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七章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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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月后,蓝府。
    蓝福恭敬地敲了三下门。
    “进来。”里面传来一个平和的男音,听不出任何起伏。
    蓝福这才敢推开书房门,进去后恭恭敬敬的袖着手,低头站在一旁。
    等到眼前这位年轻的男子停下笔,蓝福连忙上前,依旧低着头:“家主,严家的二公子失踪了,大概在半个月前。有人看到他走进南甸客栈,但没人看到他出来过。不过南甸客栈来往的人众多,没留意也很正常。”
    蓝福怕这位家主贵人事忙,忘了严安是谁,特地说是“严家的二公子”,而不是往常称呼的“安公子”。
    “哦?”蓝髓重新拿起笔,“你说已经不见了半个月,底下的那群废物都跑什么地方去了,府里少了一个人过了半个月才知道,是不是日子太好过了,蓝管家。”语气平和的仿佛事不关己。
    蓝福在一旁努力地忍住不让冷汗掉下来。
    “家主,那找还是不找?”蓝福尽量声音平稳的开口,可总忍不住上下牙齿打架,还咬到了舌头。
    “找还是要找,你知道怎么做,别让人抓住话柄就行了。”蓝髓始终没有抬头。蓝福岂能不知自家主子的意思:找还是要找,但不能找到,对外表面功夫要做足。
    蓝福恭敬地退了出去,小心的合上书房门,如释重负的舒了一口气,这才惊觉先前竟咬破了舌头,血腥味一下溢满口腔。蓝福拼命的安慰自己:没事没事,有几个人能像他这样在家主面前说话只是咬破舌头的,不丢脸,不丢脸。
    此时,糯江以东的东城。
    “阿义,义哥儿!”浮央挽着袖子忙得不可开交,已经快到打烊的时间了店里还是人来人往。
    “义哥儿去接他老娘去了,让我跟你说一声。”吴婶一路小跑着从楼上下来,声音中气十足,带着这当地人的豪爽。吴婶是浮央店里洗碗的,是义哥儿娘的老姐妹,前些年守了寡,义哥儿娘就求着浮央给她一些事做。张义也是店里的跑堂。
    “哟,央哥儿,还忙呢,还有什么可以吃的吗?”来人是浮央店里的老常客,总喜欢在这个时辰来捞点牙祭。“你那两如花似玉的妹妹呢?”
    这位兄弟凑过来装着很不正经的样子打趣浮央。浮央也配合的“警告”了他一眼:“新芽和昀暖在后院忙着呢,你小子少打坏主意。”
    这兄弟呵呵的傻笑两声,也就真的“老老实实”地坐在前堂。
    现在东城最出名的饭馆就是半个月前才开张的“浮氏”,大多是些小吃,但胜在种类多而新奇,口味独特。重要的是够便宜,够方便,可以拿着一边走一边吃。
    与此同时,东城的百姓还知道浮氏的老板是个气度不凡的男人,带着一个妹妹,后来又认了一个义妹。而对于全城的大闺女小姑娘来说,最爆炸的消息就是:这个气质不俗,家境不错,做得一手好菜还平易近人的首选好男人,至、今、单、身!!!
    每天都有小姑娘冒着星星眼跑来犯花痴,浮央也算“不负众望”,笑起来露出的小虎牙总能萌煞她们的眼。尤其是浮央来这里后经过一段时间的锻炼,身材愈发的修长匀称,皮肤也没有那种病态的白,带上一层健康的光泽。
    于是,天天来这“放星星”的姑娘们越来越多,连浮氏的男食客们都觉得那眼神实在是瘆得慌。
    浮央也有些头大,连吴婶这种老姜都有些扛不住。倒是新芽又一次进化到完全免疫,适应能力堪比小强。店里的人都庆幸他们还有“芽姐儿”这个挡箭牌。
    浮央带着新芽来这里落居也有一段时间了。最初他为了图方便,就把前世那酷爱诗歌的老板给他起的代号当成现世的名字,但这里的人会按照习惯称呼他为“央哥儿”。
    央哥儿?秧歌?不是很好听。
    他在这里选择开饭馆也是因为他那因为好吃而到处偷配方的老板以前总逼着他给他当“厨娘”,浮央的训练课程上总比桐华多了厨艺这一项。
    他还收了一个义妹,原先是城郊老秀才的外孙女,爹娘死后她哥哥想把她卖了抵债,那天浮央和新芽路过时,那一家子就在那和人贩子拉拉扯扯,一边人把她往外推,一边人拼命往外扯,刘家的二丫头就在中间使劲想往屋里缩。
    浮央就把她带回来和新芽做个伴,把刘二丫改成刘昀暖,像日光一般温暖的意思。
    浮氏晚上不开门,而且今天是当地的节日,浮央就让义哥儿把他娘亲接来一起吃个饭。等酒足饭饱后,浮央领着他那俩儿如花似玉的妹妹走在街上,回头率是百分之两百。
    他买的宅子城中央不远,附近都是住宅,还算安静。走到家门口,浮央刚打开门锁,立刻察觉到有些不对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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