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4章 纹(王前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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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过,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我不知道阿奇当初在胸前纹下那个女生的名时,心里是什么感受。当我拿着圆规上那尖锐的针头划破光滑的手臂时,我心中竟有种癫狂的快意。我要证明——你为她做的事,我也可以!淋漓的鲜血流淌过臂膀,疼痛感早已被心中的愉悦所掩埋。我觉得我疯了。人啊,不是在沉默中毁灭,就是在沉默中变态。缄默了这么久,我的情感已经抑制不住,我想要表达,我想要宣泄,我想要证明——我对你的感情不比你的少!蓝色的墨水渐渐浸没在血色中,直到沁入骨髓。这方法,是他当初告诉我的,我还笑骂他脑子有病,没想到有这么一天我居然会拿自己的身体试行。
次日,当我在他面前展现着这伤痕时,他眼中的惊诧表露无疑。“你疯啦?”他一把扯过我的手臂细细查看伤口,“老子当初开玩笑的话你也信?”呵呵,怎么不信,我从来没有怀疑过你的言语,就像我不曾想到一年后你的深情不过是场演戏。我只是想证明,你在我心中很重要,我要的,不止是做你的兄弟。心底的声音在呐喊,可我还是不敢开口将它表达,原来我终究是懦弱的,疯狂过后,我也会忌讳这样不顾一切的后果。“你看,纹的是你的名哟,奇。”我苍白着脸解释,“我是想让你知道,你是我兄弟,你对我来说很重要。”“你个傻逼!”阿奇气急败坏的扯过我的手往水龙头走去,“你脑子有病嗦?一句玩笑话你也信?还好伤口还没结痂,等会儿你忍一下我帮你把里头的墨水洗出来。”刺骨的伤口浸泡在水中分明是疼痛的,可我却觉得有种发自内心的快乐——你看,虽然他嘴上骂骂咧咧,可他心中还是很在乎我的,不是吗?
那个刺青,后来随着岁月的流逝隐匿不再,只有一个浅白色的印子警醒着我:你看,当初爱的那么刻骨铭心,最后还不是什么也没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