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二章 初入狼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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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地道的山东大汉,要说相信缘分什么的,那纯属鬼扯。可过了2008,要还说不信,那就真的是鬼扯了。听起来像个故事,讲起来像是传奇。
好吧,传奇的话就有点夸张了。其实我只是想以说教的口气告诉你,人生在什么时候拐弯,从来都是未知,且不能预知的。
如果没有遇到子均,如果没有不是郬天老哥把我带进《狼群》,可能还在混,打架,纹身,办假证…
《狼群》是什么?小说啊!
没看过?那该去看一下。
我郬天老哥说过,《狼群》一出,天下无书。
不忽悠你。
想当初我也并不是个十足的混子,我是一个…嗯…菜刀诗人。哎得得得,用现在的话就是一文艺青年2B屌丝好了吧。不过说真的,要是没有他们,我估计会在混子的路上越出溜越远,说不定哪天就进去了…额…扯远了。
至于《狼群》情缘,一开始仅仅是题材吸引我,男孩子应该都会有个当兵梦吧。先是在书店看到,然后就一发不可收拾了。直到郬天老哥把我拉进狼群吧,这同时也一遍一遍的看《狼群》,每看一遍,感悟就多一层,到后来就成了一种信仰,说不上来的信仰…
信仰这东西是难说的,比如蘑菇军训那会多难受也没晕倒,因为坚信狼群人是不能被站军姿打倒的;而茗姐每次考试前都会啵一口士兵牌,然后跟自己说上帝爱我上帝爱佣兵;像我和崽子这类死里逃生过的,都特么怀疑上帝是个基佬,对我们的爱那就别提了。
基佬?我不是基佬,也没人有是基佬。不过这么几年走下来…怎么说呢,即使有那种超乎友谊的感情,那也是兄弟情,也只是能兄弟情。
什么友达以上恋人未满,纯属扯淡!老子特么的喜欢女人!
一切都源于那首小词。
九月の樱落
九月樱落天,曼妙游离殇。
凤舞九天怨,君生我未生。
梦中无处凄凉,情缘一场逍遥。
少年错把花来识,自是从此后。
仙宫仙人郎君道,终化一场空。
巧石无成双飞燕划千年。
待到从头,绝世之处。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天涯海角,不离不弃。
现在看来,丁点不押韵就不说了…不过情商低的也不是光我一个,郬天还给我评论来着:得夫人垂青,此君可谓天下幸甚之人!
我们后来还聊来着,无话不说,不过他也不知道当年是怎么想的,那都是后话。
这就是我们认识的起源,紧接着他在我度娘空间里留了言,说是问我有没有兴趣加入他的贴吧,因为我最喜欢的小说,是《狼群》。
后来,即使是在巴掌大点的度娘贴吧,也总是少不了风起云涌。我一直都站在郬天这边,从来没变过。没有明说过,不过我觉得他能明白,只要是他选的,对的我陪他阳光灿烂,错的我为他探路掌灯。
我一直记得那一天,我加入他的麾下第一天,两千零八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