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包 《盗墓之此生不换》书评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1343
滚屏速度:
保存设置 开始滚屏
作者你好,我是基友评铺的电源肉包,很高兴能够接到你的单子,若要冒犯请见谅,接下来是满满的长评。
首先看到名字我就知道这是盗墓笔记的同人,不过创新之处在于这一部是古风,不过看着作者的笔下,两个人的性格都略微有了改变,其中改变比较大的还是小哥,盗墓笔记我没有看过少,但是听朋友说的都不错,然后耳濡目染,也知道了一些大概的情节,虽然不腐盗墓,但是作者的文笔和情节还是让我有了兴趣。
古风的盗墓,两个人物的出场都很棒,尤其是楔子,虽然比较短,但是将所有要描写的都描写了出来,这一点很不错,而且也起到了增加悬念的作用,尤其是那一句话,验证了盗墓里的那一句——用我一生换你十年天真无邪。
情不知所起而一往情深。
在所有人都认为这是一部HE的同时,我倒是更加希望这是BE,而且古风耽美,一般都深虐人心,可是看着作者的这一篇,却有着一种慵懒舒适的感觉,倒像是午后的太阳而非雨中的雷声。
两者对比起来,作者的这一篇明显有了自己的特点,从第一章看来,作者应该不是一个新手,对于情节和人物的驾驭能力都不错,而且文笔也不稚嫩,轻描淡写的勾勒,将那一副画面都勾勒了出来。
而后也写出了吴邪的机智,果然是机智的小吴邪啊,不过这聪明可是害人不浅,看到他和文老的那一段,突然觉得吴邪似乎也是一个成熟的人,他的表面虽然很蠢萌很天真,但其实内心里也有着他自己复杂的情绪,他想要活的自在活的无虑,可是人世间的事情却样样不如他意。
每个人都有着一层面具,我想不管是小哥还是吴邪,在遇到彼此的那一刻,就种下了前因后果,最后是万劫不复。
不过作者在标点符号上面用的有些不对,尤其是省略号,每次看到省略号总是有一种“焕然一新”的感觉,艾玛,我又看见了…。。这样子的省略号,作者你是在开创省略号的新时代吗?
标点符号还是错别字,虽然被你那一行一行的字盖过去了,但是在我们评论的眼里,简直显眼的扎眼啊。
看着后面小哥对着吴邪笑,顿时有了一种艾玛就是要这种基情横生的感觉……然后看到第一个下斗的时候终于有了一些印象,好像盗墓的前面一些我是看到过的,所以对着作者的这一些描写也有了印象,看起来也更加熟悉了,如果是看到盗墓的再来看可能代入感更强,所以同人文就是有这么一个好处,不用担心前面的铺垫,因为原文的作者已经帮你代了铺垫,读者对于文中人物的了解和情感都有了一定的认识,这样子看过去就比较容易。但是同样的,同人文这么写下去的话,也会有一种人物崩坏不符合原著的感觉,但其实每一个人对于每一个的角色认知都是不一样的,所以写出来难免会有自己的味道,而作者的这一篇文的文风已经定了下来,所以再改也不可能,同人文,就是要在原著的基础上创造出自己的风格,这才是同人文难写的地方,但是作者写得不错。
然后作者的字数有一些多,其实可以一章一千字的,这样更新也方便,自己也不用太累。后期的一些描写都和原著挺接近的,原谅肉包没有看多少,小哥的性格变化让我有些忧伤,也不是不能接受,但是一想到小哥一头长发我就忍不住嘴角抽搐,真心想笑,无法脑补那是什么样的场景。
总体来看,整篇文的气氛很不错,但是墓里的气氛并没有营造出来,虽然我看三叔写的时候也没有一种激情的感觉,倒是感觉到了基情……作者可以在渲染气氛这一点上花一点功夫。
最后,祝作者越写越好。
这里萌萌的肉包,满意请给好评呦。
基友评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