摩过宝剑剑刃。
肖明远夹了本古卷坐在沙发里,随手翻过几页,眼角斜刺里闯入一道微光,不由循迹望去——
午后的阳光从落地窗中透入,淡淡笼住那个端坐于轮椅中的身影。他左手无名指上戴了一枚玉石指环,玉身沉碧如水,色泽通透,微带斑驳雕纹,形如龙爪之鳞。上嵌一羊脂黄玉,以刀锋雕作繁复图案,刀笔苍劲古朴,依稀可见是一个古书文字。曲转处顿挫有力,暗者深沉如夜,亮者明透如光,一明一灭交相辉映,折射着日光,华美到无以复加,深深刺痛眼目。
肖明远眯着眼睛看了许久,终于辨认出那是一个卫字的“鬼”——晋系文字细劲曲坳,若非他是研究古文字出身,只怕也辨识不出。
自他认识雪莱后,这人便一身银灰素衫,虽然身份特殊,然不饰浮华。这些日子以来还是第一次见他戴上如此名贵华丽的指环。
在凌氏住了这些日子,虽说还算宁静安逸,可是人在虎穴,总觉得悬着一颗心。如今凌昊天远赴北美,他才算长出一口气,放下了压在心头的沉沉重石。
可即便如此,他还是直觉不安,忍了许久,终于还是问道:“那个……我们还要在这里待多久?”
雪莱抬眸望一眼窗外,似是在欣赏初夏景致,语气云淡风轻:“你准备好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